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3 / 4)
可那男人居然比她还吃惊,“你谁啊?”
珍珍不乐意了, “这是我的房子,你问我是谁?”毛病吧。
“怎么是你的房子?”男人更吃惊了。
珍珍没必要跟他解释自己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大声骂了两句, 他就不情不愿的出去了。
她历来胆子大,遇到这种情况越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对方胆子越大, 她要做的就是比他不怕事儿,才能镇住他。
果然, 男人骂骂咧咧着走了。可季渊明一听却觉着不对劲, “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珍珍摇头,“他低着头, 个子非常矮小,好像跟孩子差不多, 我没看清。”
“应该就是走错路的, 渊明不用担心, 这儿离我们厂近,弟妹要遇到什么事喊一声,就说找链条厂季六就行。”葡萄酒虽然度数不高, 但它终究是酒,季六舌头有点大了。
估摸着还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因为这两斤葡萄酒还是去年夏天,珍珍买的葡萄吃不完,她用冰糖酿的,口感就跟饮料差不多。
“渊明给我来点儿白的,这甜丝丝的玩意儿不过瘾。”
季渊明无奈,小两口虽然工资不高,但在吃的上倒是不含糊,正好那天姐夫和同事送的两瓶西凤酒还没开封,倒上每人喝了小半斤,直喝到面红耳赤,天都黑了半天,才踉跄着,由季渊明送回去。
坐半天,珍珍是听出来了,这季六堪称夹板气之王,念在他总是给季渊明无偿借车,她是真想劝点什么的。可说他老娘不对吧,他立马梗着脖子说他娘不容易,说他老婆不好吧,他又红着眼说大城市来的大学生嫁给他怪委屈……得嘞,这人就是自个儿把自个儿憋屈死的。
别人都有难处,都有委屈,那他就受着吧!
晚上,季渊明依然很规矩。
只要是喝了酒的晚上,他都特别规矩,特别乖。
第二天是周末,珍珍能睡个懒觉,他什么时候起的她压根不知道,醒来已经是大中午了,外头时不时传来“嘟嘟”的哨声,治安队的又来抓投机倒把了。
住了三个多月,对这一带的情况她很熟悉,而且还琢磨出一点规律——礼拜二礼拜四礼拜六治安队从不缺席,其他日子随机,唯独礼拜天倒是一次都没来过。
她观察出来的规律,也得到了季渊明的手下,那个叫王伟的男同志的证实,他有亲戚就在治安队,管的就是这项工作。别的忙珍珍帮不上,但把这消息告诉丰收大姐,不就能帮他们省许多事儿啦?
鸡毛手套卖完后,他们的尼龙袜也卖得七七八八,刨除还给珍珍的本钱,手里应该攒下二百多块钱了。再攒攒,说不定明年的药钱也有了,听说年后超英已经复学了,这是五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九月份他就该到公社来上初中了。
再过三年,高考就能恢复,他到时候正好上高二,能直接参加考试。只要他上了大学,林家的日子绝对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想想就开心啊,珍珍打一桶井水上来,给院墙一周浇水。从大门口到堂屋之间,季渊明铺上了一条青石板小路,其他有泥土的地方,他不知道去哪儿讨来的花种,靠院墙一圈是粉色和白色的蔷薇,高度刚好爬到院墙的三分之一,青绿色的叶子攀在铁丝线上,小朵粉白的花儿,别提多漂亮了!其他地方则种些山茶和水仙,现在还没全活,看着光秃秃的。
挖来的苹果枣苗则是种在屋后,现在也发得墨绿墨绿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当初丰收大姐听说他们要把院子种满花的时候,那表情就跟浪费了几个亿似的,把她心疼得直吸气,这么大块肥沃的土地,种点粮食该多好啊……不种粮食种点瓜瓜菜菜的它不香?
“你好,有人在吗?”
珍珍刚从屋后浇水过来,“舅……杨立邦同志?”
站在门口的正是小半年没见的杨立邦,他的头发仿佛是半永久的,哪怕七老八十依然是大背头,眼镜好像也是半永久的黑边框,挂在高挺的鼻梁上,有点儒雅,又有点呆板。
不过,今天的他,大背头乱了,眼镜也挂不住了,断了一只脚,“小林同志!”
是这样的,刚准备搬到桂花胡同来的前几天,珍珍就给他去了封信,说她以后搬家了,蕙兰有什么事他都可以直接来桂花胡同口第一家找她。
“是蕙兰出什么事了吗?”
杨立邦点头:“蕙兰不见了!” ↑返回顶部↑
珍珍不乐意了, “这是我的房子,你问我是谁?”毛病吧。
“怎么是你的房子?”男人更吃惊了。
珍珍没必要跟他解释自己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大声骂了两句, 他就不情不愿的出去了。
她历来胆子大,遇到这种情况越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对方胆子越大, 她要做的就是比他不怕事儿,才能镇住他。
果然, 男人骂骂咧咧着走了。可季渊明一听却觉着不对劲, “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珍珍摇头,“他低着头, 个子非常矮小,好像跟孩子差不多, 我没看清。”
“应该就是走错路的, 渊明不用担心, 这儿离我们厂近,弟妹要遇到什么事喊一声,就说找链条厂季六就行。”葡萄酒虽然度数不高, 但它终究是酒,季六舌头有点大了。
估摸着还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因为这两斤葡萄酒还是去年夏天,珍珍买的葡萄吃不完,她用冰糖酿的,口感就跟饮料差不多。
“渊明给我来点儿白的,这甜丝丝的玩意儿不过瘾。”
季渊明无奈,小两口虽然工资不高,但在吃的上倒是不含糊,正好那天姐夫和同事送的两瓶西凤酒还没开封,倒上每人喝了小半斤,直喝到面红耳赤,天都黑了半天,才踉跄着,由季渊明送回去。
坐半天,珍珍是听出来了,这季六堪称夹板气之王,念在他总是给季渊明无偿借车,她是真想劝点什么的。可说他老娘不对吧,他立马梗着脖子说他娘不容易,说他老婆不好吧,他又红着眼说大城市来的大学生嫁给他怪委屈……得嘞,这人就是自个儿把自个儿憋屈死的。
别人都有难处,都有委屈,那他就受着吧!
晚上,季渊明依然很规矩。
只要是喝了酒的晚上,他都特别规矩,特别乖。
第二天是周末,珍珍能睡个懒觉,他什么时候起的她压根不知道,醒来已经是大中午了,外头时不时传来“嘟嘟”的哨声,治安队的又来抓投机倒把了。
住了三个多月,对这一带的情况她很熟悉,而且还琢磨出一点规律——礼拜二礼拜四礼拜六治安队从不缺席,其他日子随机,唯独礼拜天倒是一次都没来过。
她观察出来的规律,也得到了季渊明的手下,那个叫王伟的男同志的证实,他有亲戚就在治安队,管的就是这项工作。别的忙珍珍帮不上,但把这消息告诉丰收大姐,不就能帮他们省许多事儿啦?
鸡毛手套卖完后,他们的尼龙袜也卖得七七八八,刨除还给珍珍的本钱,手里应该攒下二百多块钱了。再攒攒,说不定明年的药钱也有了,听说年后超英已经复学了,这是五年级最后一个学期,九月份他就该到公社来上初中了。
再过三年,高考就能恢复,他到时候正好上高二,能直接参加考试。只要他上了大学,林家的日子绝对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想想就开心啊,珍珍打一桶井水上来,给院墙一周浇水。从大门口到堂屋之间,季渊明铺上了一条青石板小路,其他有泥土的地方,他不知道去哪儿讨来的花种,靠院墙一圈是粉色和白色的蔷薇,高度刚好爬到院墙的三分之一,青绿色的叶子攀在铁丝线上,小朵粉白的花儿,别提多漂亮了!其他地方则种些山茶和水仙,现在还没全活,看着光秃秃的。
挖来的苹果枣苗则是种在屋后,现在也发得墨绿墨绿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当初丰收大姐听说他们要把院子种满花的时候,那表情就跟浪费了几个亿似的,把她心疼得直吸气,这么大块肥沃的土地,种点粮食该多好啊……不种粮食种点瓜瓜菜菜的它不香?
“你好,有人在吗?”
珍珍刚从屋后浇水过来,“舅……杨立邦同志?”
站在门口的正是小半年没见的杨立邦,他的头发仿佛是半永久的,哪怕七老八十依然是大背头,眼镜好像也是半永久的黑边框,挂在高挺的鼻梁上,有点儒雅,又有点呆板。
不过,今天的他,大背头乱了,眼镜也挂不住了,断了一只脚,“小林同志!”
是这样的,刚准备搬到桂花胡同来的前几天,珍珍就给他去了封信,说她以后搬家了,蕙兰有什么事他都可以直接来桂花胡同口第一家找她。
“是蕙兰出什么事了吗?”
杨立邦点头:“蕙兰不见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