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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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人,却一把扑上前去,死死抱住衙役的大腿,放声悲哭,坚决不允。
  “哎呀,不错嘛。”程千叶在心中赞了一声。虽然案情不是很复杂,但她没想到这个办案的丞史能够这么敏捷又巧妙把案子迅速的断了。
  果然,经此一验,企图强抢她人孩子的人最终招认了罪行。
  孩子的真正母亲,正是那位死死抱住衙役大腿不肯松手的妇人。
  那位丞史在翻案头一本厚厚的典籍。
  那崭新的封面上写着两个大字《晋律》。
  程千叶认得这本书,这是周子溪花了很大的精力,结合了各国通行的法律和程千叶的各种想法,新制定出的法律条规。
  原先只在汴州一带使用,想不到这么几天时间,周子溪就能让郑州的官吏按照这本新的律令判案了。
  程千叶来了兴趣,她想看一看这么个不算大的案件,能不能在这本新《晋律》中找到相应的处罚条款。
  那位丞史翻阅了一阵,开口宣布:“依照《晋律》第三节,一百二十八条,凡是拐卖,抢夺儿童者,服劓刑,罚城旦三年。”
  那个被判刑的妇女一下瘫软在地,甚至哭都哭不出声来。
  门外围观的百姓响起一片叫好之声。
  人贩子不管在哪个朝代都是招人痛恨的。往往夺人一子,毁灭的是整个家庭。不论是否为人父母,很少有人会同情这种抢夺拐卖儿童的人。
  劓刑便是削去鼻子,城旦三年是罚服三年苦役,要戴着镣铐在修城墙或是水利工事中做最苦最累的活。
  这个刑罚比起以往的拐卖小孩的罪人,只需罚款,或是可用金钱赎抵的拘禁来得严苛得多。是以得到的民众的叫好声。
  但对程千叶来说,她高兴的是两一方面。
  临时遇到一个案件,都可以在新制定的法规中找对应的条律,惩处犯人有法可依。是国家法制健全的象征。
  虽然不能就说明周子溪整理的《晋律》已经很全面了,但至少是一个好的现象。
  二人继续往城主府走去,遇到了领着兵马出来寻找他们的贺兰贞。
  贺兰贞看见程千叶很是吃惊,下马见礼:“主公,你这几日都到何处去了?”
  随后他伸着脖子向着他们身后看,没看到人影,不禁有些失望。
  “千叶公主呢?她不是同桥生一道回来的吗?”
  公主以女儿之身,出使镐京,救出张馥,让他很是感佩。
  程千叶捂住头叹了口气,开始头疼这一道又一道的解释。
  ——————————
  ☆、首发
  听了没藏裴真的叙述, 没藏太后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
  “你说什么!一支区区五千人的部队,一夜之间突袭到离我们镐京三十里地的位置, 竟然没有人能把他给拦下来?”
  没藏裴真呐呐无言,
  巩郡的守备李全浩可是他的铁杆兄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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