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2 / 4)
夏亦瑶还在为虞寺的那一眼而暗自心惊,徒生无数猜测,却听虞兮枝的声音响了起来。
“方才说要三炷香,没想到才两炷香就好了。”虞兮枝随手抽出腰间烟霄,挽了个剑花,又翻腕一扬,似是随手将剑扔回了剑鞘之中,发出一声清脆铮然。
穿着昆吾道服的少女言笑晏晏,认真抱拳一礼,朗声道:“昆吾山宗千崖峰虞兮枝,请赐教。”
夏亦瑶猛地回过神。
她神色颇为复杂地看了一眼虞兮枝,深吸一口气,肃了神色,同样认真行礼道:“昆吾山宗太清峰,夏亦瑶,请师姐赐教。”
既然双方都见过礼,便应出剑。
出身太清峰,自然起手太清望月。
夏亦瑶自然知道虞兮枝也会太清望月,但她依然孤注一掷地用了太清峰的剑,好似这样,才能确认她太清峰亲传的身份。
更能破她那次见了虞兮枝的太清望月第四式后,脑海中总是挥之不去虞兮枝缭绕剑影的梦魇心魔。
昆吾有山名为太清,此山非是最高,非是最险,也非最奇。
但这山,却是昆吾山宗的主峰。
既是主峰,便是气势最盛,剑意最周正却也最一往无前!
夏亦瑶的剑比起那日从空啼沙漠归来时,她在太清峰正殿面前广场上抽剑而起时,要沉稳了许多,潇雨剑出,便是风声渐渐,吹散云层,只为望那一月,再起手摘之!
潇雨到底是真正的名剑,便是夏亦瑶至今都还没有找到此剑的另一半,无法真正发挥出此剑真正全部的实力与剑意,但此时这一剑的剑意却已经足够盛大!
依然是太清望月第四式,依然是连斩出数道月影月色的剑意,夏亦瑶已经不用养剑,如此出剑时,剑意便攀升!
剑修,见剑喜之,虞兮枝自然也不例外。
她见潇雨,再见此剑,不由得目露几分欣赏,反而觉得自己此前对小师妹的不喜消散了些。
至少她也确实认真努力地挥过剑。
但也只是消散了……些。
虞兮枝出剑比夏亦瑶慢了半步,又或者说,她根本没有想要抢在夏亦瑶之前出剑。
夏亦瑶剑急,人更急,剑意战意滔天,虞兮枝的动作却看起来竟然有些许慢。
直到太清望月第四式几乎到了面门之前,她才挥剑。
月牙也不过是月牙,她剑出,如满月。
再凌厉再有杀气的月牙,却也不过是满月的一部分,此般入满月,便尽数被月辉剑光吞噬其中,被彻底搅碎,再也看不见。
夏亦瑶脚步微顿,第四式转手换第五式,起手时,她出剑好似还有些生涩,但剑出,灵气便顺流而上,沿着剑尖流转出饱满圆滑剑意。
虞兮枝有许多剑法剑式可以会一会这太清望月,她甚至可以用同样却剑意千差万别的一剑、以纯粹的境界碾压过去。
但她不想。
对她来说,这许是真正打破命运的一刻。
所以,她想用自己的剑。
剑光起,便好似同云幕幕,狂风浩浩! ↑返回顶部↑
“方才说要三炷香,没想到才两炷香就好了。”虞兮枝随手抽出腰间烟霄,挽了个剑花,又翻腕一扬,似是随手将剑扔回了剑鞘之中,发出一声清脆铮然。
穿着昆吾道服的少女言笑晏晏,认真抱拳一礼,朗声道:“昆吾山宗千崖峰虞兮枝,请赐教。”
夏亦瑶猛地回过神。
她神色颇为复杂地看了一眼虞兮枝,深吸一口气,肃了神色,同样认真行礼道:“昆吾山宗太清峰,夏亦瑶,请师姐赐教。”
既然双方都见过礼,便应出剑。
出身太清峰,自然起手太清望月。
夏亦瑶自然知道虞兮枝也会太清望月,但她依然孤注一掷地用了太清峰的剑,好似这样,才能确认她太清峰亲传的身份。
更能破她那次见了虞兮枝的太清望月第四式后,脑海中总是挥之不去虞兮枝缭绕剑影的梦魇心魔。
昆吾有山名为太清,此山非是最高,非是最险,也非最奇。
但这山,却是昆吾山宗的主峰。
既是主峰,便是气势最盛,剑意最周正却也最一往无前!
夏亦瑶的剑比起那日从空啼沙漠归来时,她在太清峰正殿面前广场上抽剑而起时,要沉稳了许多,潇雨剑出,便是风声渐渐,吹散云层,只为望那一月,再起手摘之!
潇雨到底是真正的名剑,便是夏亦瑶至今都还没有找到此剑的另一半,无法真正发挥出此剑真正全部的实力与剑意,但此时这一剑的剑意却已经足够盛大!
依然是太清望月第四式,依然是连斩出数道月影月色的剑意,夏亦瑶已经不用养剑,如此出剑时,剑意便攀升!
剑修,见剑喜之,虞兮枝自然也不例外。
她见潇雨,再见此剑,不由得目露几分欣赏,反而觉得自己此前对小师妹的不喜消散了些。
至少她也确实认真努力地挥过剑。
但也只是消散了……些。
虞兮枝出剑比夏亦瑶慢了半步,又或者说,她根本没有想要抢在夏亦瑶之前出剑。
夏亦瑶剑急,人更急,剑意战意滔天,虞兮枝的动作却看起来竟然有些许慢。
直到太清望月第四式几乎到了面门之前,她才挥剑。
月牙也不过是月牙,她剑出,如满月。
再凌厉再有杀气的月牙,却也不过是满月的一部分,此般入满月,便尽数被月辉剑光吞噬其中,被彻底搅碎,再也看不见。
夏亦瑶脚步微顿,第四式转手换第五式,起手时,她出剑好似还有些生涩,但剑出,灵气便顺流而上,沿着剑尖流转出饱满圆滑剑意。
虞兮枝有许多剑法剑式可以会一会这太清望月,她甚至可以用同样却剑意千差万别的一剑、以纯粹的境界碾压过去。
但她不想。
对她来说,这许是真正打破命运的一刻。
所以,她想用自己的剑。
剑光起,便好似同云幕幕,狂风浩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