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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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香梅吃饱喝足,心情也好多了。她擦了擦嘴,站起来道:“行了妈知道你没在外面乱混。工钱结清了吧?那咱们走吧。”
  秦小秋:“走?走哪?”
  刘香梅道:“当然是回老家了。妈出来之前都和人家说好了,这次把你带回去把亲事定了,年底就结婚。你也不用在外面那么辛苦的打工做活了,以后就在农村里养养孩子,操持操持家务就行了。”
  秦小秋闻言脸色一变,甩开刘香梅的手:“妈!我说了我不回去,不结婚,你干嘛非要逼我呢?”
  刘香梅道:“你这个死丫头说什么呢?我逼你?让你回去过轻闲的日子,那是为你好懂不懂?非要在外面替人做牛做马的,你高兴?你怎么就那么犯贱呢?!”
  “轻闲的日子?哈,那家人什么样你清清楚楚!就为了那点彩礼钱,你让我去给两个孩子当后妈。。妈!小冬是你亲生的,我也是呀!你为了儿子就要把女儿推火坑里,有你那么当妈的吗?”
  第108章 坚决不做扶弟魔
  “你这个死丫头……”刘香梅扬手就想打,却被李浩天及时出手给档了下来:“女儿都这么大了,再打也不好吧?何况你女儿说得也没错。”
  秦小冬护着自己的妈:“我们家的事不用你管,你一个外人你凭什么管?”
  “我不管,你们继续说,”李浩天缩回了手,却不忘吓唬吓唬他们:“但是有一条,不许动手打人啊,不然我可报警了呀,这也是算是家暴。”
  温暖还指了个方向:“我们店里有监控。最近在严打暴力事件,所以……”
  她故意没有说完,留了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像刘香梅、夏小冬这种无知蛮横的人,吓唬大概是最好的手段。
  果然,刘香梅不敢再动手,只道:“我管我的女儿,难道警察管天管地,还要管到别人家事上来?”
  温暖道:“你女儿已经成年了,她想干什么是她的自由,你除非把她绑回去。可是绑架又违属于违法,你要干违法的事,你说警察管是不管?”
  这……明明只是小事,可是被那么绕一绕,怎么感觉好像真的变得很严重,严重到需要出动警察的地步了?
  在进来之前,秦小秋已经和温暖把大致情况说了一遍。
  说起来这秦小秋也是个可怜的姑娘,生在一个重男轻女观念十分严重的偏僻农村。在那里,不光老一辈重男轻女。还把这种观念灌注到女儿身上。
  秦小秋的一位表姑,就是因为从小到大被这种观念洗脑,从七八岁开始就照顾弟弟。十五六岁去城里打工,赚的钱除了必要开销都给了家里。后来谈了个男朋友,论及婚嫁的时候,得知一辈子要背负照顾大舅子的责任,干脆提了分手。而那姑娘因此一直未嫁,从小姑娘变成老姑娘。小的时候照顾弟弟,等到弟弟成家生子后,便义务照顾侄子。洗衣、做饭,所有的活都包了,全然跟免费的保姆一样。
  可偏偏这样的一个人,在秦小秋妈妈的眼中,那就是孝顺的代表。
  好在秦小秋自主观念比较强,虽然一直没有太激烈的反对,但总觉得用自己的一辈子去补贴弟弟,这太过荒唐。
  进城打工开了眼界后,秦小秋更是发现,原来老家那一套根本就是陈规陋习,在网络上还有一个很贴切的名称:扶弟魔。
  所谓有压迫就有反抗。秦小秋的反抗就是从到温暖小吃店工作开始,她刻意隐瞒了工作的真实收入,每个月固定给家里一千五百块钱,余下的都自己攒了下来。甚至,连升职的喜悦都不敢与人家分享,就是怕他们会问及工资的事。
  按说,家里父母年纪不大,农村花销也少,一千五百块钱完全足够父母的日常开销。可架不住下面还有个弟弟。
  秦小冬进城打工没多久就认识了露露,很快就怀上了孩子,于是便张罗要结婚。结婚自然需要彩礼,露露还非要到县城买房。秦家老俩口拿不出,就把主意打到了女儿头上。正好有个专门在村镇做包工头的男人,前两年离了婚,家里还有俩孩子。对方看了上秦小秋,彩礼也给的多。
  除此之外,刘香梅还有自己的打算:女儿家在外面打工久了,家里难免照应不过来。要不了几年,自己会老、会病,到时总得有人在身边伺候。儿子是男儿身,不方便。媳妇用着不顺手,还是自己的女儿好。所以无论如何,女儿不能远嫁,得留在身边,伺候自己,帮衬兄弟。
  温暖从前也听过类似的新闻,只是没想自己身边的人也会经历这样的事。气愤归气愤,但这样的事,外人最多只能帮把手,而秦小秋未来的路要怎么走,那只能由她自己来决定。
  “小秋,事情躲不过,不如敞开来说清楚。如果你想继续工作,没人会逼你走,逼婚那是更不可能的,现在是可是法制社会,不兴那套!”
  说着温暖还使了个眼色,其他的服务员们便纷纷围了过来,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一副要帮着撑腰的模样。
  刘香梅这个时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原来刚才那顿饭不是白吃,而是把她诓在这里,好仗着人多,让她没办法。
  兔子逼急了会咬人,而刘香梅呢,一逼急了便一屁股坐在地上,扯开嗓子嚎了起来:“城里人欺负人啊!把我家闺女扣着不让走,这是家什么店呀?黑店!黑店呀!来呀,都来看看呀,黑店要绑架人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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