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 / 4)
一时间该走的人都走了,殿内就只剩下沈楚楚和司马致两人。
沈楚楚呆滞的望着手中的帕子,这是一条冰蚕丝手帕,跟她上次在养心殿侍疾,被狗皇帝用来擦鼻涕的那条帕子质地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一条,不是她葬送在他手里的那条手帕,这条冰蚕丝手帕右下角的刺绣样式,和之前那条完全不同。
她捧着手帕不敢动,心中疑惑至极,他为什么突然要给她增加红萝炭的份例?
给她添红萝炭也就罢了,可他却偏偏要从皇贵妃的份例中扣除十斤添给她,这不是给她招仇恨呢?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跟狗皇帝说了皇贵妃的坏话,指不定日后如何在背后编排她。
她算是发现了,狗皇帝就是看她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所以想给她找点事干。
沈楚楚攥紧了手中的帕子,这样说来,他给她这帕子,只怕也是不安好心了。
可这冰蚕丝的帕子真的好诱人,这纵享丝滑的触感,简直令人神魂颠倒,就算他有什么阴谋,她也想将这限量版的帕子偷偷窝藏起来。
司马致眯起细长的眸子,她的脑子是被门夹过吗?
给她帕子是让她擦眼睛,他还能在帕子上下毒不成?
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帮她出了口气,她却认为他是看不惯她,故意想给她惹麻烦。
明明往日的楚贵妃骄阳跋扈,仗着沈丞相这娘家的势力,从未在后宫中怕过谁,怎么如今胆子小的跟老鼠似的,动辄便怕这怕那?
莫非是因为她做贼心虚,怕自己红杏出墙的事情被人发现,所以才这般收敛,凡事都是能忍则忍?
司马致越想越是,他一抬眼便扫到了贵妃榻旁的书桌,脑海中突然又浮现出她抄写的十遍《金刚经》。
一个不会磨墨的人,却能写出那般娟秀整齐的正楷小字,这本身就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又或者,那字根本就不是楚贵妃写的,而是她的奸夫趁夜潜入永和宫,替她出谋划策写完了十遍《金刚经》。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她要白日烧黑炭,晚上烧红萝炭了,好的东西自然是要留给奸夫一起享用。
司马致脸色一黑,他觉得自己的头顶上,已经可以同时容纳下几万匹俊马一起肆意奔跑了。
只怕晋国之内最大的贝加尔草原,都比不上他头顶的草原大。
他不光大,还绿。
“爱妃昨日抄的佛经,朕甚是满意。”司马致站起身来,不紧不慢的朝着书桌走去:“说起来,朕还从未见过爱妃亲笔的书画。”
沈楚楚趁着他不注意,悄悄的将冰蚕丝的帕子塞进了衣袖里,她用手指揉了揉眼睛,连忙跟了上去:“臣妾不爱舞文弄墨,因此并未留下书画之作。”
“哦?”司马致挑了挑眉,神色漫不经心:“那朕亲自为爱妃磨墨,爱妃给朕写几个字瞧瞧。”
沈楚楚愣了愣,倒也没反驳他,估计他是以为《金刚经》那几个字不是她写的,所以想试探她一番。
她自然不会犯怵,写几个字而已,就算写成百上千个字,她的笔法字迹也是一模一样,不会让人寻出错处。
司马致拿起墨条磨着墨,沈楚楚沾着墨水随手在纸上写了两个字——楚楚。
他放下墨条,抬眼细细的打量着纸上的两个字,虽然今日她写的不是‘金刚经’这三个字,却也能看出她下笔时的笔力和笔法,的的确确是练过不少年的。
“写的不错。”他沉声夸赞道。
沈楚楚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面上却装作羞涩的模样:“臣妾不敢当。” ↑返回顶部↑
沈楚楚呆滞的望着手中的帕子,这是一条冰蚕丝手帕,跟她上次在养心殿侍疾,被狗皇帝用来擦鼻涕的那条帕子质地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一条,不是她葬送在他手里的那条手帕,这条冰蚕丝手帕右下角的刺绣样式,和之前那条完全不同。
她捧着手帕不敢动,心中疑惑至极,他为什么突然要给她增加红萝炭的份例?
给她添红萝炭也就罢了,可他却偏偏要从皇贵妃的份例中扣除十斤添给她,这不是给她招仇恨呢?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跟狗皇帝说了皇贵妃的坏话,指不定日后如何在背后编排她。
她算是发现了,狗皇帝就是看她日子过得太舒服了,所以想给她找点事干。
沈楚楚攥紧了手中的帕子,这样说来,他给她这帕子,只怕也是不安好心了。
可这冰蚕丝的帕子真的好诱人,这纵享丝滑的触感,简直令人神魂颠倒,就算他有什么阴谋,她也想将这限量版的帕子偷偷窝藏起来。
司马致眯起细长的眸子,她的脑子是被门夹过吗?
给她帕子是让她擦眼睛,他还能在帕子上下毒不成?
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帮她出了口气,她却认为他是看不惯她,故意想给她惹麻烦。
明明往日的楚贵妃骄阳跋扈,仗着沈丞相这娘家的势力,从未在后宫中怕过谁,怎么如今胆子小的跟老鼠似的,动辄便怕这怕那?
莫非是因为她做贼心虚,怕自己红杏出墙的事情被人发现,所以才这般收敛,凡事都是能忍则忍?
司马致越想越是,他一抬眼便扫到了贵妃榻旁的书桌,脑海中突然又浮现出她抄写的十遍《金刚经》。
一个不会磨墨的人,却能写出那般娟秀整齐的正楷小字,这本身就是一件可疑的事情。
又或者,那字根本就不是楚贵妃写的,而是她的奸夫趁夜潜入永和宫,替她出谋划策写完了十遍《金刚经》。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她要白日烧黑炭,晚上烧红萝炭了,好的东西自然是要留给奸夫一起享用。
司马致脸色一黑,他觉得自己的头顶上,已经可以同时容纳下几万匹俊马一起肆意奔跑了。
只怕晋国之内最大的贝加尔草原,都比不上他头顶的草原大。
他不光大,还绿。
“爱妃昨日抄的佛经,朕甚是满意。”司马致站起身来,不紧不慢的朝着书桌走去:“说起来,朕还从未见过爱妃亲笔的书画。”
沈楚楚趁着他不注意,悄悄的将冰蚕丝的帕子塞进了衣袖里,她用手指揉了揉眼睛,连忙跟了上去:“臣妾不爱舞文弄墨,因此并未留下书画之作。”
“哦?”司马致挑了挑眉,神色漫不经心:“那朕亲自为爱妃磨墨,爱妃给朕写几个字瞧瞧。”
沈楚楚愣了愣,倒也没反驳他,估计他是以为《金刚经》那几个字不是她写的,所以想试探她一番。
她自然不会犯怵,写几个字而已,就算写成百上千个字,她的笔法字迹也是一模一样,不会让人寻出错处。
司马致拿起墨条磨着墨,沈楚楚沾着墨水随手在纸上写了两个字——楚楚。
他放下墨条,抬眼细细的打量着纸上的两个字,虽然今日她写的不是‘金刚经’这三个字,却也能看出她下笔时的笔力和笔法,的的确确是练过不少年的。
“写的不错。”他沉声夸赞道。
沈楚楚在心里翻了个白眼,面上却装作羞涩的模样:“臣妾不敢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