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前尘,灯火,欢歌(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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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爷不可能随时趴在余秋肩膀上喵个不停指点他,余秋也没办法直接继承非爷的胆识和经验。
  能过上殷实的生活就可以了。
  非爷码字休息之余,就思考着这个问题。
  英雄的用武之地被大大限制了啊,戒指中的老爷爷是个什么心态,非爷现在能理解一点了。
  万万没想到,自己不是获得了金手指,而是变成了金手指。
  而余秋呢?
  固然有他的一些小优点,但总体上,仍旧只是一个普通的雏。
  非爷不打算对余秋说什么自己来自十年后。
  他仍旧趴在阳光里,看着窗外的那棵树。
  不是许了个遗愿,如果有下辈子,尝试相信别人的吗?
  毕竟活了四十年,心里一直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没给任何人开一条缝。
  老头子是。
  几个女人是。
  遇到的朋友也是。
  最后临终了一想,短短的一辈子何其无趣。
  防着这个,防着那个。拼了这头,再拼那头。
  也想过那么拼是为什么,但就总觉得不能停手。
  现在好了,不想停也得停了,根本就没有手。
  非爷看着自己的爪子,肉垫嘟嘟的,还别说,真挺萌。
  晒完了夕阳,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
  既然已经知道这是条猫命,估计也就那么十来年,就别殚精竭虑地再让余秋怎么去拼了。
  赚点小钱,过点惬意的生活才正经。
  他用笔记本再找了个电影,趴在沙发上看着。
  《楚门的世界》。
  瞧瞧,如果有朝一日,余秋发现自己的人生,是被别人规划好的,他会甘心吗?
  如果在这个世界里,真要找一个人来相信,那现在就只能是这个听得懂自己说话、又救了自己的傻小子。
  如果要相信他……那就看他想干什么再说吧。
  非爷看着已经看过的电影,渐渐困倦着,睡了过去。
  在梦里,他梦见了自家的老头子。
  老头子训道:“我做什么,你就吃什么!我一个大老爷们,能把饭做熟就不错了,挑三拣四的,找抽啊?咱爷俩随便对付一下就好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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