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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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双手在这风中无法自已地剧颤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小天使“秋之叶”、“mymoon”扔的地雷!
  ——
  三刀已经知道真相啦。
  尾声会分别以三刀、晴薇、花梦三个人的视角来写,下章是晴薇视角,后天下午六点,不见不散呐。
  第82章 天命(三)
  自这天起, 阮晴薇再没有见到莫三刀。
  她一个人走夜路,走回平县县城,一个人去找客栈, 第二天, 又一个人上街, 上路。这是她在莫三刀学会闯江湖以后, 做得最熟练的事情之一。
  她知道莫三刀不会来找她的。莫三刀从来没有找过她,从来都是她小狗一样地在他走过的路上追寻他的痕迹, 在他浏览过的风景上捕捉他的身影。她总是在找,在追,在担忧,在恼怒。而他,只需要回头。
  可是现在, 他连头也不会回了。
  南方的天,好像是一下子就冷起来的, 那风又寒又湿,扑在身上,像淋着瓢泼的雨,无孔不入。阮晴薇拿所剩无几的盘缠添置了件冬袄, 又为准备回登州的路费当掉了一支簪子。
  当铺掌柜在她递簪子的时候, 瞅着她手腕上的翡翠镯子,说:“姑娘若真急着用钱,不如还是把这镯子给了我罢。”
  他说完,伸出五根手指, 向阮晴薇比了个数。
  阮晴薇递簪子的动作一滞, 目光随之落在了手上的翡翠镯子上。
  莫三刀每次在外浪够了,回来时, 就会给她买一两样首饰。
  可那些首饰,不是一样比一样浮夸,就是一样比一样老气。
  这个翡翠镯子,是他所送的东西中,最不得她心意的一个。
  他好像根本不懂她喜欢什么,憎恶什么。
  他讨人欢心,好像总是讨得这样懒散,这样没有诚意。
  又或者,这样笨拙。
  阮晴薇搁下簪子,把那镯子取下来,掌柜的喜笑颜开双手去接,却见阮晴薇反手一放,把镯子藏入了怀里。
  掌柜的:“……”
  阮晴薇点点柜台:“当簪子。”
  ***
  离开平县当铺,阮晴薇径直北上,她很熟悉去往登州的路,可是这一次的路,她走了很久。
  她走到洪州城北的禹县的时候,听到客栈大堂里的人们说新任武林盟主莫三刀去了天命阁,他们说江天命这回设下的关卡是比酒量,于是莫三刀在严寒的冬风里一口气喝了一天一夜的酒。
  他们说,莫三刀喝酒的那个样子像失了心的疯子一样,没喝前,两眼昏昏的,喝完后,两眼红红的。他喝垮了城南的张屠夫,喝垮了江北的高寨主,也喝垮了风流居的韩三爷,他把所有的人都喝垮了,却还是抱着酒坛不肯撒手。
  他们说,这新任武林盟主大抵是高兴坏了;他们也说,这新任盟主怎么一天天愁云惨雾,如丧考妣的?
  阮晴薇把盘子里的菜夹进嘴里,想:他竟是这么高兴的么?也是了,他要同她解除婚约,他不要再听她唠叨,受她拿捏,从此以后,他爱到哪儿去到哪儿,爱跟谁好跟谁好,多么自由,多么潇洒,他当然是高兴坏的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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