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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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厂子里做事的工人都毫无干劲了,觉得在这样的厂子里做事太丢人。
  宝荣那几位设计师也麻烦缠身,芳芳这边的钱还没捂热乎,铺翠的追究赔偿就到了,这谁愿意出钱啊
  找闵芳,闵芳现在也看着一堆还没开始卖的产品发愁。宝荣他们对她而言,已经是烫手山芋了,没赶人走就不错了,还给你把赔偿款付清不可能的。
  更何况,我挖你的时候怎么不说合同的事,早知道你们还签了那些合同,我还得考虑考虑呢。
  于是两边就扯起皮来了,谁也不让谁
  闵芳那兴致勃勃的准备抢占市场,结果生产出一大批有外观专利的产品,你要是卖,人家追究侵权的合同马上跟上,你挣的钱,也得赔偿给对方。相当于给别人挣的的了。
  你要是不卖,这么多放在这,难不成就堆着还都是不可二次利用的,不卖就只能废掉。
  这么多原材下去,她肉都是疼的,可都是花钱买来的呀。
  市面上仿制吴烟厂子产品的不少,但那些屡禁不止,追究也追究不过来。
  主要还是芳芳这边挖人的手段太低了,把吴烟给惹火了,宁愿养着几个律师跟她斗。
  吴烟这边声势浩大,舆论往她这一面倒。
  芳芳加工厂本来也不大,自然是斗不过她的。
  只好发声明道歉,宝荣那几个也给全开掉了。
  这会正值吴烟期末考。
  因为她连上了几次报纸,连老师都在讲她这个案例,连带她再次火了一把。
  其实老师讲这个小案例,主要也是因为她是学校学生,海城大学自然也支持学生维权了。而且案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人的身上,大家的感受也会更直观一些。
  张嘉还特意找过来了,他学法的,吴烟请的律师是海城出了名的大律师,这次的维权,在他们院里,也起了不小的轰动。
  怎么说呢,现在这个现代,大家似乎都是你抄我我抄你的。
  而且大家似乎没有太多的侵权意识,觉得我用你的外观,或者我仿制你的产品,不是什么大事。
  主要就是法律推行的还不够全面,大众意识不够强。
  吴烟这也算是开了个先河,原来外观也可以申请专利。原来有了外观专利,别人就不能随便仿制了。
  原来仿制别人的东西,是要赔钱的
  原来招员工做事,是要签合同的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都给不少人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关于专利的话题,一度成为报纸上科普的重点。
  吴烟这一次的维权,可以说打开侵权维权的典范了。
  从律师的角度看,这是非常轻松的一次案件了。但对于普罗大众,没接触过的,那就是新鲜了。
  当然了,在吴烟的刻意引导之下,舆论也是偏向她的。
  倒是给她的厂子再次打了个很好的广告。
  吴烟班里的人,以为有一部分学生是省外的,再加上前年她上报纸的时候,大家都是在高三生,很少有关注报纸的。更别提是商报这一类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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