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6章:想办法让铡刀开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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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铡刀做好了,就差审问案犯、定罪行刑了。
  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乐侯爷想在自己有限的为官任职期间内,成就自己“乐青天”的美名,然而这个愿景很美好,但现实对于乐侯爷来说却是残酷的,因为北宋有一套十分完善的制度,名唤“临刑关怀”制度。
  北宋真宗、仁宗年间常州有位官员名唤宋玘,在常州曾做过十年推官,每次有死刑犯即将处决,宋玘必拿着判决书告诉囚犯:“尔罪应死,尽召家人,使之相见。”还给死囚安排了比较丰盛的最后一餐。
  史书记载,临刑之际,“囚皆叩颡感泣”。待犯人伏法后,宋玘又替他们请来僧人“诵经忏罪”。常州的死囚都很感念宋玘的恩德,对宋玘说,“若勿化有知,当为宋府君作狗马偿厚德。”
  不止是在宋代,这位名为宋玘的推官,放在当世来说也是一位很有同情心的法官。而事实上宋玘所执行的,并不是他本人的独创,而正是前文书所说的“临刑关怀”制度。
  根据宋朝的立法,这套“临刑关怀”制度包括七个层面:一,死囚被处决之前,“仍先给酒食”,允许犯人的最后一餐吃好喝好;二,“听亲戚辞诀”,犯人享有在临刑前会见亲人、进行人生告别的权利;
  三,“示以犯状”,即当众宣读犯人的罪状、判决、断由(法律依据),不搞秘密宣判;四,“不得掩塞其口”,即禁止用东西塞住临刑死囚之口,要允许他说话;五、若死囚“翻异(翻供喊冤),或其家属称冤”,必须中止行刑程序,快马“递申提点刑狱司审察”(《元丰令》)。
  六,死囚一般在未申时分(黄昏)行决,“经宿乃许收瘗”,尸首第二天由亲属领回收葬,官府不得阻挠;七、没有亲属、家人的死囚,由官府给予体面的安葬,“诸囚死,无亲戚者,皆给棺,于官地内权殡,其棺并用官物造给,置砖铭于圹内,立牌于上,书其姓名”(《天圣令》)。
  为然,宋玘的做法更加周全、更为人性化,不但提醒死囚“尽召家人,使之相见”,还请了僧人来替被处死的犯人念经超度,这种指向终极关怀的“临刑关怀”精神,比之今日西方社会允许神父进入监狱为死刑犯祷告的人道主义做法,毫不逊色。所以,我们不必奇怪为什么众死囚要对宋玘“叩颡感泣”,甘愿来生“作狗马偿厚德”。
  不得不提一句,这位宋玘虽然在宋史上并不显目,但其的两个儿子在北宋却是闻名非常,其的一个儿子名唤宋庠,曾做过北宋宰相,更是连中三元”(乡试、会试、殿试均第一)之人,其弟宋祁亦非凡人,曾官至工部尚书,更与欧阳修等合修《新唐书》,而且《新唐书》大部份为宋祁所作,而宋祁更是以一句“红杏枝头春意闹”令同僚惊艳而唤之为“红杏尚书”。
  宋庠、宋祁二人还有桩趣事,北宋天圣二年,宋祁与其兄宋庠同举进士,礼部本拟定宋祁第一,宋庠第三,但是章献皇后觉得不能弟弟不能排在哥哥的前面,于是定宋庠为头名状元,而把宋祁放在第十位,人称“二宋”,以大小区别,所以又有“双状元”之称。
  当然宋代死囚的“临刑关怀”制度,并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而是来自于华夏的优良法制传统。至迟在唐代,政府已经立法确立了“临刑关怀”制度。《唐令狱官令》规定:“诸大辟罪,并官给酒食,听亲故辞诀,宣告犯状,日未后(即黄昏)行刑”;“决之经宿,所司即为埋瘗,若有亲故,亦任收葬”;“诸囚死,无亲戚者,官给棺,于官地埋瘗,置砖铭于圹内,立牌于冢上,书其姓名”。
  后五代纷乱,诸道州府刑杀罪人,完全己不遵守唐律,随意抛弃或是任意残害损毁尸洌。后唐的法官张仁彖不忍看到死刑犯被抛尸荒野,建议政府沿用唐令中的“临刑关怀”原则。朝廷“从之”。
  宋朝建立后,将唐代的“临刑关怀”制度继承了下来,并把它发展得更加完备,比如立法强调“不得窒塞(死囚)口耳,蒙蔽面目”,这等于从法律上保障了死刑犯“临刑称冤”的权利。
  唐代时,武则天夺以李唐江山自立武周后,严刑酷法,肆意屠害唐之忠臣,防人口甚于防川,曾将犯人封口处决,破坏了“临刑称冤”之制,宋朝的立法,是对武则天败坏法制的拨|乱反正。
  大宋“临刑关怀”的背后,蕴藏着华夏古老的“恤刑慎杀”司法理念。乐天想要博取“青天”的清名,还是要有些难度的,甚至因为自己造了这三口铡刀,一个不小心就会如唐朝周兴、来俊臣那般,落得一个“酷吏”的声名。
  周兴、来俊臣被称为酷吏那是名至实归,而自己若是落得这个称号,可就真是被冤枉的够可以了。
  而且乐天翻阅大理寺历年的卷宗案件,发现宋代几乎每年都会判处二三千名犯了死罪的犯人死刑,但这些死刑犯往往会因为大赦或是其它原因,大多数最后都获得了减刑,没有被执行死刑。实际上被执行死刑的人数,每年不到一百人。
  而且即使罪证确凿,犯人必须以命抵罪,毕竟也是剥夺一条人命。对于剥夺生命的极刑,古人表现出极大的敬畏,比如只准许“秋后问斩”,一年之中有一大半的时间不能执行大辟之刑,因为古人相信在春夏时节处决犯人,违背了上天好生之德。
  毕竟宋代依旧是封建社会,法制、人治、人情之间还是有很大冲突的,乐天知道“临刑关怀”制度在大宋不一定会不折不扣地实行下去,更不能说在宋代已实现了“辇毂之下,无有冤人”。
  但两世为人的乐天必须承认一点,一千年前的北宋,不但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备的“临刑关怀”制度,而且立法规定“不奉法者,并以违制论”,对违制的司法机关,鼓励台谏官弹劾,允许“被苦之家”控告,确实是难能可贵。因为,即便是一千年后的华夏政|府,也未必能做得到这一点。
  大理寺积了许多足够能判死刑的案子,牢房里也关押着许多秋后问斩的死囚,但大多都是些百姓谋杀或拐卖人口的案子,虽说罪大恶极,但不在能激起百姓强烈民愤的范畴之类,而且现下才不过四月,眼下距离死囚秋后问斩的秋季霜降后至冬至前还有一段时间。
  而乐天知道,自己六月四日便与茂德大婚,这大理寺卿也便做到头了,此时自己若不动手,这三口铡刀不仅白白铸了,而且“乐清天”这个大名自己怕是再也顶不上了。
  而若自己此时强行将这些死刑犯问斩,一来王黼等人恨不得兴风做浪来弹劾自己,二来“乐清天”这个名头也有些名不符实,其实自己只是铡了几个蟊贼,距离包拯“龙头铡,可铡犯案之皇亲国戚、凤子龙孙。虎头铡,可铡贪官污吏、祸国奸臣。狗头铡,可铡土豪劣绅、恶霸无赖。”的境界差的可是十万八千里了。
  “侯爷,这是李彦、张佑、杜公才三人的供状,三人对自己所犯之案供认不讳,请侯爷观阅。”
  就在乐天犯难之际,掌管大理寺右治狱的大理寺少卿徐大人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两个文吏,将三张供状拿出来之后,又将一摞供状呈在乐天面前,接着言道:“侯爷,这是自松公才以下一众西城所宦官胥伇爪牙的供词,请侯爷过目。”
  听到大理寺少卿徐大人这么说,乐天忽的灵机一动,紧接着神情一振,将手往桌案上一拍,兴奋的说道:“就是他了!”
  见乐天如同疯魔了一般,徐大人与两个书吏齐齐一怔,尽是惊异的目光看着乐天。
  脸上露出兴奋的笑意,乐天吩咐道:“徐大人,你且去张榜,将是凡家中有亲属被西城所杖杀、家中田地被公田所侵占,之家庭百姓尽数与本官请来,本官要与他们做主,还他们一个公道,还我大宋一个朗朗的乾坤。”
  大理寺少卿徐大人试着问道:“大人要审问杨戬与西城所一众相关涉案人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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