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江湖夜雨十年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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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不知道李木感叹着为何只盯着平措看。
  贡布低声说道:“平措,二哥是火眼金睛,你要做出违背良心,违背我们当初誓言的事情来,我第一个把你大义灭亲。”
  “哥,怎么可能,你别老是教训我,你就比我大几分钟而已。”
  李木笑笑:“平措兄弟不是这样的人,我是看啊,贡布完全是康巴汉子的雄壮派头,怎么平措现在如此白净,好斯文啊。”
  梁凤书立刻笑起来,指一指肖玲玲:“不是玲玲的杰作吗,二哥还不知道,玲玲已经嫁给平措兄弟了,我们现在真正是一家人呢。”
  肖玲玲在一旁切水果,大声说道:“要做我的男人,就得看起来干干净净的,要像麦子哥学习,嫂子不是也把麦子哥打扮得干干净净的吗。”
  正说笑着,庞枫又回来了,提着沉重的两大包东西进屋里来,高兴地说道:“我们家秀秀说了,二哥是老大的哥哥,我们跟老大的兄弟也都要有点心意的,这些烟酒和糕点,二哥住下来慢慢享用,明日还拿些来,今日急迫,先这些吧。”
  庞枫也不逗留,放下东西坚持要走。
  露露把孩子推给贡布,起身把庞枫的东西收了,随口说道:“哇,这么几瓶好酒,得上万呢,这么快哪里来的呢。”说着,把其中一条烟递上桌来。
  李木赞许说:“麦子还是有威望,这就能看出来。”
  我拉着梁凤书的手,一时颇为感叹:“李木,不瞒你说,我的这些兄弟,全是凤书栽培出来的,要不他们都是些小流氓,早进去了,哪有今日这样日子。”
  李木始终保持一副很轻松悠闲的样子,对梁凤书赞叹说:“凤书这样的女子,谁娶到都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麦子命好啊!”
  听李木如此夸奖梁凤书,我又开始反省这几个月老是和她唱对台戏,让她受了不少委屈。回想起刚认识梁凤书的时候,她真是我的日月啊,没有他,我的一生不知要落魄到何时。
  “李木,不知道为什么,你来了,我就会想起从前,唉!当初要不是凤书收留我,人生还真不敢想,你说我们哪样的穷地方出来混,没有一点根基,在这异乡又无亲无故,何等艰难啊!”
  肖玲玲马上大声说道:“知道就好,谁一天到晚地不耐烦,嫂子是不和你计较嘛,要是我,早打翻天了。”
  梁凤书突然热泪盈眶,嫣然一笑:“麦子啊,他在我心中,永远都是那个率真又书卷气满满的少年,我比她大三岁,当然要让着他。这几个月,不怪他,十年来他都是享誉黑白两道的英雄少年,突然闲下来,怎能不烦心。”
  李木笑笑:“辰辰,看见没有,这是真正的爱情,世间少有。”
  梁凤书马上反问:“二哥,你的爱情呢,还没重新开始吗?故人留心中,你也该放下啦。”
  辰辰这才说道:“你们不知道,二哥工作兢兢业业、雷厉风行,自然没什么可说的,他的那江山是他挣下的。可私底下嘛,很是怪癖。”
  肖玲玲马上跑过来,手里还拿着水果刀:“他怎么怪癖啦?”
  “工作以外,就只是看书,手里拿的书全是那种几寸厚的,我是看着都头疼。什么都不为所动,全在书里,并且常常是在野外路灯下看书。有次在石头城外秦淮河边路灯下看书入迷了,天亮时分,被两个小年轻抢劫,好在他把那两人打跑没受伤,那以后他才不在野外通宵达旦地看书。”
  我们都一声惊叹。
  李木苦笑一下:“麦子是最懂的。想当初啊,我们刚离开故乡,来到陌生的城市里,居无定所,夜里没有地方住,只能找街角看书打发时间,书是地摊上的旧书,可那感觉就像在血液里种下了。就是如今,我依然时常要午夜到野外路灯下看书,觉得特别有感觉,在那样的地方,一目十行,过目不忘。”
  回忆其从前,很是欣慰,感慨莫名,好在我和李木都算有些成就,未曾辜负岁月。
  我举起酒杯:“来,二哥,你我既是一家人,又曾同是天涯沦落人。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为岁月干一杯。”
  放下酒杯,李木感叹说:“是啊,江湖夜雨十年灯,只不过,我们最初的那盏灯,是凄冷街头昏黄的街灯,如今虽然时过境迁,我依然怀恋那盏灯,回望过去,才更好的向着未来。”
  梁凤书感叹说:“凄冷街头,孤灯夜下,夜风萧瑟,少年没有妄自菲薄,依然不舍穷尽书海,这是何等感天动地的画面!二哥,这画面也时时在我心里,就是这画面,让我义无反顾地爱着麦子,此生难够。”
  六月的深圳烈日炎炎,屋里空调已经调到最低,凉爽的空气中,回忆其从前,就像那街头午夜的凉爽就在此刻。
  几番感叹,几番唏嘘。
  谈及故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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