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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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是从初一口中知道的,说是有婴灵抢了她的房子, 无奈下她只能去张博尧家‘借住’。
  一只是徘徊在陈旭芳身边,最后自愿进到了她的玉葫芦中。
  最后这只,听电话里描述,应该是她亲眼见过的扎着麻花辫的小女孩。
  “今晚咱们要夜探景园公馆的三号别墅。”毛不思把背包里的所有东西掏出来,只随便挑了几张黄符塞在口袋里。
  东西带多了,反倒累赘。
  景园公馆比毛不思想象的要豪华不少,经理把他们带入小区内,就借着闹肚子遁了。
  “胆小鬼。”毛不思开着手电,照了老久,才看到经理口中那个前院种满花骨朵的三号别墅。
  别墅没有锁门,猛地一推,就伴着沉重的力量撞到墙壁上。也是,这么个邪里邪气的屋子,但凡正常人,都不会选择进来。
  别墅内漆黑一片。
  “灯打不开。”马明义摸着开关,来回按了几下,并无反应。
  鬼大多都是惧光的,越是黑暗的地方,它们会越有安全感。
  空气中若有似乎的飘着淡淡地花香,毛不思一时分辨不清是什么,降魔杖顶端挂着一枚小小的火符,微弱的火焰在这个夜中格外扎眼。
  二人一路从一层上到二层,也没发现什么不寻常的东西。
  “没道理啊,难不成知道我要来?”毛不思推开二楼卧室的窗户,白色的窗帘鼓出好看的弧线,放眼望去,假山池塘,花圃草坪,皆纳入眼帘,现在恰逢秋天不显,等到明年开春,姹紫嫣红的,定然好不热闹。
  “兜里的铜板还剩俩,狸猫死在太阳下,远行阿娘何时归,乌鸦告诉小妹妹,黄土地里埋过她。”稚嫩的童音再度响彻在走廊中。
  毛不思慌忙吹掉降魔杖上的火苗,拉着马明义躲在沙发后面,食指竖在唇边,示意他不要出声。
  一蹦。
  一蹦。
  声音均匀的敲击着地面,最后停在卧室门口。
  这是活人的味道。
  小女孩兴奋地晃动着麻花辫,身子一歪,房门就被她撞开,碎花的夹袄红的吓人,她一蹦一跳的向着味道传来的地方蹦起,刚跳了没多久,脚步就戛然而止,小女孩望着巨大的沙发,沙发后散发出幽紫的微光。
  这种光她见过两次,一次是她出生的时候,另一次是在她死亡的时候。
  “她怎么停下了?”马明义靠的毛不思颇近,嘴唇几乎都蹭在她耳朵的轮廓上,气息扫过耳垂,酥麻麻地像一群蚂蚁爬过。
  毛不思脸颊有些滚烫,幸好现在深更半夜,看不到她红成虾子的脸颊,她偏开脑袋,刻意把两人间的距离拉得更远了些,这才又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外面。
  沙沙——
  沙沙——
  有什么东西在摩擦着地面,缓缓移动。
  “想跑?”毛不思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这才了然,单手撑住沙发背,纵身一跃,人就从沙发后冲了出来。
  降魔杖快她一步从手中掷出,凌厉的穿透空气,直直插入对面的白色墙壁,绽出一道蓝色的屏障,阻断了小女孩慌张逃离的出路。
  “这是我家。”女孩撞到蓝色屏障,尖叫着被弹到地上,小小的身体滚动了两圈,瞬间脱离出泥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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