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正式签约乐嘉(求订阅)(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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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
  电梯门打开,停在了12楼。
  何笑出来后四处打量了一番。
  乐嘉的装修风格很简约,但不经意间又透露出奢华感,总之就是一个词,高大上。
  “何先生,这边请。”
  一个女职员听到电梯门打开的声音后立马走了过来,看样子是等候多时了。
  何笑跟在她身后,走进了一间会议室,终于见到了大名鼎鼎的金牌经纪人于啸。
  此时距离两人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大半年。
  那个时候他还在星雅阁唱《老男孩》,并且刚刚当上主唱不久,如今回忆起来,仿佛就在昨天。
  于啸跟那个时候比没什么变化,就是头发少了一点,果然也到秃顶的年纪了吗?
  当然这种事情是不能说出来的,何笑看到了就当做没看到,目光刻意的回避开于啸的头顶。
  “小何,快坐。”
  于啸拉着他坐在沙发上,然后给他倒了一杯茶。
  杯口还冒着丝丝的热气,问起来很清香,何笑是不懂茶道的,但是他却能感觉的出来这茶不便宜,应该是一种名贵的茶叶。
  于啸能用这种茶招待他,光从这一点,就能看得出对他多上心。
  其实也不难理解,何笑当初仅凭一首《老男孩》就已经让于啸刮目相看,如今他又演唱了那么多完全不输于《老男孩》的金曲,对方自然明白他的价值。
  “先不急着看合同,你舟车劳顿,好好歇一歇。”
  于啸又拿出一盒点心,放到何笑跟前,这让从来没有享受过贵宾待遇的何笑相当不自在。
  “于哥,咱还是谈正事吧,等都弄好了我请您吃饭。”
  可惜何笑就是个粗人,天生没有享福的命,他现在满脑子都是出道的事儿,面对这些复杂的待客之道一点兴趣都提不起来。
  于啸见此,忍不住露出一抹笑容,然后从沙发另一边的茶几上拿过来一份合同,又叫来法务部的律师,给何笑讲解。
  其中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何笑也可以问,毕竟合同一旦签上了,那可是会产生法律效应的,还是搞清楚比较好。
  大约二十分钟后,何笑指着第十七页合同问道:“咱们的收入分成是六四分?其中都包括哪些?”
  何笑是个财迷,因为他当过穷人,知道钱有多重要,所以对钱相当敏感。
  而当明星无非就是为了名和利,关于名这一方面何笑已经不需要操心了,经纪公司就会帮他铺路,所以现在就剩下利,这一块一定要弄清楚。
  合同上写的是六四分,公司六,他四,这个分成比例他不反对,因为这已经算是非常好的待遇了,天光给他开的也是这个价码。
  毕竟他现在还只是一个新人,走得也不是大肆捞钱的小鲜肉路线,很难保证会给公司带来可观的利益收入。
  除非他火了,做到了像张雅那种级别,才能底气十足的和公司谈具体合约内容。
  他不懂的地方是哪些收入需要与公司分成,因为现在做歌手好像并没有以前那么赚了。
  于啸喝了口茶水,说道:“所有公司帮你争取到的商业收入,包括版权代理,无线运营,商演费用等等,相对应的,公司也会主动帮你张罗商演和解决版权问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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