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第十六个极品(八)(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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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追求自由恋爱,什么打破封建桎梏,如果他所谓的“真爱”是个无盐丑女,那女人再新朝、再洋气、再有才,估计他也不乐意!
  周雅也看清了安妮的模样,心里顿时一阵发慌。
  以前她曾经听曾贤良提过老家的女人,在曾贤良口中,那就是个不识字、没见识、裹小脚、抽大烟的无知村妇。
  周雅也根据曾贤良的描述,脑补了王氏的模样:裹着畸形的小脚,穿着臃肿落后的前清服饰,因为抽大烟而面黄肌瘦,牙齿都被熏黑了,滑稽可笑的模样,就跟京剧里的丑媒婆似的。
  狗屁的丑角?!
  眼前这人分明就是个大美人,而且满面红光,根本不见丝毫病容。
  谈吐举止虽然有些畏缩,但还是能看出她养尊处优,通身的富贵。
  而不像周雅,哪怕穿着最新款的洋装,也掩不住她骨子里的小市民。
  周雅心里对安妮又是嫉妒又是戒备,赶忙顺着曾贤良的话,补充道:“是啊,这位大姐,先生确实登报与你离了婚。”
  安妮明亮的杏眼里蓄满了泪水,身子微微颤抖,那伤心欲绝的模样,围观的人都看得有些不忍心。
  “登报就能离婚?曾贤良,老婆子就僭越一回,我且问问你这个大少爷,你离婚可征求了家人的同意?”
  安妈妈怒了,刚才在校园里那一通跑,竟让她心底的畏惧全都跑没了。
  这会儿看到曾贤良人模狗样的带着个大肚子的女人,安妈妈积压已久的怒火终于有了宣泄的对象。
  “还有,老婆子我虽不懂外头的事,可常理还是懂的。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族的大事。离婚亦当如此。”
  安妈妈指着曾贤良,“你要离婚,可曾征求我家姑娘的意见?哦,一声招呼都不打,登个报纸就能离婚,报纸这么厉害,还要官府做什么?”
  “人家法官办案子、做判决的时候,还要把被告原告都叫来呢。你曾大少爷还真厉害,竟是比法官还独断专行。”
  安妈妈虽然不懂民国的法律,却也说到了点子上。
  围观的很多老师,听了她的话都纷纷点头。
  不要以为民国就没有结婚证,离婚证,民国也有正规的法律啊。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有相应的法律流程。
  有些地区,离婚的时候,还需要双方家长同意、签字,离婚书才会有效。
  登报离婚不过是个表达态度的方式,根本没有法律效应。
  当然了,这个年代的升斗小民或许不会这么讲究,可曾贤良不一样啊,他是省城有名的才子、诗人,又自诩新生活的拥趸者,是文明人,自然要遵守民国的法律。
  “我们姑娘和你曾贤良可是先有三书六聘,后有民国政府县长亲签的结婚书,你一个登报就能离婚,你把婚姻当成了什么?”
  安妈妈一边说着,一边从衣襟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两张纸。
  一张是传统的龙凤婚贴,一张则是由县政府出具的结婚书。
  不得不说王家老太太确实为孙女考虑周全,她虽不懂什么洋人的东西,但却明白多一层保障总不会错的道理。
  所以,当初与曾家结亲的时候,王老太太亲自和曾老爷去县政府,请县长写了结婚证,并且盖了国民政府的公章。
  王安霓和曾贤良的婚事,不单单遵循了古礼,还按照新政府的要求领了结婚证。
  这样的婚姻,是受民国法律保护的。
  想要戒除,也应该去政府相应的部门再领个离婚证,而不是随随便便登个报纸就能办到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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