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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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征能见大舅子小舅子吃的那么快,怕何夏吃不着,迅速夹了两块放到何夏的碗里,又给陆奶奶夹了两块。
  这时候的排骨跟后世的排骨不一样,现在的猪是散养的,也极少喂饲料,喂出来的猪肉比后世的要香很多。
  何夏做的红烧排骨瘦而不柴,肥而不及,汤汁红润,因为加了萝卜,咸香中又带了一股清甜,萝卜吸足了汤汁,甜中带咸,滋味也好极了。
  何夏吃了两块肉就不想吃了,她用红烧肉的汤汁来泡米饭,汤汁仿佛才是这道菜的精华,米饭泡在汤汁里,肉香四溢,吃了一碗让何夏又忍不住吃了一碗。
  等实在吃不下了,何夏才想起自己的米汤,喝了一碗米汤,何夏又忍不住用米汤泡了半碗米饭。
  吃了两碗半饭的何夏坐在凳子上,一点儿也不想动了,就在这时,院门被敲响了。
  陆征能等人还在吃,何夏便站起来去敲门。
  打开门,何夏就被挤开了。
  “你们是谁?怎么住进我家里的?”何夏还没开口,对方便先质问出声。
  第34章
  来人是个十□□岁的小年轻, 头发长得盖住眼睛, 穿着一件花衬衣, 一条喇叭裤,脚上却配着一双黑布鞋。
  这幅打扮在八十年代并不算突出, 何夏之前跟何弘义往东省去也有许多社会青年这么穿。但在秦山镇,何夏还真没见过哪个人这么穿过。
  那小年轻进到院子里还比比:“你们是不是跟王海芳租的房子, 我告诉你们啊,王海芳租出去的房子不算数的, 这是我哥的房子,我哥死了, 这房子就该我的。”
  何夏听着小年轻这理直气壮的话, 乐了:“我听说这人死了有爹娘继承房子的,有儿子女儿侄子侄女继承房子的,还真没又谁家说当哥的死了堂弟继承房子的。你说这房子是你的,那你得有土地证吧?去把你土地证拿来我看看。”
  小年轻叫张立忠,是张立军二叔家的小儿子, 在张立军还没死之前, 张二叔一家就把主意打到了张立军的这间房子上。
  张立忠还有一个哥哥已经娶妻生子,张立忠若是要结婚,家里房子肯定不够住的, 而张二叔则许诺将这件房子给张立忠。
  张立忠老早就将这间房子看做是自己的了,在得知王海芳那个女人已经将这间房子租出去后气得要死, 他几乎天天都要来这边走两趟, 就是为了找跟王海芳租房子的人。
  但何夏他们租了房子一直没来住, 偶尔过来的时候张自忠又没过来,于是两边人就一直错开了。
  今天张立忠去县城跟对象约完会回来,习惯性地往这边走,见到院子没落锁,张立忠就来敲了门了。
  土地证张立忠自然是没有的:“要什么土地证,张立军是我哥哥,他的房子就该是我的。”
  张立忠来来去去就那么一句话,何夏都听烦了,陆征能从屋里听到动静擦着手也出来了,恰好听到这话,他眉头一挑:“我们租房子的时候看过房本,房本上的名字是王海芳,你别在这里胡搅蛮缠,你要是觉得房子真该是你的,那你就去找镇上的房管局去。”
  张立军还算是个有成算的人,他跟王海芳的婚姻来得并不纯粹,在自己大限之前,他特地去将房子过户了。
  在租房子的时候王海芳还特地给何夏他们看过房本。
  张立忠本来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在见到跟着陆征能走出来的何弘义兄弟后脸色便不好看了。
  “你们给我等着,我回家叫我爸我妈去。”张立忠说完便跑了。
  何夏跟出去看,何夏隔壁的邻居早在张立忠来的以后便端着饭碗在门口坐着听了,见没吵起来张立忠就跑了,邻居大姐脸上露出一个鄙夷的笑容。
  见到何夏出来,那邻居还端着碗凑到何夏面前:“你们可小心着点那一家子,那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人。”
  何夏也吃饱了,对于张二叔家的事情也挺想知道的,于是何夏便顺着邻居大姐的话往下问。
  邻居大姐说的这些事儿但凡在镇上住的都知道了个遍,好不容易遇到了个什么都不知道的,邻居大姐瞬间就高兴了。
  “海芳他男人叫张立军你知道吧?刚刚来的那个叫张立忠,是他叔叔家的弟弟。他们家很多年前就分家了,张立军他爹他娘死他叔家都没来帮忙。后来张立军也死了,那家不要脸的就想来占房子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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