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节(1 / 4)
就是李高地见状也是呆愣住了,跟着转头问儿子:“满园,金凤咋了?城里看过郎中了吗?”
“爹,娘,”李满园赶紧回道:“金凤没事儿。”
“她这是刚裹了脚,哭伤了气,过两天就好。”
裹脚!红枣脑袋嗡地一下。这世竟然也有裹脚这个封建糟粕?
身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红枣虽然从没有见过裹脚,但历史政治课上老师确实讲过缠足是封建主义对女性精神和肉体的摧残和迫害。
前世红枣为高考背政治过嘴不过心,但这世红枣在亲眼目睹了李金凤裹脚后的活死人样,立无师自通地了悟了当年课本这句话后浓缩的血泪苦难。
她三叔,红枣真的愤怒了:可真是个祸害!
说实话,红枣虽然看不上她三叔李满园,觉得他没出息。但对于她三叔同她奶以及二叔先前一道算计她爹娘祖产宅子和田地的事,红枣却也没当一回事。
圣人都说了:仓廪实而知礼仪。这世道这么穷,她三叔有点私心为自己打算也都是正常。
人不为己才是天诛地灭。
先前她家分家闹得再厉害,那也都是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在法律条文限制内,红枣都能接受。
丛林法则而已,who 怕who啊?
但现今李满园,红枣气得连三叔都不想叫了,平白无故地掰断金凤的脚掌骨,人为地制造一个残废,这在前世可是故意人身伤害罪!虐待儿童罪!还有啥罪?红枣气得浑身哆嗦,心说不管啥罪,这都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在前世可是要被专政去坐牢的。
“裹脚?”李高地闻言一怔。李高地活到这把年纪自是听说过裹脚,知道这是城里富贵人家女眷脚上的穿戴——不是富贵人家根本裹不起脚,一丈整布,只能撕三幅裹脚布。
李高地从未想过自家的姑娘也会裹脚,毕竟家常他家里人连双普通布鞋都不大舍得穿。
“给金凤裹脚,”李高地地脸沉了下来:“说,这是谁的主意?”
闻声李满园下意识地抖了一下。他看向钱氏,眼见钱氏低着头不说话,便只能硬着头皮答道:“爹,这是我的主意。我现不是在城里住着吗?”
“我见这城里读书人家相看媳妇都只相看小脚。我想金凤将来能嫁个城里好人家,就花钱请人给金凤裹了脚。”
耳听是为了金凤的亲事,李高地刚提起来准备拍向桌子的巴掌顿住了——自家姑娘和城里人结亲这件事超出了李高地认知,他得先好好地合计合计。
看到李高地重新捧起了烟锅,李满园便知道他爹这关差不多过了。
“娘,”稳稳心神,李满园又转向于氏:“您放心吧!这城里有教养的姑娘都要禁这么一遭儿。”
“这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金凤她这是‘吃苦一时,享乐一世’。”
“等将来金凤的脚裹成了三寸金莲,嫁了城里的好人家,您就知道她吃的这番苦有多值了!”
“三寸金莲?”李高地可没听过这个新鲜名词。
“这城里人管妇人中脚裹得最好的只有三寸大小脚的叫金莲,大一些的,四寸的脚就次一等,叫银莲。比四寸再大的就叫铁莲。”
“爹,从金莲银莲铁莲名字上就能知道,这脚是裹得越小越好。脚越小,将来嫁得就越好!”
“爹,这城里连小孩子都知道‘裹小脚,嫁秀才,白米白面就肉菜;不裹脚,嫁瞎子,糟糠窝头蘸酱汤’。”
听说城里女人不裹脚就只能嫁瞎子,李高地可不大相信。他进过好几次城,咋就没见过小脚女人?也没见过瞎子呢? ↑返回顶部↑
“爹,娘,”李满园赶紧回道:“金凤没事儿。”
“她这是刚裹了脚,哭伤了气,过两天就好。”
裹脚!红枣脑袋嗡地一下。这世竟然也有裹脚这个封建糟粕?
身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的红枣虽然从没有见过裹脚,但历史政治课上老师确实讲过缠足是封建主义对女性精神和肉体的摧残和迫害。
前世红枣为高考背政治过嘴不过心,但这世红枣在亲眼目睹了李金凤裹脚后的活死人样,立无师自通地了悟了当年课本这句话后浓缩的血泪苦难。
她三叔,红枣真的愤怒了:可真是个祸害!
说实话,红枣虽然看不上她三叔李满园,觉得他没出息。但对于她三叔同她奶以及二叔先前一道算计她爹娘祖产宅子和田地的事,红枣却也没当一回事。
圣人都说了:仓廪实而知礼仪。这世道这么穷,她三叔有点私心为自己打算也都是正常。
人不为己才是天诛地灭。
先前她家分家闹得再厉害,那也都是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那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只要在法律条文限制内,红枣都能接受。
丛林法则而已,who 怕who啊?
但现今李满园,红枣气得连三叔都不想叫了,平白无故地掰断金凤的脚掌骨,人为地制造一个残废,这在前世可是故意人身伤害罪!虐待儿童罪!还有啥罪?红枣气得浑身哆嗦,心说不管啥罪,这都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
刑事犯罪在前世可是要被专政去坐牢的。
“裹脚?”李高地闻言一怔。李高地活到这把年纪自是听说过裹脚,知道这是城里富贵人家女眷脚上的穿戴——不是富贵人家根本裹不起脚,一丈整布,只能撕三幅裹脚布。
李高地从未想过自家的姑娘也会裹脚,毕竟家常他家里人连双普通布鞋都不大舍得穿。
“给金凤裹脚,”李高地地脸沉了下来:“说,这是谁的主意?”
闻声李满园下意识地抖了一下。他看向钱氏,眼见钱氏低着头不说话,便只能硬着头皮答道:“爹,这是我的主意。我现不是在城里住着吗?”
“我见这城里读书人家相看媳妇都只相看小脚。我想金凤将来能嫁个城里好人家,就花钱请人给金凤裹了脚。”
耳听是为了金凤的亲事,李高地刚提起来准备拍向桌子的巴掌顿住了——自家姑娘和城里人结亲这件事超出了李高地认知,他得先好好地合计合计。
看到李高地重新捧起了烟锅,李满园便知道他爹这关差不多过了。
“娘,”稳稳心神,李满园又转向于氏:“您放心吧!这城里有教养的姑娘都要禁这么一遭儿。”
“这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金凤她这是‘吃苦一时,享乐一世’。”
“等将来金凤的脚裹成了三寸金莲,嫁了城里的好人家,您就知道她吃的这番苦有多值了!”
“三寸金莲?”李高地可没听过这个新鲜名词。
“这城里人管妇人中脚裹得最好的只有三寸大小脚的叫金莲,大一些的,四寸的脚就次一等,叫银莲。比四寸再大的就叫铁莲。”
“爹,从金莲银莲铁莲名字上就能知道,这脚是裹得越小越好。脚越小,将来嫁得就越好!”
“爹,这城里连小孩子都知道‘裹小脚,嫁秀才,白米白面就肉菜;不裹脚,嫁瞎子,糟糠窝头蘸酱汤’。”
听说城里女人不裹脚就只能嫁瞎子,李高地可不大相信。他进过好几次城,咋就没见过小脚女人?也没见过瞎子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