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3 / 4)
符合她理想的人她不爱,她爱的人不符合她的理想。
第二天天还没亮,贺北安就给沈芷打了电话,让她先不要吃早饭。
沈芷没想到桉城还有做鱼片粥这样地道的餐厅,这家餐厅往常九点才营业,沈芷八点到,服务员早就等在了门口。她刚点餐没一会儿,粥就端了上来,好像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沈芷上次喝鱼片粥还是在十年前,坐她对面的也是贺北安。贺北安问她是不是当年的味道,她说不知道,她当初喝的时候就没留意。
“你以前最爱喝这个。你喜欢吃什么东西,好像就一直吃那一样。”
并不是因为沈芷多爱吃那个,她只是怕麻烦,她讨厌试错。这话说出来太煞风景,所以沈芷选择低头吃粥。
去塔桥的路上,贺北安先提起了金美花:“奶奶年纪大了,住在老家看病不方便,之前的楼盘还剩下两套精装房,离医院近,要不就让她过来住。你就近也好照顾。”
沈芷觉得贺北安的建议倒很不错,金美花是不可能同她走的。她前两年买了房,门口就是公园,很多老人在那儿锻炼,不远处是医院,这家医院汇集了全国各地的人,常年没有一个空余床位,那么好一个位置,买房子的时候她觉得这下金美花该跟她来了。结果她说她愿意和老周在一起。
车子驶到乡下,周围两边都是农田,一种不知道怎么描述的绿,蓝天白云,像刻印在质量拙劣的相纸上,美得不真切,车窗成了相框,周遭一切都镶嵌在这相框里。偶尔有行人路过,静悄悄的。
到了塔桥,导航不再发挥作用,金美花的家并不在街上,要到那儿,得穿过好几条小道,沈芷刚想要告诉贺北安怎么走,贺北安就说:“不用说,我知道。”
金美花住在胡同最里边,胡同很窄,车停在胡同外面。停了车,两人下车步行,胡同最外面的那户人家姓李,老李如今赋闲在家,他正同人下象棋,抬眼见到贺北安,笑着同他问好:“又来看老太太了?她可真是好福气。”这笑容太过厚重,几乎把他的腰给压弯了。老李不顾下到一半的棋局,起身对贺北安说:“要不要来家里喝杯茶?”
沈芷没等贺北安回答,就直接往里走。她这样不留情面,看在外人眼里很像那种一朝得势便得意忘形的小人。等把贺北安恭恭敬敬地送走,老李同棋友说:“沈家那丫头还是当年那脾气,一点儿没变,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了。”
棋友开解他:“脾气大的人本事也大。她又不是对你一个人那样。”
“再大还打得过贺总,人家见到我照样客客气气跟我问好。就是家教不行,我们家闺女可没这臭毛病。”
沈芷还记得老李。
胡同不远处是一片坟地,坟上长了大桑树,到有桑葚的季节,沈芷经常坐在大桑树上摘桑葚吃,天很蓝,云很白,太阳很大,桑葚把她的两只手给染紫了,她的手去摘桑葚,两条腿在树架上晃,日子一天天都被晃走了。金美花让她不要在人家的坟头上晃,当心死人来找她,沈芷说那就来找吧,她不怕死人,因为人活着总是要死的,这事儿被老李媳妇儿看见了。桑树底下的逝者是他家的老太爷,老李一下子找到了他最近倒霉的根源,最近他还纳闷他家为什么接连几次出事,不是他自己崴了脚,就是儿子被狗咬了。
沈芷一个父母不要的孤女整天坐在他死去的老子头上,他家的运道还能好,他让金美花赔他的治疗费和误工费,他家的狗因为咬人被他给宰了,金美花还要再赔他一条狗。金美花叉着腰把人给骂走了,从此老李接二连三地找她家的茬儿,不是在他家门口洒狗血,就是把垃圾扔在他家门口,事情最终以金美花拿着菜刀到老李家告终。老李的忘性倒是大。
老周养的泰迪看见贺北安很热情地冲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几年过去了,它的发情期仍没结束,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记又霸气,叫藏獒。
老周一贯地笑眯眯,即使沈芷对他一直保持戒备,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脾气。老周沏了茶,捧出时令鲜果和干果炒货招待他们。
沈芷给老周买了套紫砂壶,老周笑着说破费了,又说“真好,我早就想买一套,一直不舍得买。”这方面,老周要比金美花要好得多,每次沈芷给金美花买东西,她都要说她有,不用给她买,连她偶尔要给老周买东西,感谢他对金美花的照顾,金美花也要拦着,他一个老头子,要什么好。
金美花倒不怎么见老,她依然自己做衣服,从夏天的裙子到冬天的大衣,只是沈芷现在经常给她买衣服,她做衣服的频率才减少了。她今天裙子就是沈芷给她买的,每买一件,她都要炫耀,把沈芷对她的好播撒得人尽皆知。金美花拒绝沈芷的理由还有一条就是外边的人她都不认识,不方便她炫耀。
总之,她留在桉城有一万个理由,而跟她走,却没一个理由。
金美花并没想到贺北安会和沈芷一起来。贺北安同她招呼,她僵硬地点点头,好像是第一次和他相见。
贺北安每年都要来几次,金美花开始以为他是想要沈芷的住址电话,贺北安不提,她也不说。金美花还是落伍于时代了,她不知道这个时代只要想找一个人总能找得到,并不一定要去老家蹲守。贺北安如果真去找沈芷,总能找得到她的住址,可他从没找过。他想,只要生意做得大些,更大些,如果广告出现在她生活的城市里,她到时自然会看到他。金美花不止一次让贺北安下次不要来了,可下次他还来,礼物算得上费心倒不贵重,不让她感到负担,他既没问沈芷的电话,也没问沈芷的住址,他只是来看看,连口茶都不喝,让她连逐客的理由都没有。
沈芷去厨房帮忙,金美花现在跟老周学了几手,已经不只局限于做大酱汤饺子汤各式泡菜。
沈芷在一旁打下手,金美花说:“你在这里呆的时间够长了,体验够了,也该回去了。”
“您就这么急着赶我走?”
“这里不适合你,好不容易出去了,就别回来了。你当时多想出去啊。”
曾经沈芷受够了这个小城的人,每天计算着日子离开。
“您要是跟我走,我现在就走。” ↑返回顶部↑
第二天天还没亮,贺北安就给沈芷打了电话,让她先不要吃早饭。
沈芷没想到桉城还有做鱼片粥这样地道的餐厅,这家餐厅往常九点才营业,沈芷八点到,服务员早就等在了门口。她刚点餐没一会儿,粥就端了上来,好像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沈芷上次喝鱼片粥还是在十年前,坐她对面的也是贺北安。贺北安问她是不是当年的味道,她说不知道,她当初喝的时候就没留意。
“你以前最爱喝这个。你喜欢吃什么东西,好像就一直吃那一样。”
并不是因为沈芷多爱吃那个,她只是怕麻烦,她讨厌试错。这话说出来太煞风景,所以沈芷选择低头吃粥。
去塔桥的路上,贺北安先提起了金美花:“奶奶年纪大了,住在老家看病不方便,之前的楼盘还剩下两套精装房,离医院近,要不就让她过来住。你就近也好照顾。”
沈芷觉得贺北安的建议倒很不错,金美花是不可能同她走的。她前两年买了房,门口就是公园,很多老人在那儿锻炼,不远处是医院,这家医院汇集了全国各地的人,常年没有一个空余床位,那么好一个位置,买房子的时候她觉得这下金美花该跟她来了。结果她说她愿意和老周在一起。
车子驶到乡下,周围两边都是农田,一种不知道怎么描述的绿,蓝天白云,像刻印在质量拙劣的相纸上,美得不真切,车窗成了相框,周遭一切都镶嵌在这相框里。偶尔有行人路过,静悄悄的。
到了塔桥,导航不再发挥作用,金美花的家并不在街上,要到那儿,得穿过好几条小道,沈芷刚想要告诉贺北安怎么走,贺北安就说:“不用说,我知道。”
金美花住在胡同最里边,胡同很窄,车停在胡同外面。停了车,两人下车步行,胡同最外面的那户人家姓李,老李如今赋闲在家,他正同人下象棋,抬眼见到贺北安,笑着同他问好:“又来看老太太了?她可真是好福气。”这笑容太过厚重,几乎把他的腰给压弯了。老李不顾下到一半的棋局,起身对贺北安说:“要不要来家里喝杯茶?”
沈芷没等贺北安回答,就直接往里走。她这样不留情面,看在外人眼里很像那种一朝得势便得意忘形的小人。等把贺北安恭恭敬敬地送走,老李同棋友说:“沈家那丫头还是当年那脾气,一点儿没变,也不知道看上她哪了。”
棋友开解他:“脾气大的人本事也大。她又不是对你一个人那样。”
“再大还打得过贺总,人家见到我照样客客气气跟我问好。就是家教不行,我们家闺女可没这臭毛病。”
沈芷还记得老李。
胡同不远处是一片坟地,坟上长了大桑树,到有桑葚的季节,沈芷经常坐在大桑树上摘桑葚吃,天很蓝,云很白,太阳很大,桑葚把她的两只手给染紫了,她的手去摘桑葚,两条腿在树架上晃,日子一天天都被晃走了。金美花让她不要在人家的坟头上晃,当心死人来找她,沈芷说那就来找吧,她不怕死人,因为人活着总是要死的,这事儿被老李媳妇儿看见了。桑树底下的逝者是他家的老太爷,老李一下子找到了他最近倒霉的根源,最近他还纳闷他家为什么接连几次出事,不是他自己崴了脚,就是儿子被狗咬了。
沈芷一个父母不要的孤女整天坐在他死去的老子头上,他家的运道还能好,他让金美花赔他的治疗费和误工费,他家的狗因为咬人被他给宰了,金美花还要再赔他一条狗。金美花叉着腰把人给骂走了,从此老李接二连三地找她家的茬儿,不是在他家门口洒狗血,就是把垃圾扔在他家门口,事情最终以金美花拿着菜刀到老李家告终。老李的忘性倒是大。
老周养的泰迪看见贺北安很热情地冲他咬尾巴,趴到他鞋上蹭他的腿,久久不放爪,好几年过去了,它的发情期仍没结束,这只泰迪的名字很好记又霸气,叫藏獒。
老周一贯地笑眯眯,即使沈芷对他一直保持戒备,也不得不承认他是个好脾气。老周沏了茶,捧出时令鲜果和干果炒货招待他们。
沈芷给老周买了套紫砂壶,老周笑着说破费了,又说“真好,我早就想买一套,一直不舍得买。”这方面,老周要比金美花要好得多,每次沈芷给金美花买东西,她都要说她有,不用给她买,连她偶尔要给老周买东西,感谢他对金美花的照顾,金美花也要拦着,他一个老头子,要什么好。
金美花倒不怎么见老,她依然自己做衣服,从夏天的裙子到冬天的大衣,只是沈芷现在经常给她买衣服,她做衣服的频率才减少了。她今天裙子就是沈芷给她买的,每买一件,她都要炫耀,把沈芷对她的好播撒得人尽皆知。金美花拒绝沈芷的理由还有一条就是外边的人她都不认识,不方便她炫耀。
总之,她留在桉城有一万个理由,而跟她走,却没一个理由。
金美花并没想到贺北安会和沈芷一起来。贺北安同她招呼,她僵硬地点点头,好像是第一次和他相见。
贺北安每年都要来几次,金美花开始以为他是想要沈芷的住址电话,贺北安不提,她也不说。金美花还是落伍于时代了,她不知道这个时代只要想找一个人总能找得到,并不一定要去老家蹲守。贺北安如果真去找沈芷,总能找得到她的住址,可他从没找过。他想,只要生意做得大些,更大些,如果广告出现在她生活的城市里,她到时自然会看到他。金美花不止一次让贺北安下次不要来了,可下次他还来,礼物算得上费心倒不贵重,不让她感到负担,他既没问沈芷的电话,也没问沈芷的住址,他只是来看看,连口茶都不喝,让她连逐客的理由都没有。
沈芷去厨房帮忙,金美花现在跟老周学了几手,已经不只局限于做大酱汤饺子汤各式泡菜。
沈芷在一旁打下手,金美花说:“你在这里呆的时间够长了,体验够了,也该回去了。”
“您就这么急着赶我走?”
“这里不适合你,好不容易出去了,就别回来了。你当时多想出去啊。”
曾经沈芷受够了这个小城的人,每天计算着日子离开。
“您要是跟我走,我现在就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