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8章神息逆流,魔甲成像(2 / 2)
“轰!”
龙魔甲逆流而来的神息还在继续,袁尊脑海中出现的画面,也在不断变幻着!
龙魔与此人的这场战斗,足足数月时间,而在他的脑海中,却是省去了这个过程,短短几吸时间,便是直接转到了两人各自出手的最后一击!
那一击。险将整个神界都给摧毁了,而在最后的关键时刻,龙魔神息遍及四方八面,为了护住麾下强者与凤魔。分了心神!
那身披白色战甲的真神,得此机会,一枪贯穿了龙魔甲,在神息肆意的时候。画面随之消失了!
“原来如此,龙魔之强,怎会随便就被弑陨了,其中缘由,果然还是因为,龙魔心善,在战斗的最后时刻,出手护下了险被波及进去的麾下真神,这才让那对手有了杀他的机会!”
一枪穿甲,龙魔甲,大概也是那时候,才被四分五裂的吧……
“龙魔甲中残留着的画面,只有这些,但我以为,这还不是最后的结果,但因龙魔甲碎裂。没有更多被保留下来的画面了。”
袁尊睁开眼,长长吁了一口浊气出来,又道:“能够穿碎龙魔甲,并与龙魔斩天剑不相上下的枪,果然也是神界的极限神物啊!”
而当袁尊话音落下后,小诗璃却是陷入了沉默当中,这可不太符合她的性格。
在其追问下,小诗璃方才怪怪的说道:“哥哥。神界有关第一次神魔大战的事情,我是并不知情的!”
“不过,那百列神器中,并没有记载这种神秘的枪啊……龙魔斩天剑与龙魔甲也不在其列罢了!”
百列神器,袁尊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被魅儿出手捏碎的神器吃空,正是位于百列神器当中的一器,若有此物,必遭众神窥慕!
不在百列神器当中的神器,小诗璃还真有些奇怪,要说龙魔斩天剑跟龙魔甲不在百列神器的记录当中也就罢了。
为何,连那身为胜利者的神器,也是不在其列!?
“龙魔被归类为魔,不光是他,就连众魔所持有的神器不被记载其中,当然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我从哥哥的意识中看到那些画面后,却对那个身穿白色战甲的真神有些莫生,更是不晓得,他那神器的丁点消息!”
“这无非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此人也被归类到了众魔的行列,要么,他已陨落,连带神器也已不在神界了!”
小诗璃所提到的这两种可能性,当然更加趋向于第二种!
因为,此人既跟龙魔进行了一场生死之战,并且一枪贯穿了龙魔甲,绝不可能是那‘魔’类!
袁尊有些恍惚,但又突然惊醒过来!
“那种从白色战甲以及枪上渗透出来的神息,是不是有些熟悉!?”
待到袁尊话音落下之际,小诗璃却又尖叫着啊了一声。
“哥哥,何止是熟悉啊,在你脑海意识中出现的画面,虽然无法感应神息的波动,但看颜色… ↑返回顶部↑
龙魔甲逆流而来的神息还在继续,袁尊脑海中出现的画面,也在不断变幻着!
龙魔与此人的这场战斗,足足数月时间,而在他的脑海中,却是省去了这个过程,短短几吸时间,便是直接转到了两人各自出手的最后一击!
那一击。险将整个神界都给摧毁了,而在最后的关键时刻,龙魔神息遍及四方八面,为了护住麾下强者与凤魔。分了心神!
那身披白色战甲的真神,得此机会,一枪贯穿了龙魔甲,在神息肆意的时候。画面随之消失了!
“原来如此,龙魔之强,怎会随便就被弑陨了,其中缘由,果然还是因为,龙魔心善,在战斗的最后时刻,出手护下了险被波及进去的麾下真神,这才让那对手有了杀他的机会!”
一枪穿甲,龙魔甲,大概也是那时候,才被四分五裂的吧……
“龙魔甲中残留着的画面,只有这些,但我以为,这还不是最后的结果,但因龙魔甲碎裂。没有更多被保留下来的画面了。”
袁尊睁开眼,长长吁了一口浊气出来,又道:“能够穿碎龙魔甲,并与龙魔斩天剑不相上下的枪,果然也是神界的极限神物啊!”
而当袁尊话音落下后,小诗璃却是陷入了沉默当中,这可不太符合她的性格。
在其追问下,小诗璃方才怪怪的说道:“哥哥。神界有关第一次神魔大战的事情,我是并不知情的!”
“不过,那百列神器中,并没有记载这种神秘的枪啊……龙魔斩天剑与龙魔甲也不在其列罢了!”
百列神器,袁尊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被魅儿出手捏碎的神器吃空,正是位于百列神器当中的一器,若有此物,必遭众神窥慕!
不在百列神器当中的神器,小诗璃还真有些奇怪,要说龙魔斩天剑跟龙魔甲不在百列神器的记录当中也就罢了。
为何,连那身为胜利者的神器,也是不在其列!?
“龙魔被归类为魔,不光是他,就连众魔所持有的神器不被记载其中,当然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我从哥哥的意识中看到那些画面后,却对那个身穿白色战甲的真神有些莫生,更是不晓得,他那神器的丁点消息!”
“这无非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此人也被归类到了众魔的行列,要么,他已陨落,连带神器也已不在神界了!”
小诗璃所提到的这两种可能性,当然更加趋向于第二种!
因为,此人既跟龙魔进行了一场生死之战,并且一枪贯穿了龙魔甲,绝不可能是那‘魔’类!
袁尊有些恍惚,但又突然惊醒过来!
“那种从白色战甲以及枪上渗透出来的神息,是不是有些熟悉!?”
待到袁尊话音落下之际,小诗璃却又尖叫着啊了一声。
“哥哥,何止是熟悉啊,在你脑海意识中出现的画面,虽然无法感应神息的波动,但看颜色…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