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主(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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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望淮州几点醒的,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太阳晃得刺眼,程仪把衣服都丢进洗衣机,却找不到昨晚他穿的那件衬衫。
  准备下楼扔垃圾,也没找到昨晚那件被他撕烂的红裙子。
  她在心里暗骂,家里进贼了,望淮州。
  于是站在垃圾桶旁边,她点开和他的对话框,咬牙切齿的:刑事处罚可免,民事赔偿必须追究!
  彼时望淮州正在开会,他看到这条消息了,但他没回。
  在侦探小说里,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每次作案都要从死者身上弄点儿什么东西作为纪念,以便日后回忆作案细节。
  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是他起床的时候,看见那抹醒目的红被撕得破破烂烂、就那么孤零零地躺在地上,罪魁祸首还是他本人,确确实实有点于心不忍。
  于是他就擅自做主,连同他身上那件衬衫,一并拿走了。
  快开学那阵儿程仪跟陆菲在外头吃饭,天阴阴的,看起来又要下雨。
  她就去路边的便利店买了一把伞,出来的时候,陆菲被躲雨的人挤到后退两步,差点儿踩到一只小狗。
  瘦瘦的,脏脏的,还有皮肤病,黑白眼珠亮晶晶的,就那么看着她。
  可怜兮兮的。
  同情心作祟,她俩就又返回便利店,找店员买了一个纸箱,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去,带去医院做了检查,打了针,开了药。
  毛都被剃光了,秃秃的。
  程仪眉毛拧成一团,看起来忧心忡忡,说怎么办,这至少得一个月才能好,我俩得负责到底了。
  陆菲吐吐舌头,说我倒是想养,我妈过敏,她不让。而且我马上开学,被发配边疆,我真没办法,今天要不是你,我就装没看见,当坏人了。
  程仪就把它抱回了家。
  心想,我送佛送到西,先伺候你一个月。
  那是一只黑白边牧,最最聪明的小狗,智商相当于六七岁的小孩。
  程仪给它取名煤球。
  再见望淮州是开学一周之后。
  那天他穿一件的黑灰色双排扣阔版西装外套,内搭米色高领毛衣,头发看起来精心打理过,三七侧分,散了一些碎发下来。
  就那么站在经管学院门口,姿态挺拔,微微颔首,在和一位戴着眼睛的男人道别。那姿态,看起来和学校低年级的学生没什么不一样。
  唯一的差别是,他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气质卓然冷清,干净得像一幅水墨画。
  从前闲聊,程仪听他说过,他是学校经管学院什么什么委员会的顾问。
  完整的名字程仪实在记不清。
  隔了老远,她抱着本书,远远地望了他一眼。
  中午快下课的时候,望淮州发了条消息给她:我在南门门口等你。
  他单手插兜,站在校训旁边,漫不经心地扒拉手机。
  赵叔把车停在一旁,站在路边,等着望淮州。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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