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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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吹的窗户哗哗作响,像被人大力的拍打过一样,这不是来自国外的秘法,而是民间的禁术,俗称:养小鬼。
  陈旭芳养了它这么些年,也不过是最近才有了异常,反噬算是比旁人小了许多了。
  “它还是挺喜欢你的。”毛不思口中的这个它,指的自然就是那只小鬼。
  “我不要它喜欢我,我只想让它离开。”陈旭芳喉头滚动,眼底的戾气一闪而过,“你能不能让它消失?”
  “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虽然不是佛家弟子,可干的也是救命的生意,若是有机会,还是超度了的好。”毛不思看了眼被丢在一旁的半颗苹果,因氧化而有些泛黄,顿时也就没了食欲,把心思全放在了陈旭芳身上,“话说回来,一般养这种东西,它是无法长时间离开泥偶本体进入你的梦中的。”毛不思想了又想,说出了心底最有可能的认知,“你是不是用自己的血养过它?”
  “没有。”陈旭芳否认。
  “说实话。”这是最合理最可能的解释了,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它的可能。
  “我发誓,我说的全是实话。”陈旭芳竖起三根手指,“我胆子一向不大,要是知道需要鲜血喂养,就是打死我,我也不敢把这么邪东西请进来。”
  “这就说不通了,你不用血,它是怎么做到和你神识共通的?”总得把身体上的某些东西和它融合,才能不费吹灰之力在她的意识里来去自如才是。
  月色下,马路中央竖着一枚小小的泥偶娃娃,它黑漆漆的大眼睛空的吓人,嘴角被固定成好看的弧度,一动不动的凝望着毛不思的公寓。
  娃娃偏着脑袋,手中忽然多了两颗糖果,它轻轻一丢,糖果就像是被弹射出去,嗖嗖伴着风声冲向亮灯的窗户,力道之大甚至穿透了楼下生长的树枝。
  只可惜未曾碰到玻璃,就被镀在周遭的金光挡住,‘啪啪’两声弹落到地面。
  窗上的朱砂骤显,屋内的银铃清脆的晃动。
  “谁!”降魔杖被毛不思快速握起,幽蓝的光泽深到夺目,她身体一轻,人就踩着椅子冲到了窗边。
  放眼望去,只有路灯发出的焦黄灯光。
  “怎么了。”陈旭芳缩在床上,把自己裹成粽子,只露出两只眼睛。
  “小鬼没了家,自然是出来找妈妈。”毛不思又把窗上的符咒加了一道,“到还是个聪明的,知道丢东西来探探路。”
  摆明了是想先试试真假和她的道行,再做决定,也幸亏遇到的是她,要是遇到个半瓶子先生,那小鬼这会儿多半是要闯进来了。
  “那这里是不是很危险?”陈旭芳瞳孔不停晃动。
  “安心吧,对你而言,没有比我这里更安全的地方了。”只要陈旭芳不出去,那小东西也就进不来。
  街道的拐角处的花坛上,一只小小的人儿摆动着双腿,手里在拨弄着什么,港城的是个不夜城,偶尔也会有车辆从街道上行驶经过。
  小人就这么安静的坐着,在这个凌晨三四点的夜里,显得格外的扎眼。
  不久,便有两个喝多的小混混勾着肩膀经过,一个眼尖的看到了花坛中的小人,忙招呼身边的来瞧,“这半夜三更的,咋还有个奶娃娃。”
  “走丢的吧。”其中干瘦的矮个子打了个饱嗝,揉揉眼睛,“可惜是个孩子,要是个妹子说不定还能成个艳遇。”
  小孩看上去不到三四岁的样子,也不哭,就这么安静的坐着,对涌上来的两个醉醺醺的男人全然不做搭理。
  “小不点,干嘛呢?”矮个子抬腿猛地踢了踢小孩的腿示意他说话,他喝的不少,下手没个轻重,小孩受力身子微歪,就被人又用脚给勾了回来。
  “找妈妈。”童声稚嫩,依旧低着头,手里不知道捏着什么。
  “哈哈哈哈。”染着黄发的男人笑出声,他领口大开,露出退了色的半个纹身,“还真是个被丢了的。”
  “没丢。”小孩望着手心,“妈妈说过只爱我的。”
  “哥哥跟你说。”矮个子男人心底的恶趣味油然而生,“你妈就是不要你了,不然早找过来了,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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