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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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一低眼,轻咧嘴角笑了起来:“你想拿一本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老合同压我,还是上个公司的?”
  林青鸦似乎早有准备,语气认真:“《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唐亦低着头,屈指在颈前刺青旁轻蹭了下。但这一次不见恼怒,连那双幽黑的眸子里都染上笑。
  “还有么。”
  林青鸦微微皱眉。
  停了一两秒后她又张口:“《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关于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当事人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
  没什么预兆的,林青鸦的话声停了下来。
  剧团和唐亦的人都有点意外,疑惑地看向林青鸦。林青鸦自己安安静静地站了几秒,眼睫一扫。
  神色还是清清淡淡的,一成不变的小观音模样,只有一点错觉似的粉晕悄染上她耳垂。
  她身后,白思思早就痛苦地捂住眼,此时抱臂单手撑着额头,把字音压成线从牙缝往外挤:
  “落了合同生效和姓名,还有负责人承办人……”
  疯子哑声的笑截断了白思思的提醒:“‘第532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林青鸦抬眼,茶色瞳子里浸着点难得明显的讶异情绪。
  那点残红还淡在她胜雪的耳垂上。
  唐亦被她那眼神看得心里痒痒,他压着黑沉下来的眸子俯身,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拉近了。
  白思思和剧团其他人顿时警觉,绷紧了弦,生怕这个疯子对他们的小观音做点什么。
  但唐亦什么都没做。
  他就低着眼,像隐忍着某种躁动、沸腾的情绪,然后从眼底污黑浓稠的欲意里挣出笑。
  “拿我二十岁就背烂了的法条来唬我,合适么,小观音?”
  唐亦一边说着言不由衷的话,一边死死地垂眼盯着近在咫尺的林青鸦,看她眉眼比雪都艳,更清落。
  他眼神像要把她吃下去。
  林青鸦视而不见地垂下眼,随他看:“法条如此。”
  唐亦:“成汤集团养了一整个部门的‘狼狗’——法务部随便拎出一个实习生都比你们整个昆剧团加起来更懂怎么使用法条。”
  林青鸦默然。
  唐亦逼近一步,几乎贴到她耳旁,声音压得低哑:“被狼或者狗扑上来恶狠狠地咬住喉咙、是什么滋味……”
  他视线在至近处描摹过林青鸦纤弱的颈,眼底深暗。
  “……你想尝尝?”
  林青鸦沉默着,往后退了一步。
  就一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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