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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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确实是挺不错的,不管是吃喝方面,或者谈起其他,总体来说住在这个明南村他整个人都飘飘欲仙。
  人们常言,“好心情就等于好身体”,凌霄确实能感觉自己在这边住的久了简直身轻如燕,他甚至觉得自己都能比之前再多活个三五年。
  “你跟老妈工作清闲了,也过来散散嘛。”凌霄笑嘻嘻的道。
  凌父摇头:“不好办啊,咱们凌家虽然不大,但多多少少还是需要人在盯着,你跟老爷子跑来潇洒,我跟你老妈哪儿能不在京城里盯着?”
  凌霄突然就沉默了,他们一家子人走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许久,凌霄突然问道:“杨易跟他爷爷不知怎地摸过来了,你们知道不?”
  凌父意外一声:“他们是怎么找来的?”
  凌霄耸肩摊手:“这个我不清楚,反正是悄咪.咪的摸过来的,啥动静都没出,看样子他们也不想让京城那群老爷子们知道这边。”
  这时,一直悠哉悠哉走前面的凌民庭突然停住脚步,他扭过来道:“肯定不能让他们知道这里啊,要是知道了,我还能有这样的好日子过吗?就算我有,那么一群老妖精,小林那孩子还能坚守现在的本心?”
  凌霄撇嘴:“爷爷,你对老林也太没信心了吧?”
  凌民庭一窒,这才突然想起他似乎也不能拿对待常人的眼光看林盛之,他干脆背起双手,望向不大明晰的月亮,道:“就这样吧,糊弄一天是一天。”
  凌父苦着脸:“爹,京城那边你的老战友们都问您这是去哪儿了呢。”
  凌民庭正气凛然的说:“我去游览祖国大好河山了啊!”
  凌父想起他前几个月还在病床上躺着,得需要护工帮忙才能做复健运动呢,现在瞧他这身体硬朗的,说是老爷子今年才六十八怕是外人都相信。
  凌民庭不甚在意的摆摆手,道:“放心吧,老杨那小子过的还没我这好呢,他都小心翼翼的不敢声张。”
  林盛之自己大概都没想到,他这不过就只是一个对熟识的人才开放的小小农家乐,居然背地里那么多人费尽心思的保护他。
  回到家坐在沙发上,几个人排排坐泡脚脚,他们连泡脚盆都是古朴的木质大盆子,盆子很深,足能泡到人小腿中间。
  晚上吃好喝好,回来再这么泡泡脚,足够把人一整天身上的疲乏全部解除。
  凌父半瘫在沙发上,他发出满足的喟叹。
  凌母已经开始期待明日的节目了,她道:“明天咱们是先去看看陷阱,还是开始做竹竿货架?”
  凌母可是地地道道的大家闺秀,别说下地了,她没结婚之前连麦苗都没见过,也只是后来为□□、为人母之后才开始接触人间烟火。
  但她也完全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啊,对她来说,林盛之这边一切都是新奇的,包括砍竹竿做货架,也包括上山挖坑布置陷阱,甚至于林盛之路上讲到的狼王小灰的故事。
  她明明今年已经临近五十,可现在却是她少有的像许小婉那少女一样的好奇,凌父笑着拍拍她的手背:“按理说,应该是明早咱们去山上看看山羊的。”
  凌母立马坐不住了,抓起擦脚布,抬脚准备结束今晚的泡脚活动:“咱们早点睡,明日争取早起,要不然万一没赶上小林去山上看陷阱,那可就不好了。”
  凌霄这会儿被热水熏的昏昏欲睡,动都不想动,他拖长了声音:“妈——你就放心吧,老林不是那样小气的人!”
  还真跟凌霄说的一样,第二天早上六点半,林盛之就给他们这边打来电话,说是邀请他们去林家院子吃早饭,顺便大伙儿一起去山上陷阱处看看情况。
  听到这消息,凌霄连赖床都顾不上,一个鲤鱼打滚跳起来穿衣,随便踩上拖鞋就挨个敲门通知。
  不超过十分钟,凌家四个人穿戴整齐、洗刷干净,准备出门。
  而另外一边邓庆家里也是差不多,大伙儿热热闹闹的往林盛之家里赶。
  一起吃上一顿简单的早餐,林盛之就带着一群人隆隆轰轰的往山上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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