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6)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她进了厨房,准备今天家里做顿好的。
今天做包子,吃白面包子,里面的馅料是用刚摘回来的最鲜嫩的野菜,加上鸡蛋,木耳,蘑菇。
还有的馅料里面就加香芋、红薯、南瓜。
全都皮薄馅多。
皮薄馅多,在后世是一种赞美,但是在现在这时候就是为了省点面。
那条鱼再熬一锅鱼汤,有包子有汤,这一顿就齐全了。
俞向居和俞明杰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拿出了那么多的东西,甚至还有面粉,好奇,“这是打算做什么?做面条吗?”
“不是,今天晚上我们吃包子怎么样?”
“真的吗,哇,今天有包子吃!太好了,我们来帮忙!”
如果敞开了吃的话,面粉的用量肯定少不了,但是俞满昌是在肉联厂吃过了才回来,俞青山是打饭回来。
不是来靠包子来填饱肚子。
“小居,你来帮我把这个香芋蒸熟,去掉皮,捣成香芋泥。”
“明杰,你来帮我把这些野菜洗干净,把这些木耳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正在忙活着,姚翠芬过来了,她是过来确认她有没有收到包裹的,俞向安点头,“我收到了,我在收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差不多大小的包裹,我当时没注意,后来我看了信之后就知道了是寄去家里的,同一天到了。”
姚翠芬点头:“这就好,这就好,收到了就行,你的身后就跟你表哥说的那样,有我们一大家子,知道吗?”
“外婆,我知道的。”
俞向安不得不说她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了,没有喝孟婆汤,就能重来一次,还是在这么有人情味的家庭。
是不是因为她前世救人的功德?
如果要这样算的话,那些救了不止一个人的,而是一百、一千、一万人的,他们难道要转世成凤子龙孙?
不过现在没有凤子龙孙了,应该就是各种二代了。
俞青山和赵巧娘是一块回来的,进来之后就闻到了香味,赵巧娘嗅了嗅,这是油炸的香味,这香味霸道的。
俞青山:“今天这是做什么好吃的了?”
赵巧娘心里又喜又忧,高兴的自然是又能一饱口福了,忧的是距离下个月重新排队去买粮还有段时间,不知道家里这些还够不够。
俞向居跑出来告诉他们:“今天家里五姐做了包子。”
俞明杰:“这么香,是猪油渣。”啊,好想吃啊。
俞青山知道了秦盛桦寄来的东西,对于她想要用人参来泡药酒,没发表什么意见,至于那五十块钱,他皱了皱眉,盛桦夫妻两个都在部队,两个孩子也没有太大的支出,他知道他们能存下一些钱,但是五十块也太大了。
俞向安也这样觉得,“那五十块钱我觉得抽出三十块寄回去,另外二十我收下,同时我收一些这边的东西寄过去给他。”人家是一片好心,不能全都还回去,这样有些不近人情,而把那二十块换成各种东西,尤其是换成他能用得上的各种东西,那就差不多了。
至于为什么,对方会这么大方,那是因为在他去部队之前,原主最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知道他要去部队离家的时候,还哭着说要做他的新娘,这样他就不会离开家了。
闹了好大一个笑话。
现在想起来满满的羞耻感,就算知道那不是自己,原主在那时候才10岁,依旧感觉是个黑历史,需要放在记忆的角落生灰。 ↑返回顶部↑
今天做包子,吃白面包子,里面的馅料是用刚摘回来的最鲜嫩的野菜,加上鸡蛋,木耳,蘑菇。
还有的馅料里面就加香芋、红薯、南瓜。
全都皮薄馅多。
皮薄馅多,在后世是一种赞美,但是在现在这时候就是为了省点面。
那条鱼再熬一锅鱼汤,有包子有汤,这一顿就齐全了。
俞向居和俞明杰回来的时候,看到她拿出了那么多的东西,甚至还有面粉,好奇,“这是打算做什么?做面条吗?”
“不是,今天晚上我们吃包子怎么样?”
“真的吗,哇,今天有包子吃!太好了,我们来帮忙!”
如果敞开了吃的话,面粉的用量肯定少不了,但是俞满昌是在肉联厂吃过了才回来,俞青山是打饭回来。
不是来靠包子来填饱肚子。
“小居,你来帮我把这个香芋蒸熟,去掉皮,捣成香芋泥。”
“明杰,你来帮我把这些野菜洗干净,把这些木耳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正在忙活着,姚翠芬过来了,她是过来确认她有没有收到包裹的,俞向安点头,“我收到了,我在收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差不多大小的包裹,我当时没注意,后来我看了信之后就知道了是寄去家里的,同一天到了。”
姚翠芬点头:“这就好,这就好,收到了就行,你的身后就跟你表哥说的那样,有我们一大家子,知道吗?”
“外婆,我知道的。”
俞向安不得不说她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了,没有喝孟婆汤,就能重来一次,还是在这么有人情味的家庭。
是不是因为她前世救人的功德?
如果要这样算的话,那些救了不止一个人的,而是一百、一千、一万人的,他们难道要转世成凤子龙孙?
不过现在没有凤子龙孙了,应该就是各种二代了。
俞青山和赵巧娘是一块回来的,进来之后就闻到了香味,赵巧娘嗅了嗅,这是油炸的香味,这香味霸道的。
俞青山:“今天这是做什么好吃的了?”
赵巧娘心里又喜又忧,高兴的自然是又能一饱口福了,忧的是距离下个月重新排队去买粮还有段时间,不知道家里这些还够不够。
俞向居跑出来告诉他们:“今天家里五姐做了包子。”
俞明杰:“这么香,是猪油渣。”啊,好想吃啊。
俞青山知道了秦盛桦寄来的东西,对于她想要用人参来泡药酒,没发表什么意见,至于那五十块钱,他皱了皱眉,盛桦夫妻两个都在部队,两个孩子也没有太大的支出,他知道他们能存下一些钱,但是五十块也太大了。
俞向安也这样觉得,“那五十块钱我觉得抽出三十块寄回去,另外二十我收下,同时我收一些这边的东西寄过去给他。”人家是一片好心,不能全都还回去,这样有些不近人情,而把那二十块换成各种东西,尤其是换成他能用得上的各种东西,那就差不多了。
至于为什么,对方会这么大方,那是因为在他去部队之前,原主最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知道他要去部队离家的时候,还哭着说要做他的新娘,这样他就不会离开家了。
闹了好大一个笑话。
现在想起来满满的羞耻感,就算知道那不是自己,原主在那时候才10岁,依旧感觉是个黑历史,需要放在记忆的角落生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