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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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真界一流门派一共有五个,凌云阁是其中为数不多给凡人开了求仙门路的,其余大多都是从交好世家中直接选择弟子。从凡人到修士那就是一步登天,哪怕大多数人都是凡夫俗子,也不妨碍大多数人都来撞个仙缘凑个热闹,自然是人满为患。
  白观尘原本也没有打算在这里住,只是想给沈秋庭找一个地方安顿,闻言也不在意,对小二道了谢,便带着沈秋庭上了楼。
  沈秋庭从听见仙客来这个名字的时候就觉得不太妙,两句话听下来,果然是回了凌云城。
  凌云城是凌云阁下辖的主城,就在凌云仙山的脚下,来了此处,就意味着……很多故人都不远了。
  他在心中叹了口气,难得有些情绪低落。
  白观尘尽职尽责地把人领到房间里,叮嘱道:“我回凌云阁一趟,你在此等我。”
  这是要走了?
  沈秋庭眼睛一亮,也不蔫了,立刻精神起来:“仙师好走,记得早点回来。”
  虽然凌云城遇到故人甚至是仇人的几率极高,但也不是没有好处,毕竟这块地方他熟得很,哪怕暂时没有眼睛,跑也不是难事。
  白观尘一打眼就知道他在盘算什么,毫不留情地打破了他的幻想:“我在你体内下了禁制。”
  沈秋庭脸上的笑容迅速收了回去,一个人摸索着找到了床,躺了上去装死。
  什么人呐这是。
  白观尘见人已经安分了,便走了出去,轻轻带上了房门。
  镇子上生出的事端牵涉太多,兹事体大,还是早早上报宗门为妙。
  沈秋庭原本只是想摆出个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没想到这几日奔波太过,一个没忍住就睡了过去。
  他睡得并不安稳,零零碎碎地一直梦见上辈子的破事,醒来的时候头疼得差点裂开。
  白观尘已经离开了。
  沈秋庭的眼睛虽然出了问题,但光线变化还是能隐约感知到的,房间内漆黑一片,应当是已经入夜了。
  他睡得头疼,不太想在床上待,索性爬了起来,打算出门去看看。
  这会儿已经到了饭点了,仙客来的大堂上坐满了人,沈秋庭不知打哪里摸到一根棍子,摸索着去了楼下,在大堂上找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了下来。
  趁着人多的时候,大堂正中间有位说书先生租了一块地方,正在口沫横飞地讲故事。
  “说时迟那时快,白仙君一剑刺出,正中那魔头心脏。魔尊反抗不及,口中喷出鲜血,就此伏诛……”
  沈秋庭跟小二要了一壶浓茶提神,
  刚喝了一口,就听见了这么一句,险些一口茶水喷出去。
  得,在修仙者的地盘上,哪怕是魔域的尊主也不能希求什么人权。
  想他做魔尊的时候也是英明神武,到了说书先生的嘴里居然全成了姓白的那小兔崽子的陪衬,简直是胡言乱语。
  说书先生正说到酣处,猝不及防被台下一位仁兄泼了冷水:“这出《伏魔记》讲了几十年了,每日都是这些老黄历,能不能说点新鲜的?”
  此话一出,立刻就传来了好事者稀稀拉拉的附和声。
  先生被砸了台子,也不恼,笑眯眯地摇了摇扇子:“诸位来得巧,今日正巧上了新的话本,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说书先生醒木一拍,开始说起了下一段:“却说这两人当年也是修真界中有名的凌云双子,这么多年亦敌亦友,其感情自然非寻常师兄弟可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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