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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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娜低着头,在她身边帮忙,将一口小坛从橱柜里小心翼翼地搬出。
  小坛里是一罐新腌的杨梅,打开盖,酸甜的滋味飘散开。
  露娜嗅着那令人口舌生津的香气,眼角耷拉着,眼泪可怜巴巴地掉了下来。
  金窈窕失笑:“怎么还哭了呢。”
  露娜抽了下鼻子:“我舍不得你,你说你怎么就常驻深市工作了呢?要是也能回临江多好。”
  “临江离深市才多远,我俩平时电话,你想找我玩开几个小时的车就能到,你不是也说深市的商场逛起来比临江更尽兴吗?”金窈窕安慰她,拿勺子从坛子里舀出一勺腌杨梅,倒进锅里,教导,“不过你平常自己在临江,肯定不能经常吃到我做的东西,公司的餐厅排队的人又多,总公司的食堂倒是也可以随时去吃,不过我估计你到时候在家里的公司跟你爸学习,可能不会有空,所以有时候嘴馋了也要学着自己做,也可以给你爸妈尝尝。”
  杨梅是烘干了部分水分后才腌渍起来的,小粒小粒地蜷缩着,看着并不干瘪,反而十分湿润,表面包裹着浓稠的甜浆,是蜂蜜和糖酝酿出的混合酱料。
  露娜一边伤心,一边拈起一颗送进嘴里。
  浓郁的酸甜滋味顿时引爆味蕾。
  蜂蜜是铭德加工厂的新产物,香气特殊,调制出的甜度与杨梅的酸无比契合,竟到了一分都不能增减的程度。
  烘干过的杨梅肉厚而柔韧,越嚼越香,她吃了一颗,便忍不住又伸手去拿。
  “唉,我都恨不得不走了。”
  锅里的肋排混着杨梅干煸炒过,金窈窕舀进一勺自家酿的米酒,刺啦啦的爆响声后,浑厚的肉香飘散开来,倒入高汤,合盖闷炖。
  她笑着说:“随你啊,不想回家,大不了留在铭德,你是铭德的股东,我难道还养不起你?”
  腌酸梅是真的好吃,就是越吃越馋。
  露娜一颗接着一颗地朝嘴里塞,把自己塞得宛若一只小仓鼠,听到这话果然笑开,过后却还是叹了口气:“不行,窈窕,你那么厉害,把铭德做得越来越好,我作为你的闺蜜,也不能给你丢脸,一直当米虫。”
  “更何况……”白痴美人无忧无虑的面孔说到这里竟也有了几分通晓世事的成熟,“更何况你说得对,我爸妈不可能养我一辈子的,他们那么大年纪了,总不能七老八十还得让他们操心我的以后。我以前老不理解他们,觉得他们老古板势利眼,先是看不上简文,又在我跟简文分手以后三天两头逼我这个那个的相亲,现在看看……是我太不懂事了,活该被简文那种人盯上骗得死去活来,还好当时有你帮我,现在我都不敢想,万一真的跟他结婚,以后会是什么样。”
  金窈窕将烘干柜里自己腌风的腊排骨给她装进保鲜袋里,皱眉:“说了被骗不是你的错,是简文那个人渣的错。”
  “知道你肯定帮我啦!”露娜嘻嘻一笑,“不过我当时那么蠢,肯定也让我爸妈特别操心,要是我够聪明,不一天到晚只知道买买买,也不会那么轻松就被他哄住啊。”
  她将一颗酸梅丢到嘴里,一边嚼一边垂下眼。
  之前从临江跑来深市,留在铭德不肯走的时候,她只是为了逃避父母的催婚而已。
  但自从真的跟在金窈窕身边当助理,看多了自家闺蜜在商场和公司里挥斥方遒,她慢慢的心态便也出现了改变。
  总觉得,像窈窕现在这种可以完全为自己掌控的人生,也蛮不错的。
  而且她发现,自从家里人知道自己留在深市是在跟着窈窕工作以后,打来催促她回去相亲的电话就紧跟着越来越少,随着铭德越做越大,近段时间,父母再联系她,已经根本不再提到跟相亲有关的话题。
  以前她老觉得爸妈说不通话,尤其父亲,自从她跟前男友简文恋爱以来,三天两头就跟她起争执,分手以后,因为抗拒相亲,矛盾甚至比她跟简文分手以前更加频繁激烈。
  可现在,她跟曾经以为势利眼的父亲的交流,却逐渐变成了询问和教导。
  窈窕那么忙,想做好助理不容易,她什么都不懂,一开始总是犯错,就连许多最起初的文案工作都做得很艰难。虽然窈窕总是很包容她,从不因为她的失误生气,每次还特别温柔地让她不要急,教她该怎么做。
  可她自己却觉得很惭愧。
  为什么除了花家里的钱以外什么都干不好?
  父亲知道了她跟母亲诉的苦以后,打电话给她,她本以为又要吵了,父亲那天却熬了一整夜,不睡觉,点点滴滴地教,陪她磨出了那份怎么做都做不好的工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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