第二百九十七章青梅竹马(1 / 2)
而有时候我们说对付敌人,首先因敌人的性情而定,这个凌霜霜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不像莫青那么有心机,只是她更善于利用“人脉”,如果真如她所说她很受寒家的欢迎,那么她和寒咧未来的路将会走得很辛苦。
何况,她还不确定寒咧对这个凌霜霜的心意。
“不仅如此,小时候我也经常住在咧哥哥家,我们倆经常一起玩耍。如果不是因为后来我去美国留学的话,我和咧哥哥早就订婚了,哪里还轮得到你?现在我回来了,识相的就乖乖地离开咧哥哥,免得在日后撕破脸,你在公司,在s市就难堪了。”凌霜霜看着童诗涵低头沉思的样子,以为她是被自己打击到了,于是再接再厉把自己从小到大和寒咧的经历都挖了出来。
童诗涵甚是怀疑凌霜霜这番话。据她所知,寒咧自幼丧母,然后他爸又另娶她人,之后造成了寒父和寒咧的关系不好,寒咧和他那个继母的关系也差,一般情况下,寒父他们喜欢的人是不入寒咧的眼的,这个凌霜霜的性格和莫青又有个共通点,那就是嚣张跋扈,这样的女人寒咧怎么会喜欢?
不得不说,童诗涵真是想得到位。
其实,小时候,寒咧根本就不理会凌霜霜,一方面是讨厌她是小三的女儿,一方面就是讨厌她嚣张跋扈的性子。小的时候凌霜霜不懂事,整天就跟着寒咧的屁股后面走,寒冽喜欢做什么,她就去做什么。如果这种你躲我追的情况就算是经常在一起玩的话,那他们确实是经常在一起玩耍。
凌霜霜还沉浸在自己小时候的回忆中,移花接木地拼凑她和寒咧过去美好的回忆,在她的追忆里,只要能和寒咧待在同一个屋檐下那就是最美好的时光。只是,凌霜霜说着说着发现童诗涵仍然处于精神游离的状态。
“喂,你到底听到我说的没有?”真是太没有礼貌了,人家在说话,她竟然听都不听,还在那里神游。
按照十年前,不,别说十年前了,就是五年前的她,也不可能允许别人这么目中无她。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她就想明白了一些道理,这男人嘛,都是喜欢成熟有魅力的女人,她要还像以前那样不屈不挠,恐怕这辈子都别想得到咧哥哥。
不过在她看来,这个童诗涵还是有点资本的,片刻相处下来,她发现童诗涵这个除了漂亮,人也聪敏,能够镇定自若地分析她话里的真真假假,嗯?这点倒是令她暗暗佩服。
就是说啊,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她凌霜霜可没傻到随随便便对一个人下结论,而刚刚之所以有些轻视和浮躁也是因为她不了解情敌造成的。
要改!要改!
据她所闻,咧哥哥那个名存实亡的妻子莫青,以前就很懂得装无辜扮柔弱,可是她对童诗涵就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她越喜欢寒咧就多憎恨童诗涵,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可到头来呢?到头来杀了狐狸不成反惹一身骚,这莫青也真没头脑,对付这种情敌要采取怀柔政策嘛,还有,如果一个人情敌太胸不大痣,那怎么能够说明自己聪明呢?
凌霜霜不由自主地将自己归为聪明人的行列。
“啊?哦,听到了。不过我劝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我和咧已经订婚了,不久的将来就要结婚,所以对不起了,虽然你是他的青梅竹马又怎么样?你们从小到大又没常常腻在一起,更别说青梅竹马的感情了,就连平常的感情都谈不上,所以咧才选择我。哦,对了,如果你还不信,请参照莫青,不谢。”回过神后的童诗涵决定不再想了,反正讨厌自己的人太多了,多一个也不算多。想清楚这一点,童诗涵就懒得再和凌霜霜说话了,丢下这一句话,洗完手就径直走出洗手间,回办公室。
这小姑娘和童果果一样,智商有余而情商不足。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凌霜霜干巴巴地笑两声,也不计较童诗涵的无礼,对着镜子看着童诗涵出去,又见到几个女职员进来,她做没事人一样,继续补妆。
心里却想着,“哼,我不会善罢甘休的。”
……
寒咧此时正在处理公司的事务,过了许久,他抬起头来转了转酸痛的脖子,再定神望了一眼时间,原来已经下午5点了,不知道小猫儿忙完手头上的事情没?不过没关系了,只要她不想干,或者是他不想让她干,她都可以随时和他一起下班。
现在他总算觉得坐在这个位置可以捞着好处了,简直就是“假公济私”。
一想到童诗涵,他整个人就来了精神。站起身,抄起大班椅身后的西装外套,把他穿上,然后拿起车钥匙,他今天要享受正常下班的待遇。
可以跟小猫儿一起回家真是不错!回家路上他们还可以去看看电影,说不定在电影院里还能顺便获得自己的一些福利呢,听说电影院里乌漆嘛黑的,是接吻的最浪漫的场所。
“寒总好。”秘书长看见寒咧出来,立刻直起身子,一副听候差遣的样子。惨了,总裁这个加班狂又不知道要给自己什么新的任务,看来今天又得加班了。唉,今天她妈妈还帮她安排相亲了呢!
寒总啊寒总,你自己倒顾着娶妻生子,她都三十有一的人了,整天累死累活,别说谈个恋爱,就是相亲这么基本待遇你都不让,是不是要我死了算?
“嗯,我先下班了。你待会儿弄好也下班吧。”寒咧并没有像秘书长想的那样吩咐她做任何事情,反而貌似十分体贴,十分宽容。
秘书长的脑袋哐当一声,what?她没听错吧?
“下下下……下班?才才才,五点……就下班?”秘书长晃了晃脑袋瓜,“是不是我前阵子加班加出了后遗症,耳朵不好使了?”
寒咧报以莞尔一笑。 ↑返回顶部↑
何况,她还不确定寒咧对这个凌霜霜的心意。
“不仅如此,小时候我也经常住在咧哥哥家,我们倆经常一起玩耍。如果不是因为后来我去美国留学的话,我和咧哥哥早就订婚了,哪里还轮得到你?现在我回来了,识相的就乖乖地离开咧哥哥,免得在日后撕破脸,你在公司,在s市就难堪了。”凌霜霜看着童诗涵低头沉思的样子,以为她是被自己打击到了,于是再接再厉把自己从小到大和寒咧的经历都挖了出来。
童诗涵甚是怀疑凌霜霜这番话。据她所知,寒咧自幼丧母,然后他爸又另娶她人,之后造成了寒父和寒咧的关系不好,寒咧和他那个继母的关系也差,一般情况下,寒父他们喜欢的人是不入寒咧的眼的,这个凌霜霜的性格和莫青又有个共通点,那就是嚣张跋扈,这样的女人寒咧怎么会喜欢?
不得不说,童诗涵真是想得到位。
其实,小时候,寒咧根本就不理会凌霜霜,一方面是讨厌她是小三的女儿,一方面就是讨厌她嚣张跋扈的性子。小的时候凌霜霜不懂事,整天就跟着寒咧的屁股后面走,寒冽喜欢做什么,她就去做什么。如果这种你躲我追的情况就算是经常在一起玩的话,那他们确实是经常在一起玩耍。
凌霜霜还沉浸在自己小时候的回忆中,移花接木地拼凑她和寒咧过去美好的回忆,在她的追忆里,只要能和寒咧待在同一个屋檐下那就是最美好的时光。只是,凌霜霜说着说着发现童诗涵仍然处于精神游离的状态。
“喂,你到底听到我说的没有?”真是太没有礼貌了,人家在说话,她竟然听都不听,还在那里神游。
按照十年前,不,别说十年前了,就是五年前的她,也不可能允许别人这么目中无她。只是后来渐渐长大了,她就想明白了一些道理,这男人嘛,都是喜欢成熟有魅力的女人,她要还像以前那样不屈不挠,恐怕这辈子都别想得到咧哥哥。
不过在她看来,这个童诗涵还是有点资本的,片刻相处下来,她发现童诗涵这个除了漂亮,人也聪敏,能够镇定自若地分析她话里的真真假假,嗯?这点倒是令她暗暗佩服。
就是说啊,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她凌霜霜可没傻到随随便便对一个人下结论,而刚刚之所以有些轻视和浮躁也是因为她不了解情敌造成的。
要改!要改!
据她所闻,咧哥哥那个名存实亡的妻子莫青,以前就很懂得装无辜扮柔弱,可是她对童诗涵就采取了极端的方式,她越喜欢寒咧就多憎恨童诗涵,恨不得将她碎尸万段,可到头来呢?到头来杀了狐狸不成反惹一身骚,这莫青也真没头脑,对付这种情敌要采取怀柔政策嘛,还有,如果一个人情敌太胸不大痣,那怎么能够说明自己聪明呢?
凌霜霜不由自主地将自己归为聪明人的行列。
“啊?哦,听到了。不过我劝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我和咧已经订婚了,不久的将来就要结婚,所以对不起了,虽然你是他的青梅竹马又怎么样?你们从小到大又没常常腻在一起,更别说青梅竹马的感情了,就连平常的感情都谈不上,所以咧才选择我。哦,对了,如果你还不信,请参照莫青,不谢。”回过神后的童诗涵决定不再想了,反正讨厌自己的人太多了,多一个也不算多。想清楚这一点,童诗涵就懒得再和凌霜霜说话了,丢下这一句话,洗完手就径直走出洗手间,回办公室。
这小姑娘和童果果一样,智商有余而情商不足。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凌霜霜干巴巴地笑两声,也不计较童诗涵的无礼,对着镜子看着童诗涵出去,又见到几个女职员进来,她做没事人一样,继续补妆。
心里却想着,“哼,我不会善罢甘休的。”
……
寒咧此时正在处理公司的事务,过了许久,他抬起头来转了转酸痛的脖子,再定神望了一眼时间,原来已经下午5点了,不知道小猫儿忙完手头上的事情没?不过没关系了,只要她不想干,或者是他不想让她干,她都可以随时和他一起下班。
现在他总算觉得坐在这个位置可以捞着好处了,简直就是“假公济私”。
一想到童诗涵,他整个人就来了精神。站起身,抄起大班椅身后的西装外套,把他穿上,然后拿起车钥匙,他今天要享受正常下班的待遇。
可以跟小猫儿一起回家真是不错!回家路上他们还可以去看看电影,说不定在电影院里还能顺便获得自己的一些福利呢,听说电影院里乌漆嘛黑的,是接吻的最浪漫的场所。
“寒总好。”秘书长看见寒咧出来,立刻直起身子,一副听候差遣的样子。惨了,总裁这个加班狂又不知道要给自己什么新的任务,看来今天又得加班了。唉,今天她妈妈还帮她安排相亲了呢!
寒总啊寒总,你自己倒顾着娶妻生子,她都三十有一的人了,整天累死累活,别说谈个恋爱,就是相亲这么基本待遇你都不让,是不是要我死了算?
“嗯,我先下班了。你待会儿弄好也下班吧。”寒咧并没有像秘书长想的那样吩咐她做任何事情,反而貌似十分体贴,十分宽容。
秘书长的脑袋哐当一声,what?她没听错吧?
“下下下……下班?才才才,五点……就下班?”秘书长晃了晃脑袋瓜,“是不是我前阵子加班加出了后遗症,耳朵不好使了?”
寒咧报以莞尔一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