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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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明野一个也没同意,甚至连照片都没正眼看过。
  这一点倒是和书里写的很符合。
  宴会到晚上十点才结束,即使是掺了水的酒,明野也不停歇喝了好几个小时,此时似乎有些醉了,可明野喝醉了也不会让别人看出来,表面上和以往没什么不同。
  容见坐到驾驶座上,插入钥匙,踩下油门,从后视镜看到明野靠在后排座位,半眯着眼。
  他抿了抿唇,开玩笑似的说:“今天有那么多太太给老板介绍对象,老板怎么一个也不愿意?”
  明野闻言睁开了眼,偏头看向窗外,路灯的光落入他的眼中,将漆黑的眸子都点亮了。
  有一瞬间,容见觉得明野根本没醉。
  如果没醉,明野根本不可能回答这样的问题,但他现在很缓慢地说:“那些人里,没有我喜欢的。”
  所以他一个也不会接受。
  容见不自觉地笑了笑,不再问下去。
  他觉得自己很奇怪,不应该是这样的。他应该希望男主也能找到所爱之人,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容见开了一个小时,才到了明野居住的公寓,这是他第一次来。
  明野很有钱,非常有钱,他忽然崛起,还不到十年就积累了一大笔财富。外界传言他的财富和权势是浮城其他所有人无法相比。
  可这么有钱的明野,住的不过是八十平米的单身公寓,房间的装修风格是极简风,四处是黑白线条,除了必要的家具,什么都没有。
  容见作为秘书,很自觉地接了杯水,递给明野。
  明野大约是喝了太多酒,感觉很热,容见还没走就脱掉外套,扯开领带,摘掉腕表。
  容见无意间瞥到明野的手腕,愣在了远处。
  因为腕表下并不是冷白色的皮肤,而是一圈黑色的文身。容见离得远,看不太清那是什么,只能辨认出那大约不是花纹,而是一种文字串起的话。
  容见觉得不太对。
  很多人会因为各种理由选择用文身铭刻下此时最重要的事,可明野不会这样,他并不害怕痛苦,也很能忍耐,可文身带来的痛苦对明野而言是无用的。他可以记得所有的事,没必要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
  可男主却选择了文身。
  他有什么想记住的吗?
  容见的注视太过大胆,连半醉的明野都察觉到了,他将那杯水一饮而尽,漫不经心地问:“不可以?”
  容见摇了摇头。
  从明野的公寓出来,再步行几步就到了容见居住的公寓。他洗去了一身酒气,照例关上灯,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觉。
  嘉荣的工作很忙,加上容见负责的部分一般和李冯交接,很少会和男主直接接触,但每一次接触、每一次说话都会让容见清醒一次,眼前这个人不是明野。
  所以每晚睡前,容见都会想,明天不要这样了,不要再关注这个世界的明野了。
  可天亮醒来时,容见又会想,今天再在男主身上多找一点明野的影子,这样有什么错?
  容见清醒和沦陷中反复挣扎,不可自拔。
  可他还是定下了一个期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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