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小偷,别走!(2 / 3)
还好不远处有个小饭馆,这是国道上最近的一家饭馆了,因为是在年关,饭馆的人不多。金贵拉着金兰的手走了进去。
他要了一碗拉面,一笼包子放在了金兰面前,金兰狼吞虎咽吃起来,饿死鬼投胎一样,女人也顾不得什么颜面了。
金贵心疼地不行,一边看着她吃一边劝:“慢点,别急,吃完了还有,小心别噎着。”
吃饱喝足,金兰打了个饱嗝,这才说:“姐夫,俺饱了。”
何金贵点着一根烟,问她:“傻丫头,一年了,你到哪儿去了,怎么混成了这样?”
金兰抽泣一声,眼泪又下来了:“姐夫,一言难尽啊。”
接下来,金兰一边哭,一边把这一年的经历告诉了姐夫何金贵。
姐夫是她的靠山,姐夫是她雪地里的一炉炭,雨地里的一把伞,姐夫能为她撑起一片明媚的蓝天。
何金贵在金兰的心里没有任何秘密,她对他就像对自己的亲哥哥那样信任,所以一点也不隐晦,将所有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一样告诉了他。
金兰的命运并不比香草好多少,当初离开黑石山,她是在香草离开的头一天离开的。
金兰一辈子没坐过汽车,上了车以后,车上的售票员跟她要票的时候,她还是木愣愣的。这才知道坐汽车要掏钱。
还好她出门的时候带了点零用钱,买了票以后就斜斜靠在座位上,木呐呐看着窗外的蓝天。
她不知道自己该往那里去,就那么漫无目的走,她只是想把红旗找回来,跟丈夫一起生活。
她也不知道红旗去了哪儿,最近的城市就是k市了,她觉得红旗只能到k市去。
女孩子坐了4个小时的汽车,终于在k市汽车站下了车。刚刚下车她就被大都市的繁华耀花了眼,处处是红男绿女,处处是弥虹闪烁,把她衬托得及其渺小。
金兰不知道自己该住哪儿,也不知道上哪儿吃饭,山里人根本没见过饭馆。
她像个傻子一样在大街上溜达,一直从k市大街的东头溜达到西头,身上只剩下了三块五毛钱。
很快,天就黑了,金兰也不知道要住店,她找到了一个大桥的桥洞,在桥洞里猫了一夜,第二天天亮以后继续在大街上走。
她就是想找到红旗,看谁的样子都像自己男人。中午的时候买了一个夹馍,然后继续寻找。
就这样,金兰在k市的大街上整整溜达了七八天,七八天以后,最后一毛钱也花完了。
她饿的不行,而且很久没洗过澡,身上也痒痒地不行。可是找不到红旗,她懒得吃饭,懒得睡,忘掉了饥饿跟疲劳,就那么找啊找,找啊找。第十天,金兰再也经受不住极度的饥饿跟疲劳,一头栽倒在k市的大街上。
金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个小时以后,她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窝棚里,那个窝棚很破旧,棚顶上露着天,肚子也不是那么饿了。她就挣扎着爬起来,走出了窝棚。
这里是一处庄户院,应该是k市郊区的一座民房,四周是稀稀落落几乎人家。
这户人家没有院墙,一出房门就是野地,一个又老又丑的男人在野地里忙活。
金兰迷惑不解,就问那人:“大爷,这是哪儿?俺怎么会在这儿?”
男人说:“这是俺家,你被人救了,救你的人把你领到了这儿,300块钱的价格把你卖给了俺,以后俺就是你男人了。”
“你说啥?”金兰大吃一惊,:“谁把俺卖了?俺怎么不知道?”
男人道:“那时候你昏过去了嘛,俺付了钱那人就走了,俺不认识他,反正俺花了钱,你就是俺媳妇。”
金兰怎么也没想到是人贩子把她救了,救活以后把她卖给了这个丑男人。
这男人胡子拉碴,满脸的皱纹,眼睛很小,瘦小枯干,长着老树皮一样的两只手。 ↑返回顶部↑
他要了一碗拉面,一笼包子放在了金兰面前,金兰狼吞虎咽吃起来,饿死鬼投胎一样,女人也顾不得什么颜面了。
金贵心疼地不行,一边看着她吃一边劝:“慢点,别急,吃完了还有,小心别噎着。”
吃饱喝足,金兰打了个饱嗝,这才说:“姐夫,俺饱了。”
何金贵点着一根烟,问她:“傻丫头,一年了,你到哪儿去了,怎么混成了这样?”
金兰抽泣一声,眼泪又下来了:“姐夫,一言难尽啊。”
接下来,金兰一边哭,一边把这一年的经历告诉了姐夫何金贵。
姐夫是她的靠山,姐夫是她雪地里的一炉炭,雨地里的一把伞,姐夫能为她撑起一片明媚的蓝天。
何金贵在金兰的心里没有任何秘密,她对他就像对自己的亲哥哥那样信任,所以一点也不隐晦,将所有的事情竹筒倒豆子一样告诉了他。
金兰的命运并不比香草好多少,当初离开黑石山,她是在香草离开的头一天离开的。
金兰一辈子没坐过汽车,上了车以后,车上的售票员跟她要票的时候,她还是木愣愣的。这才知道坐汽车要掏钱。
还好她出门的时候带了点零用钱,买了票以后就斜斜靠在座位上,木呐呐看着窗外的蓝天。
她不知道自己该往那里去,就那么漫无目的走,她只是想把红旗找回来,跟丈夫一起生活。
她也不知道红旗去了哪儿,最近的城市就是k市了,她觉得红旗只能到k市去。
女孩子坐了4个小时的汽车,终于在k市汽车站下了车。刚刚下车她就被大都市的繁华耀花了眼,处处是红男绿女,处处是弥虹闪烁,把她衬托得及其渺小。
金兰不知道自己该住哪儿,也不知道上哪儿吃饭,山里人根本没见过饭馆。
她像个傻子一样在大街上溜达,一直从k市大街的东头溜达到西头,身上只剩下了三块五毛钱。
很快,天就黑了,金兰也不知道要住店,她找到了一个大桥的桥洞,在桥洞里猫了一夜,第二天天亮以后继续在大街上走。
她就是想找到红旗,看谁的样子都像自己男人。中午的时候买了一个夹馍,然后继续寻找。
就这样,金兰在k市的大街上整整溜达了七八天,七八天以后,最后一毛钱也花完了。
她饿的不行,而且很久没洗过澡,身上也痒痒地不行。可是找不到红旗,她懒得吃饭,懒得睡,忘掉了饥饿跟疲劳,就那么找啊找,找啊找。第十天,金兰再也经受不住极度的饥饿跟疲劳,一头栽倒在k市的大街上。
金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个小时以后,她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窝棚里,那个窝棚很破旧,棚顶上露着天,肚子也不是那么饿了。她就挣扎着爬起来,走出了窝棚。
这里是一处庄户院,应该是k市郊区的一座民房,四周是稀稀落落几乎人家。
这户人家没有院墙,一出房门就是野地,一个又老又丑的男人在野地里忙活。
金兰迷惑不解,就问那人:“大爷,这是哪儿?俺怎么会在这儿?”
男人说:“这是俺家,你被人救了,救你的人把你领到了这儿,300块钱的价格把你卖给了俺,以后俺就是你男人了。”
“你说啥?”金兰大吃一惊,:“谁把俺卖了?俺怎么不知道?”
男人道:“那时候你昏过去了嘛,俺付了钱那人就走了,俺不认识他,反正俺花了钱,你就是俺媳妇。”
金兰怎么也没想到是人贩子把她救了,救活以后把她卖给了这个丑男人。
这男人胡子拉碴,满脸的皱纹,眼睛很小,瘦小枯干,长着老树皮一样的两只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