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四章 惊艳的一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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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侯春来的反应,葛大队长有些不悦。他觉得侯春来有些轻敌了。野猪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动物。这东西本来就皮糙肉厚,即使子弹打到皮肉里,也会被它坚硬的皮肤阻止去势。
  另外野猪表面还有一层厚厚的长毛,这些毛发又长又厚而且坚硬无比。而往往这些毛上面还沾有大量的泥浆和泥土,这些东西覆盖在野猪身体表面,就像铠甲一样。
  即使是用步枪来猎杀,如果不是一枪打中头上的致命器官,也很难把野猪杀死。野猪的身体就算是身中数枪,也很难致命。
  侯春来说距离100多米就能把野猪干掉,葛大壮队长认为这是吹牛。毕竟侯春来手中的只是使用7.62毫米步枪子弹的56式半自动步枪,而不是12.7毫米的狙击步枪。
  另外这两支枪虽然平日里保养的非常好,可毕竟也是有四五十年纪的老枪,膛线都磨了一半,这准确度和精确度一定是大打折扣。
  不过葛大队长并没有直接提出反对意见,双方是第一次合作,这要是整的急头掰脸的,对双方都不是什么好事。他决定让侯春来打一枪试试。
  等这一枪打不着或者没把野猪打死,那么他就有说辞了。还是现实打脸最有说服力。
  只见侯春来打开了枪的保险,拉动了枪栓。葛队长死死的盯着他的动作,想看看他到底用什么姿势射击。从一个射手射击的姿势上基本上就能看出水平怎么样了。
  可是眼前的候春来却并没有摆出任何标准的射击姿势,他身上的肌肉甚至都没紧张起来,只是平静的把手中的步枪端了起来,然后单手调整了一下枪上的标尺,突然就扣动了扳机。
  这一下动作随意到看着就像是走火了一样。这可把葛队长气坏了。就这水平还狙击手呢,这牛也吹的太大了吧。
  还没等他发火,周围其他几个人就发出了惊叹的声音。葛队长感觉这声音不对劲儿,朝着野猪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头野猪,此时竟然已经四脚朝天的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侯春来退出了枪膛里的子弹,关上了保险:
  “好了,目标已经击杀,我的任务完成了!”
  对于侯春来这种射手来说,用步枪100米外击中目标简直比喝水还容易。
  56式半自动步枪虽然已经有些年头,可是这款枪性能非常可靠,准确性也相当高。这款枪有效射击距离400米,最大射击距离1千米,标尺距离1500米。拿这个枪打100米外的目标是非常轻松的一件事情。
  另一方面,在他们进山后不久,候春来也开了两枪。由于枪支在使用过程中,枪支的膛线是有磨损的,而这种磨损就会影响子弹的弹道,因此每一支枪的弹道轨迹都是不一样的。就算是顶尖的射手拿到一把新枪也得开几枪熟悉一下枪的弹道轨迹。
  一但他们熟悉了枪支,还不是怎么打怎么有。
  见野猪被放躺下,侯春来一脸无所谓的样子,葛队长张了半天嘴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一枪太惊艳,打得他无话可说。
  于是他只能下令众人上前看看。为了保险起见,柱子把猎枪上了膛,另外几个人拿着钢叉小心翼翼的靠近野猪,等走进野猪近前他们才看到,从野猪的左眼里,鲜血和脑浆不住的冒了出来。
  侯春来那颗子弹正好打中了野猪的左眼,然后破坏了野猪的大脑,别说是野猪了,就算是鳄鱼大象之类的动物被从眼睛射入子弹也得当场毙命。
  见野猪被杀死了,柱子咧开嘴笑了:
  “来,帮忙把猎物收拾一下。”
  这时候李家兄弟打开背包,从背包里面拿出一盘绳子来。兄弟二人齐心协力把绳子结结实实的绑在野猪一条后腿上,然后他们把绳子的另一端,从旁边一棵大树的树杈子上面扔了过去,接下来兄弟二人齐心协力,就把这野猪给吊了起来离地一米多高。
  柱子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就捅在野猪颈动脉的部位,冒着热气的猪血瞬间就流淌了出来。
  家猪其实是野猪驯化而来的。不过一开始,人类并不是太喜欢猪肉的味道。这是因为猪肉上有一种骚味。
  后来人类饲养家猪,一代一代经过改良,尤其是发明了阉割的技术,这才使得猪肉有现在的口感。
  而野猪猪肉里的怪味儿很浓郁,所以必须趁着猪刚死不久的时候把猪血给放掉,这样口感才能改善很多。
  10多分钟后,最后一滴猪血被放干净了。张阮清原本以为这两兄弟会把野猪给放下来,结果他们却继续拽住绳子,把野猪吊起来距离地面三米多高,然后他们把绳子绑在树上,野猪就这么被吊在半空。
  张阮清很纳闷,一问才知道怎么回事。这每年捕杀的野猪,到最后都会被带回村里,给乡里乡亲们分掉。
  不过他们出来一趟不容易,也不能打了这头猪就往回走,而抬着这野猪的尸体满山遍野的出溜也不现实。于是他们就会先把猪肉寄放在这里,当返回的时候或者是第二天再过来把野猪尸体给带回村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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