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恐]一梦一游_第7章(1 / 2)
“往东,麦迪逊。”
妮蒂善意一笑,就好似回到了一切还没开始的时候。
“这位大叔,谢谢你带我们去。”艾利斯笑容灿烂,还略微带着一丝狡黠,看上去十分讨人喜欢。
那位老头略微打量了一番艾利斯,随后就直勾勾地将眼睛放到妮蒂身上。
“你们去干什么?”
艾利斯坐在车后,看着老头盯着妮蒂的胸猛瞧,不由挑了挑眉。
“我在追这个乐队。”
妮蒂嘴角含笑,但眼里的冷酷却被艾利斯瞧了正着。而老头此时已经将注意力放到开车上,便随意地回答了一句:“那这个乐队可真好。”
“是啊~我和我姐姐都很喜欢呢。是吧,妮蒂?”艾利斯单手撑着下巴,满含恶意的笑了。
妮蒂瞥了一眼他的表情,似笑非笑:“是啊,我们很喜欢……不过今晚也是他们的最后一场了。”
老头不理解这个意思,只以为这个乐队就要解散了,所以难怪妮蒂和艾利斯要这么拼地去看。
车子在半亮的马路上驶过……
低肩乐队在麦迪逊大火。
这一支乐队横空出世,以他们被“偷拍”到的助人为乐的照片,他们所作的慈善……这些良好的品德以及不算差的音乐,在大城市也大火了起来。
尼古拉是低肩乐队的主唱,也是队长,他是这支乐队的核心,同样,也是罪孽最深重的人。
人群中,艾利斯和妮蒂看着尼古拉一下往一个女粉丝的胸口签名,一下又搂抱住两个粉丝,在她们的脸颊上烙下一个吻……两人又看到他脖颈左侧耳朵下方的位置露出的黑色新月印记,其他四个人也在不同的部位有相同的印记,脸色不由得更是阴冷。
这是向恶魔许愿所刻下的罪证!
看着他们五人在粉丝的围拥下进入酒店,两人对视一眼,人群稍微散去后,大方地走了进去。其余人只当他们是正巧住在酒店的客人。
几人在酒店的房间内拍dv玩。
饮酒作乐、吸毒狂欢,他们享受着成功带来的快乐!
但当然,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取乐了。
几人玩得并不太尽兴,也是,五个成天在一块的男人,就算搅和在一起也都觉得腻了。他们都觉得要是有一个女人来那就更好了!
“先生,需要一些特殊服务吗?”一个沙哑性感的女声传入他们的耳朵,登时令他们兴奋不已!来的真是巧啊,正在他们有着迫切渴求的时候,这女人就过来了。
乐队中的鼓手看了下猫眼。
就见门外站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身材凹凸有致,看上去性感极了!他搓搓手,这个声音在床上一定特别美妙!
艾利斯轻巧地在附近布下了幻阵。
这是利用视觉偏差所造成的幻觉,你可以叫它鬼遮眼。学习这个技巧对于艾利斯来说真的不难。
“咔擦”
房门被轻轻地阖上……
没有人知道,里头制造着残忍的凶杀案件。 ↑返回顶部↑
妮蒂善意一笑,就好似回到了一切还没开始的时候。
“这位大叔,谢谢你带我们去。”艾利斯笑容灿烂,还略微带着一丝狡黠,看上去十分讨人喜欢。
那位老头略微打量了一番艾利斯,随后就直勾勾地将眼睛放到妮蒂身上。
“你们去干什么?”
艾利斯坐在车后,看着老头盯着妮蒂的胸猛瞧,不由挑了挑眉。
“我在追这个乐队。”
妮蒂嘴角含笑,但眼里的冷酷却被艾利斯瞧了正着。而老头此时已经将注意力放到开车上,便随意地回答了一句:“那这个乐队可真好。”
“是啊~我和我姐姐都很喜欢呢。是吧,妮蒂?”艾利斯单手撑着下巴,满含恶意的笑了。
妮蒂瞥了一眼他的表情,似笑非笑:“是啊,我们很喜欢……不过今晚也是他们的最后一场了。”
老头不理解这个意思,只以为这个乐队就要解散了,所以难怪妮蒂和艾利斯要这么拼地去看。
车子在半亮的马路上驶过……
低肩乐队在麦迪逊大火。
这一支乐队横空出世,以他们被“偷拍”到的助人为乐的照片,他们所作的慈善……这些良好的品德以及不算差的音乐,在大城市也大火了起来。
尼古拉是低肩乐队的主唱,也是队长,他是这支乐队的核心,同样,也是罪孽最深重的人。
人群中,艾利斯和妮蒂看着尼古拉一下往一个女粉丝的胸口签名,一下又搂抱住两个粉丝,在她们的脸颊上烙下一个吻……两人又看到他脖颈左侧耳朵下方的位置露出的黑色新月印记,其他四个人也在不同的部位有相同的印记,脸色不由得更是阴冷。
这是向恶魔许愿所刻下的罪证!
看着他们五人在粉丝的围拥下进入酒店,两人对视一眼,人群稍微散去后,大方地走了进去。其余人只当他们是正巧住在酒店的客人。
几人在酒店的房间内拍dv玩。
饮酒作乐、吸毒狂欢,他们享受着成功带来的快乐!
但当然,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取乐了。
几人玩得并不太尽兴,也是,五个成天在一块的男人,就算搅和在一起也都觉得腻了。他们都觉得要是有一个女人来那就更好了!
“先生,需要一些特殊服务吗?”一个沙哑性感的女声传入他们的耳朵,登时令他们兴奋不已!来的真是巧啊,正在他们有着迫切渴求的时候,这女人就过来了。
乐队中的鼓手看了下猫眼。
就见门外站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身材凹凸有致,看上去性感极了!他搓搓手,这个声音在床上一定特别美妙!
艾利斯轻巧地在附近布下了幻阵。
这是利用视觉偏差所造成的幻觉,你可以叫它鬼遮眼。学习这个技巧对于艾利斯来说真的不难。
“咔擦”
房门被轻轻地阖上……
没有人知道,里头制造着残忍的凶杀案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