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不靠谱”的井律师(4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被告人慕斯,女,1993年11月1日出生。大学本科文化,私营企业主,时任火火投资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终于轮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也标志着真正的庭审开始,
  “我国公民曹丽娜被杀一案,由宁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慕斯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8年11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慕斯发誓,从某不靠谱的律师进场开始,她内心就一直是暴躁的。
  不仅是某炎来个突然袭击,做了她的“辩护人”;
  更多是他把这里当拍戏现场,当庭审是儿戏。这态度让“向来恪守奉公、遵纪守法”的她,不能容忍,而且……
  丢尽了脸面!!
  也许是想尽快结束这荒唐的闹剧,在公诉人陈述案件后,警方的法医等证人还没登场。慕斯就突然接话,倏地抬头冲法官大声宣布道:
  “我认罪!!曹丽娜就是我杀的,我认罪!”
  某炎垂着眸眉宇皱紧,如果不是有烦人的法庭纪律在,他发誓一定会把这句话恶狠狠的甩到那女人脸上!
  法官也皱了皱眉,表示对这双奇葩的“被告和辩护律师”很无语……
  我还没开口问呢!你这是认哪门子的罪?猴急个啥啊?!
  依照法庭流程,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应当由审/判长即“法官”来询问被告: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
  被告人这才能对所谓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
  罢了罢了,不跟他们计较!
  “被告,起诉书中指控你过失杀人,是否自愿认罪?”法官强压着烦躁,言简意赅的问道。
  慕斯愣住……
  过失杀人?
  这让她还有点意外,不该是故意杀人罪吗?
  满腹疑惑的目光很自然的转向阮劭中……
  慕斯心想,难道他良心发现了?用“过失杀人”先草草结案,让她留着一条命,等他度过这一劫、地位稳固后,再想办法给她翻案?找出真凶?
  毕竟“过失杀人”一般不会判死刑,也不会有死缓。
  显然,此刻她又想多了……
  以田军为代表的警方提交“过失杀人”,不过是因为这项罪名好判一些。毕竟故意杀人罪是有预谋的杀人,除了要找出慕斯的杀人动机外,他们还得找作案计划和作案的交通工具等等。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