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冤家路窄(1 / 2)
兴原路的万兴大厦,是集餐饮、百货、娱乐、影院为一体的大型商城,室内装修高端、气派,虽然比不上凯撒大地那般豪华奢靡,可也算富丽堂皇。
陈小烨到了地方后,不能马上去找刘懿他们,否则即便逄采薇十分愚蠢,也会诧异为什么这么巧,他们前脚进门,陈小烨怎么后脚就到了。
演戏就要演得像。陈小烨便独自一人,在万兴大厦里面闲逛。
虽然已是秋季了,但总有一些女孩子会为了美丽什么也不顾。陈小烨踩在洁白的大理石地砖上,看着在身旁经过的那一条条大长腿,有点目不暇接之感。
他依然记得,在沈城上大学时,周末闲极无聊,有一位室友提议去兴原路,其他便问不买东西去那儿干什么,那室友眼中全是狡黠的光,笑道:“看大腿啊!”
打那以后,每逢周末,这群没有女友的屌丝就跑到兴原路上,找一处台阶坐着,嘴里叼根烟,看着来来往往的美腿深沟,过一把眼瘾。偶尔看到形单影只的路过,还会吹一声口哨,或许凑上前跟人家搭个讪,完全是一副地痞做派。
陈小烨从不与那些人为伍,不是他独善其身,而是每逢周末,他都要到一家快餐店打工,给自己挣点生活费和学杂费,帮姐姐减轻一点负担。
所以,他在室友、乃至同学们的印象里,就是一个行为怪癖、不喜合群的人。陈小烨也懒得解释,在辛勤兼职的同时,不挂科顺利毕业,是他优先考虑的事情。
走着走着,陈小烨忽地眼前一亮,前面是一块巨大的橱窗玻璃,里面琳琅满目地摆着各种金银首饰,但他仅对一样东西感兴趣,就是单独放在一个玻璃展柜里的钻戒。
它位于橱窗中央最显眼的位置上,在顶部射灯的柔和照耀下,更显其璀璨夺目。
陈小烨在与叶晓晨共处于工作室的那几天里,曾读过她的一段记忆。
那是一个外面淋着细雨的傍晚,叶晓晨忘记带伞,没办法赶回工作室,便在万兴大厦里闲逛,直到像陈小烨这般,走到了这块橱窗前,然后看着那枚钻戒,驻足许久。
当时,有一个营业员从店面内走出,看到叶晓晨穿着十分体面的样子,便问她喜不喜欢,想不想买。叶晓晨说,喜欢,也得男朋友买来送啊。那店员微笑着说,那你得告诉你男朋友我们店的位置。
“我还没有男朋友。”叶晓晨当时是这么回答的,然后便转身恋恋不舍地走了。
“先生,请问要买钻戒吗?”耳边响起售货员那甜美的声音,打断了陈小烨的思绪。
陈小烨抬起头,不由得一怔,眼前这一位涂着红唇、画着柳叶细眉的售货员,不就是与叶晓晨搭话的那一位吗?
冥冥中自有天意?
陈小烨笑了笑,说道:“想买,但上面没标价格。”说罢,他用手指了指橱窗里那枚戒指。
那售货员脸上有点为难,说道:“对不起先生,这件是我们店面用来展示的,属于非卖品,你可以进来选择其他款式。”
陈小烨一怔,怎么还是非卖品?
这时,从店里走出来一对男女,那男子看见陈小烨后眼睛一亮,趴在女孩的耳边说了句什么,逗得那女孩哈哈大笑。
陈小烨耳力惊人,那男子说的话,他一字不差地听进了耳朵里。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怪人,同寝四年,有时候我都不敢睡觉,怕他拎起锤子砸烂我的头。”
“你好会说啊,人家为什么要砸你的头?”
“咳,这穷人家的孩子不都这样嘛,心理扭曲。”
“啊,老公,他也在选钻戒啊,都要娶老婆了,怎么会是个怪人?”
“呸,谁他妈能嫁给他,即便有人嫁给他,他也买不起啊。”
陈小烨依稀记得,那名男子叫贺木胜,与自己有着很深的过节。
那年夏天,陈小烨所学专业的导员按照课程要求,组织了一场郊外写生,其实学过美术的同学都知道,一般的三流大学,出去写生就是个玩,根本没人会把它当成是一种历练。
陈小烨却不同,他既然因学费昂贵问题没有读到心仪的大学,便不想在三流大学栽跟头,所以这次出游写生,他破例地推掉了周末兼职的工作,跟着同学一起出发了。 ↑返回顶部↑
陈小烨到了地方后,不能马上去找刘懿他们,否则即便逄采薇十分愚蠢,也会诧异为什么这么巧,他们前脚进门,陈小烨怎么后脚就到了。
演戏就要演得像。陈小烨便独自一人,在万兴大厦里面闲逛。
虽然已是秋季了,但总有一些女孩子会为了美丽什么也不顾。陈小烨踩在洁白的大理石地砖上,看着在身旁经过的那一条条大长腿,有点目不暇接之感。
他依然记得,在沈城上大学时,周末闲极无聊,有一位室友提议去兴原路,其他便问不买东西去那儿干什么,那室友眼中全是狡黠的光,笑道:“看大腿啊!”
打那以后,每逢周末,这群没有女友的屌丝就跑到兴原路上,找一处台阶坐着,嘴里叼根烟,看着来来往往的美腿深沟,过一把眼瘾。偶尔看到形单影只的路过,还会吹一声口哨,或许凑上前跟人家搭个讪,完全是一副地痞做派。
陈小烨从不与那些人为伍,不是他独善其身,而是每逢周末,他都要到一家快餐店打工,给自己挣点生活费和学杂费,帮姐姐减轻一点负担。
所以,他在室友、乃至同学们的印象里,就是一个行为怪癖、不喜合群的人。陈小烨也懒得解释,在辛勤兼职的同时,不挂科顺利毕业,是他优先考虑的事情。
走着走着,陈小烨忽地眼前一亮,前面是一块巨大的橱窗玻璃,里面琳琅满目地摆着各种金银首饰,但他仅对一样东西感兴趣,就是单独放在一个玻璃展柜里的钻戒。
它位于橱窗中央最显眼的位置上,在顶部射灯的柔和照耀下,更显其璀璨夺目。
陈小烨在与叶晓晨共处于工作室的那几天里,曾读过她的一段记忆。
那是一个外面淋着细雨的傍晚,叶晓晨忘记带伞,没办法赶回工作室,便在万兴大厦里闲逛,直到像陈小烨这般,走到了这块橱窗前,然后看着那枚钻戒,驻足许久。
当时,有一个营业员从店面内走出,看到叶晓晨穿着十分体面的样子,便问她喜不喜欢,想不想买。叶晓晨说,喜欢,也得男朋友买来送啊。那店员微笑着说,那你得告诉你男朋友我们店的位置。
“我还没有男朋友。”叶晓晨当时是这么回答的,然后便转身恋恋不舍地走了。
“先生,请问要买钻戒吗?”耳边响起售货员那甜美的声音,打断了陈小烨的思绪。
陈小烨抬起头,不由得一怔,眼前这一位涂着红唇、画着柳叶细眉的售货员,不就是与叶晓晨搭话的那一位吗?
冥冥中自有天意?
陈小烨笑了笑,说道:“想买,但上面没标价格。”说罢,他用手指了指橱窗里那枚戒指。
那售货员脸上有点为难,说道:“对不起先生,这件是我们店面用来展示的,属于非卖品,你可以进来选择其他款式。”
陈小烨一怔,怎么还是非卖品?
这时,从店里走出来一对男女,那男子看见陈小烨后眼睛一亮,趴在女孩的耳边说了句什么,逗得那女孩哈哈大笑。
陈小烨耳力惊人,那男子说的话,他一字不差地听进了耳朵里。
“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怪人,同寝四年,有时候我都不敢睡觉,怕他拎起锤子砸烂我的头。”
“你好会说啊,人家为什么要砸你的头?”
“咳,这穷人家的孩子不都这样嘛,心理扭曲。”
“啊,老公,他也在选钻戒啊,都要娶老婆了,怎么会是个怪人?”
“呸,谁他妈能嫁给他,即便有人嫁给他,他也买不起啊。”
陈小烨依稀记得,那名男子叫贺木胜,与自己有着很深的过节。
那年夏天,陈小烨所学专业的导员按照课程要求,组织了一场郊外写生,其实学过美术的同学都知道,一般的三流大学,出去写生就是个玩,根本没人会把它当成是一种历练。
陈小烨却不同,他既然因学费昂贵问题没有读到心仪的大学,便不想在三流大学栽跟头,所以这次出游写生,他破例地推掉了周末兼职的工作,跟着同学一起出发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