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2 / 4)
本次出行,众人运筹十足,将可能遇到的危险和应对的方式都预演了千万遍,运气也是格外好,顺风顺水的绕过了沼泽遍地的外蒙高原,安安全全的走过了满地禽兽的突厥领地,终于国境上的天山山脉肉眼可见。
已经在路上跋涉了二十余天,沿途不是大漠黄沙就是千里草场,而这一段风景更美,氤氤氲氲一轮红日刚挂在东方,远处天山已披挂成青山,天上的猛禽往来盘旋,沧龙河是天山积雪融化而成,在此处汇成了不大一小一个湖泊,马队犹在水墨画中前行,正朝着明镜似的湖泊的方向挺进。
按照行程安排,今天晚上在湖泊不远处歇下,之后明日再走一天,明晚边可以通过天山谷口,进入大楚的领地,许康轶早就已经派人在谷口接应,所以此行基本算是大功告成。
今日天色更暖,南风徐徐,一路上野草繁茂,野花开放,偶尔有成群的黄羊和野马奔腾而过,银装素裹的北国仿佛变成了杂花生树、草长莺飞的江南。
许康轶这些天伤在渐渐康复,总在车内也实在憋闷,天气好的时候就换成骑马,他穿着深蓝色收袖的圆领外袍,腰里系着自带支撑能保护伤口的特制腰带,脚下黑色箍住半截小腿的马靴,骑着纯黑的神骏,戴着水晶镜,虽然还是面无表情的不太说话,不过看嘴角眉梢还是放松的。
凌安隔以时日就对病秧子许康轶多些感慨,在安西驻地的时候,得到的信息全是许康轶穷奢极欲,金尊玉贵,无处不讲究、无处不精致。凌安之当时想着此人可能是本朝最大的军火走私贩子,是个胆大心细的皇子罢了。
而后在北疆泽亲王府发现此人武艺精湛,这些年应该少不了闻鸡起舞。
等到研究回国货运线路的时候,凌安之发现此人已经在去年身体力行亲自走过。
这二十多天的一路下来,还发现这个人很能将就,虽然重伤初愈,有时行动尚且需要别人搀扶,但是所需要的也不过是饮食略较他人软烂些。
——真是泽亲王得力的左膀右臂。
嘴里叼着草棍的凌安之正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小厮和翼西郡王的马匹贴在了一起,步调一致的往前溜达,许康轶瞥眼看了看小厮,极罕见的和凌安之搭话:“这匹马是余情送给你的?”
凌安之并辔和许康轶缓缓行走,跟在车队的边缘上,反应了一下才想到许康轶说的余情就是小黄鱼儿:“嗯,去年年前回纥骑兵还没退兵的时候,她往黄门关送了五千匹军马。”
提到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许康轶声音就轻快了些,他放手了缰绳不再控制马速,任由神骏信马由缰:“情儿性子野些,从小就喜欢这些军马兵器什么的。”
凌安之想到小黄鱼儿和他们苦练一段时间后功夫飞速的进步,在沿途也是抓到机会就让凌安之和凌霄指点,挑了挑眼角:“小黄鱼儿基础不错,心气也足,指点得当的话应该能练成个好身手。”
许康轶何尝不知道舅父请的那些师傅没人认真教过她,只学了些花拳绣腿,他心里倒认为舅父大可不必,小黄鱼儿时间和心血都泼了上去,再一事无成岂不是日后埋怨遗憾?所以他得了空就教小黄鱼儿一些,不用凌安之说,他也暗想回京后给小黄鱼儿换一批认真的名家。
凌安之见他没有接话,知道他素来寡言,也混不在意,貌似无心地说道:“小黄鱼儿虽然武艺不精,不过学识渊博,对兵器铸造好像多有研究,只看我和凌霄的身量和随便过那么几招,就知道了我俩使用兵器的重量样式。”
许康轶歪头看了凌安之一眼,嘴角稍微动了动,说话直言不讳:“我确实帮余情确定了样式和重量,不过打造兵器是舍妹的意思。”
许康轶眼神轻慢的瞥了凌安之一眼,继续似有似无的道:“你不会认为我是通过余情讨好你吧?我装备两万精骑兵一个神机营都换不来的东西,难道两根烂铁就能换回来?如果这不是舍妹的心意,我还真有点担心你哪天长戟对着谁。”
凌安之看他说的这么直接,不接话也不争也不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摆出一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样子:“不引起误会最好。”
许康轶眼睛走神看了看远方的草场,语气懒洋洋的继续说:“没那么多想法,何来那么多误会,你我是各需所求罢了。你们一直是不朋不党的凌家将,我们也不是拉帮结派的许康乾。”
许康轶久在朝中,凌河王和长子凌川,甚至次子凌云入京述职时他都打过多次交道,和凌安之真是从头到尾连头发丝都不像,凌安之的出身他也听说过,再见本人就算是坐实了传闻,他眼中闪过一丝揶揄,促狭他:“想不到你出身复杂,还在为老凌家打算?”
凌安之当没听出来他的冷嘲热讽,人是不能自证出身的,那是上一辈人的事,当年没把他扔出去喂狼就已经算是开了天恩,他也确实打算“既来之,则安之”,他说话漫不经心:“决定我应该做什么的,不是我的血统,而是因为我姓凌。”
许康轶倒是不太意外他的答案,将话题岔开了:“这些天路途凶险,辛苦艰难,我看你每天还挺高兴的,你高兴什么?”
凌安之心比昆仑山还大,确实难有让他心情不好的事,尤其走在大好河山上,山如美女,水如玉带,野花全是装饰,再填上纷纷舞舞的飞禽蝴蝶,引得他处处留情,恨不得一时春夏秋冬就凑成一套。
凌安之豁达一笑,举起马鞭四处指指点点:“你看,我看到山川河流就开心,等到安西军装备起来,我要把这里全变成我们安西军的后院。”
“哦,原来是心里描画着想当强盗,我这算不算是为虎作伥呢?”许康轶还以为他是一路游山玩水开心,想不到人家野心更大,看到了自己家房子和地,能不高兴吗?
凌安之又用马鞭去接一只飞来的雪白蝴蝶,他对强盗有自己的定义:“我这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你想啊,变成了安西军的地盘,至少没了杀人放火的蛮夷们,安安心心的牧羊种地生娃,牲口多了还能在边境换点家用、做点生意,多好。”
翩跹的蝴蝶不理凌安之,可能是觉得他杀气太重,挥挥雪白的翅膀,飘飘乎乎的落到了许康轶的水晶镜上,许康轶一向不喜欢什么昆虫,一时间赶也不是躲也不是,稍微向凌安之的方向歪了歪脸颊,身子往后倾了倾。
凌安之被这张毫无血色的苍白的脸晃了一下眼,纵然百般进补,看这张脸还是因为缺血而青白的吓人,除了嘴唇上有几个结了痂的红色血泡,唇上都是白中透着青紫。
怎么看怎么不健康,凌安之皱皱眉:“你这番连续廷仗生病受伤,失血太多,拖得太长恐怕伤了根本,且虚不受补,京中有一种从西洋来的一种输血疗法,确定了人的血样是哪一种,看看身边信得过身体健康的,给你输一些血,对治疗这些外伤最有效。” ↑返回顶部↑
已经在路上跋涉了二十余天,沿途不是大漠黄沙就是千里草场,而这一段风景更美,氤氤氲氲一轮红日刚挂在东方,远处天山已披挂成青山,天上的猛禽往来盘旋,沧龙河是天山积雪融化而成,在此处汇成了不大一小一个湖泊,马队犹在水墨画中前行,正朝着明镜似的湖泊的方向挺进。
按照行程安排,今天晚上在湖泊不远处歇下,之后明日再走一天,明晚边可以通过天山谷口,进入大楚的领地,许康轶早就已经派人在谷口接应,所以此行基本算是大功告成。
今日天色更暖,南风徐徐,一路上野草繁茂,野花开放,偶尔有成群的黄羊和野马奔腾而过,银装素裹的北国仿佛变成了杂花生树、草长莺飞的江南。
许康轶这些天伤在渐渐康复,总在车内也实在憋闷,天气好的时候就换成骑马,他穿着深蓝色收袖的圆领外袍,腰里系着自带支撑能保护伤口的特制腰带,脚下黑色箍住半截小腿的马靴,骑着纯黑的神骏,戴着水晶镜,虽然还是面无表情的不太说话,不过看嘴角眉梢还是放松的。
凌安隔以时日就对病秧子许康轶多些感慨,在安西驻地的时候,得到的信息全是许康轶穷奢极欲,金尊玉贵,无处不讲究、无处不精致。凌安之当时想着此人可能是本朝最大的军火走私贩子,是个胆大心细的皇子罢了。
而后在北疆泽亲王府发现此人武艺精湛,这些年应该少不了闻鸡起舞。
等到研究回国货运线路的时候,凌安之发现此人已经在去年身体力行亲自走过。
这二十多天的一路下来,还发现这个人很能将就,虽然重伤初愈,有时行动尚且需要别人搀扶,但是所需要的也不过是饮食略较他人软烂些。
——真是泽亲王得力的左膀右臂。
嘴里叼着草棍的凌安之正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小厮和翼西郡王的马匹贴在了一起,步调一致的往前溜达,许康轶瞥眼看了看小厮,极罕见的和凌安之搭话:“这匹马是余情送给你的?”
凌安之并辔和许康轶缓缓行走,跟在车队的边缘上,反应了一下才想到许康轶说的余情就是小黄鱼儿:“嗯,去年年前回纥骑兵还没退兵的时候,她往黄门关送了五千匹军马。”
提到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许康轶声音就轻快了些,他放手了缰绳不再控制马速,任由神骏信马由缰:“情儿性子野些,从小就喜欢这些军马兵器什么的。”
凌安之想到小黄鱼儿和他们苦练一段时间后功夫飞速的进步,在沿途也是抓到机会就让凌安之和凌霄指点,挑了挑眼角:“小黄鱼儿基础不错,心气也足,指点得当的话应该能练成个好身手。”
许康轶何尝不知道舅父请的那些师傅没人认真教过她,只学了些花拳绣腿,他心里倒认为舅父大可不必,小黄鱼儿时间和心血都泼了上去,再一事无成岂不是日后埋怨遗憾?所以他得了空就教小黄鱼儿一些,不用凌安之说,他也暗想回京后给小黄鱼儿换一批认真的名家。
凌安之见他没有接话,知道他素来寡言,也混不在意,貌似无心地说道:“小黄鱼儿虽然武艺不精,不过学识渊博,对兵器铸造好像多有研究,只看我和凌霄的身量和随便过那么几招,就知道了我俩使用兵器的重量样式。”
许康轶歪头看了凌安之一眼,嘴角稍微动了动,说话直言不讳:“我确实帮余情确定了样式和重量,不过打造兵器是舍妹的意思。”
许康轶眼神轻慢的瞥了凌安之一眼,继续似有似无的道:“你不会认为我是通过余情讨好你吧?我装备两万精骑兵一个神机营都换不来的东西,难道两根烂铁就能换回来?如果这不是舍妹的心意,我还真有点担心你哪天长戟对着谁。”
凌安之看他说的这么直接,不接话也不争也不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摆出一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的样子:“不引起误会最好。”
许康轶眼睛走神看了看远方的草场,语气懒洋洋的继续说:“没那么多想法,何来那么多误会,你我是各需所求罢了。你们一直是不朋不党的凌家将,我们也不是拉帮结派的许康乾。”
许康轶久在朝中,凌河王和长子凌川,甚至次子凌云入京述职时他都打过多次交道,和凌安之真是从头到尾连头发丝都不像,凌安之的出身他也听说过,再见本人就算是坐实了传闻,他眼中闪过一丝揶揄,促狭他:“想不到你出身复杂,还在为老凌家打算?”
凌安之当没听出来他的冷嘲热讽,人是不能自证出身的,那是上一辈人的事,当年没把他扔出去喂狼就已经算是开了天恩,他也确实打算“既来之,则安之”,他说话漫不经心:“决定我应该做什么的,不是我的血统,而是因为我姓凌。”
许康轶倒是不太意外他的答案,将话题岔开了:“这些天路途凶险,辛苦艰难,我看你每天还挺高兴的,你高兴什么?”
凌安之心比昆仑山还大,确实难有让他心情不好的事,尤其走在大好河山上,山如美女,水如玉带,野花全是装饰,再填上纷纷舞舞的飞禽蝴蝶,引得他处处留情,恨不得一时春夏秋冬就凑成一套。
凌安之豁达一笑,举起马鞭四处指指点点:“你看,我看到山川河流就开心,等到安西军装备起来,我要把这里全变成我们安西军的后院。”
“哦,原来是心里描画着想当强盗,我这算不算是为虎作伥呢?”许康轶还以为他是一路游山玩水开心,想不到人家野心更大,看到了自己家房子和地,能不高兴吗?
凌安之又用马鞭去接一只飞来的雪白蝴蝶,他对强盗有自己的定义:“我这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你想啊,变成了安西军的地盘,至少没了杀人放火的蛮夷们,安安心心的牧羊种地生娃,牲口多了还能在边境换点家用、做点生意,多好。”
翩跹的蝴蝶不理凌安之,可能是觉得他杀气太重,挥挥雪白的翅膀,飘飘乎乎的落到了许康轶的水晶镜上,许康轶一向不喜欢什么昆虫,一时间赶也不是躲也不是,稍微向凌安之的方向歪了歪脸颊,身子往后倾了倾。
凌安之被这张毫无血色的苍白的脸晃了一下眼,纵然百般进补,看这张脸还是因为缺血而青白的吓人,除了嘴唇上有几个结了痂的红色血泡,唇上都是白中透着青紫。
怎么看怎么不健康,凌安之皱皱眉:“你这番连续廷仗生病受伤,失血太多,拖得太长恐怕伤了根本,且虚不受补,京中有一种从西洋来的一种输血疗法,确定了人的血样是哪一种,看看身边信得过身体健康的,给你输一些血,对治疗这些外伤最有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