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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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时候,程白也不得不承认,除了在感情这件事上她是边斜的俘虏之外,在某件其他的事情上,她也是边斜的臣民。
  但没有关系。
  程白睁着眼睛想了想:反正外人也不知道,人活脸树活皮,有面子就够了嘛,要什么里子?躺就完事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发现所有番外一口气都写得差不多了。
  最后主要写的这个案子是原本准备写的,但当时没想到边狗在这里面能有什么作用,所以干脆删了,而且主要戏份在方不让的身上。如果按照原本的文章结构,这个案子结束之后,程白才会解开所有的心结,重新去接法律援助,然后发现已经被人捷足先登,这个人就是方让。
  方不让和程白之间那一声“谢谢”,其实也会发生在这个共同诉讼结束后。
  但偏偏上一卷是讲婚姻,爱情,所以放在那一卷解决心结反而要合适一点。
  这一个案子主要还是原则问题。
  任何行业文都不可能写成百分之百还原业内生态,大部分还原到30%保证常识不错就很可以了。美国的律政剧经常展现陪审团制度,但事实上陪审团制度现在根本约等于摆设,什么案子都搞陪审团司法成本太高根本不现实。所以这本书也不过只是个理想状态下的学院流,你要跟程白一样跟法官交流可能法官直接叫你滚了……
  法官觉得自己是体制的儿子,你可能就是个孙子(。)
  国内的律师普遍没理想。
  但按接触来看的话,分人,虽然一味追捧红圈所不对,但有时候看他们在群里聊天,红圈所有几位很不错的合伙人职业态度是真的不一样,而剩下的有时候瞎传谣言,跪舔群主(。)之类的,就让人觉得……其实这个行业和别的行业相比,没有特别的高光可言。
  红圈所刚进去的小朋友有时候会比较有傲气,觉得自己凭本事。
  但大佬们看他们大多soso。
  我不是从业者,我只是一个旁观者,而且有时候参加多了他们的沙龙培训之类的,其实不觉得比我写书快乐(。),大部分的案例都是常规案例没有戏剧意义。
  有看到读者说看了这文想学法。
  我只能说,如果得到这样的评价,是我作为作者的成功。
  但非常希望你们冷静考虑,选择专业和职业最好是自己热爱的,只有从事自己热爱的行业你才会同时得到金钱和快乐。
  至于魏了了和周异,也就那么回事儿。
  番外咱干脆到此画个句号,回头如果有灵感我再放微博上。
  感谢大家陪伴到这里,期待茫茫晋江下次相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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