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1 / 4)
他脸上有一抹可疑的红,支吾半天也不知所以然。或许是因为他可恨的男人的自尊心?还是因为恨她恨得牙痒痒,想给她点苦头尝尝?总之,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心思。
璇玑忍不住张口去咬他,“你这个坏蛋!要是把我气跑了可怎么办?”
禹司凤反手勾住她,双手扣在她光裸的背上,柔声道:“你若真的跑了,我大约还是会追上去的。真是个可悲的男人。”
璇玑依偎在他怀里,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为什么我去了庆阳十几次,都没遇到柳大哥?”
他笑道:“你莫忘了,他有天眼。是我让他别告诉你我在什么地方的,他一定知道见了你肯定瞒不住,于是每次你一去庆阳,他就赶紧跑走,直到你走了才回去。我虽然住在西谷,但也经常去庆阳看他,他每次都不瞒我,你到处找我的事情。”
璇玑这才明白为什么他看到自己出现在西谷的时候那么镇定,原来他早就知道她在找他!这个男人,当真其心可诛,可恶之极!她简直是被耍的团团转!正要一怒之下推开他,不防他将被子一掀,连人带被子压了上来,一时间天昏地暗。
以后再和他算账好了。璇玑迷迷糊糊地想着。
第二十五章 花开万景(五)
结果璇玑还是不知道禹司凤为什么离开离泽宫,他显然并不想讨论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心中的一段伤,即使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愿暴露。他既然不想说,璇玑也不再问。
她最近倒是每天都在算腾蛇离开的日子,只盼他是说气话,走个几天就回来。
在契约没解的情况下,他只能离开自己三天的时间,之后就一定要回来。璇玑并不知道如果不回来他会怎么样,但腾蛇从来没有主动离开过自己,他虽然一直抱怨着,但其实是个十分尽职的灵兽。
第一个三天过去了,璇玑在村子口等了一天,腾蛇没回来。
第二个三天过去了,璇玑又去村子口等,腾蛇还是没回来。
第三个,第四个……
一直到第二十个三天过去,腾蛇还是没一点踪影,璇玑终于彻底死心,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直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哪里得罪他了,为什么说走就走,而且临走的时候还说那样伤人的话。她不止一次回想那天下午他和禹司凤的对话,却总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既然事实已经如此,再想不开也没有什么意义,禹司凤说得对,腾蛇也有自己的想法,大约他有自己想过的生活,就算成为灵兽,他也绝不可能是小银花那种类型的。
说到小银花,自从腾蛇离开之后,它每天都无精打采,郁郁不欢,连最喜欢的米果子也不想吃了,成天只是窝在禹司凤袖子里睡觉。璇玑去逗过它几次,它虽然很给面子地出来吐信子当作打招呼,但玩一会就又钻回去,不管她怎么逗也不出来了。
据禹司凤说,它是患了相思症。谁听过一条蛇也会患相思症?不过对它的情况,两人都是束手无策,也只能装作看不见。
那一夜之后,禹司凤便把床铺被褥又搬回原来的卧室,两人真正住在了一起,过起了小夫妻的生活。璇玑的到来让西谷少女们从愤怒发展到嫉妒,再从嫉妒发展到默然习惯,最后大家都承认她和翼公子这一对了。毕竟方圆百里之内,再也找不出像璇玑一样出色的少女,容貌既美,身手又高超,脾气还好。
兰兰后来还是每天跑过来送东西,不过她这次是专程来学医术的,这女孩子很有些远见,不愿守着小客栈过一辈子,于是和禹司凤学习医术,打算以后做个女大夫。可惜她认不得多少字,于是往往是上午跟着璇玑学认字,下午跟着禹司凤念医书。所喜她天资聪颖,一教就会,而且对医术还有热情。
禹司凤说过,再聪明的人学东西,也不如有兴趣来得重要,兰兰跟他学了不过三四个月,居然已经颇有大夫的架势,在客栈里偶尔有客人伤风患病,她也能摸索个大概,药到病除。
山野小村的生活虽然十分祥和,但也十分单调,璇玑和禹司凤到底是年轻人,住久了就有点腻味。禹司凤以前能在这里心如止水地住上一年多,完全是因为心中失落,如今璇玑陪在身边,他哪里还能找到一丝半点的忧郁。他从小在离泽宫就是个特殊身份的,其他年轻弟子都不能随便外出,唯独他,可以不通报就出宫到处走动,当然,这是柳意欢和大宫主订下誓约的缘故,但也养成了他喜欢到处跑的个性。
本来璇玑捉住了那只火浣鼠,把皮毛卖了之后得了许多银子,是打算用来扩建瓦屋的,不过两人都有想离开的意思,于是干脆把那银子作为旅费,去海外游历一番。谁知日常杂事诸多,一直拖了小半年还没动身。
眼看秋去冬来,西谷这里夏天来得早,冬天居然来得也早,十一月初便下了好大一场雪,漫山遍野都是银装素裹,景色雅致。兰兰昨晚便托人带信,请假三天,因客栈老板娘得了痢疾,璇玑和禹司凤便打算趁着这三天的空闲,去庆阳看看柳意欢。
“这次我再去,他不会跑了吧?”璇玑突然想到自己每次去庆阳柳意欢都会事先跑走,不由没好气地问着。
禹司凤笑道:“应当不会吧……除非你恼火他,要用崩玉砍他。”
自从那晚之后,“用崩玉砍”就成了禹司凤的口头禅,大约是因为这句凶狠的话从醉醺醺的璇玑嘴里说出来,分外好笑的缘故。璇玑抬脚要去踩他,却被他笑着揽住肩膀,推门走了出去。
地上积雪深厚,踩在上面咯吱咯吱响,寒风嗖嗖地刮着,时不时还有细细的雪片落在脸上,路人们都恨不得把头缩进脖子里,这两个年轻却衣着单薄,丝毫不惧严寒,有说有笑地朝村口走。禹司凤脖子上倒是挂着一条皮毛围巾,就是璇玑送给他的。说实话,从来没人拿黄鼠狼的皮毛来做围巾,那毛色看上去也蠢极了,若不是禹司凤生得俊雅清贵,这围巾要给别人戴着,只怕大牙也要笑掉。他倒是毫不在意,莫说是黄鼠狼的皮毛,就算璇玑送他一个乌龟壳的帽子,他也会乖乖戴脑袋上。
二人出了村口,正要朝旁边的山路上行去,忽听空中传来一阵悦耳的啼鸣,璇玑心中一动,急忙抬头寻找,只见一道红光闪电般划过天空,似是发现了他俩,立即急冲下来,璇玑胳膊一抬,它稳稳落在上面——是红鸾! ↑返回顶部↑
璇玑忍不住张口去咬他,“你这个坏蛋!要是把我气跑了可怎么办?”
禹司凤反手勾住她,双手扣在她光裸的背上,柔声道:“你若真的跑了,我大约还是会追上去的。真是个可悲的男人。”
璇玑依偎在他怀里,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为什么我去了庆阳十几次,都没遇到柳大哥?”
他笑道:“你莫忘了,他有天眼。是我让他别告诉你我在什么地方的,他一定知道见了你肯定瞒不住,于是每次你一去庆阳,他就赶紧跑走,直到你走了才回去。我虽然住在西谷,但也经常去庆阳看他,他每次都不瞒我,你到处找我的事情。”
璇玑这才明白为什么他看到自己出现在西谷的时候那么镇定,原来他早就知道她在找他!这个男人,当真其心可诛,可恶之极!她简直是被耍的团团转!正要一怒之下推开他,不防他将被子一掀,连人带被子压了上来,一时间天昏地暗。
以后再和他算账好了。璇玑迷迷糊糊地想着。
第二十五章 花开万景(五)
结果璇玑还是不知道禹司凤为什么离开离泽宫,他显然并不想讨论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心中的一段伤,即使是最亲密的人,也不愿暴露。他既然不想说,璇玑也不再问。
她最近倒是每天都在算腾蛇离开的日子,只盼他是说气话,走个几天就回来。
在契约没解的情况下,他只能离开自己三天的时间,之后就一定要回来。璇玑并不知道如果不回来他会怎么样,但腾蛇从来没有主动离开过自己,他虽然一直抱怨着,但其实是个十分尽职的灵兽。
第一个三天过去了,璇玑在村子口等了一天,腾蛇没回来。
第二个三天过去了,璇玑又去村子口等,腾蛇还是没回来。
第三个,第四个……
一直到第二十个三天过去,腾蛇还是没一点踪影,璇玑终于彻底死心,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直到现在也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哪里得罪他了,为什么说走就走,而且临走的时候还说那样伤人的话。她不止一次回想那天下午他和禹司凤的对话,却总也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过既然事实已经如此,再想不开也没有什么意义,禹司凤说得对,腾蛇也有自己的想法,大约他有自己想过的生活,就算成为灵兽,他也绝不可能是小银花那种类型的。
说到小银花,自从腾蛇离开之后,它每天都无精打采,郁郁不欢,连最喜欢的米果子也不想吃了,成天只是窝在禹司凤袖子里睡觉。璇玑去逗过它几次,它虽然很给面子地出来吐信子当作打招呼,但玩一会就又钻回去,不管她怎么逗也不出来了。
据禹司凤说,它是患了相思症。谁听过一条蛇也会患相思症?不过对它的情况,两人都是束手无策,也只能装作看不见。
那一夜之后,禹司凤便把床铺被褥又搬回原来的卧室,两人真正住在了一起,过起了小夫妻的生活。璇玑的到来让西谷少女们从愤怒发展到嫉妒,再从嫉妒发展到默然习惯,最后大家都承认她和翼公子这一对了。毕竟方圆百里之内,再也找不出像璇玑一样出色的少女,容貌既美,身手又高超,脾气还好。
兰兰后来还是每天跑过来送东西,不过她这次是专程来学医术的,这女孩子很有些远见,不愿守着小客栈过一辈子,于是和禹司凤学习医术,打算以后做个女大夫。可惜她认不得多少字,于是往往是上午跟着璇玑学认字,下午跟着禹司凤念医书。所喜她天资聪颖,一教就会,而且对医术还有热情。
禹司凤说过,再聪明的人学东西,也不如有兴趣来得重要,兰兰跟他学了不过三四个月,居然已经颇有大夫的架势,在客栈里偶尔有客人伤风患病,她也能摸索个大概,药到病除。
山野小村的生活虽然十分祥和,但也十分单调,璇玑和禹司凤到底是年轻人,住久了就有点腻味。禹司凤以前能在这里心如止水地住上一年多,完全是因为心中失落,如今璇玑陪在身边,他哪里还能找到一丝半点的忧郁。他从小在离泽宫就是个特殊身份的,其他年轻弟子都不能随便外出,唯独他,可以不通报就出宫到处走动,当然,这是柳意欢和大宫主订下誓约的缘故,但也养成了他喜欢到处跑的个性。
本来璇玑捉住了那只火浣鼠,把皮毛卖了之后得了许多银子,是打算用来扩建瓦屋的,不过两人都有想离开的意思,于是干脆把那银子作为旅费,去海外游历一番。谁知日常杂事诸多,一直拖了小半年还没动身。
眼看秋去冬来,西谷这里夏天来得早,冬天居然来得也早,十一月初便下了好大一场雪,漫山遍野都是银装素裹,景色雅致。兰兰昨晚便托人带信,请假三天,因客栈老板娘得了痢疾,璇玑和禹司凤便打算趁着这三天的空闲,去庆阳看看柳意欢。
“这次我再去,他不会跑了吧?”璇玑突然想到自己每次去庆阳柳意欢都会事先跑走,不由没好气地问着。
禹司凤笑道:“应当不会吧……除非你恼火他,要用崩玉砍他。”
自从那晚之后,“用崩玉砍”就成了禹司凤的口头禅,大约是因为这句凶狠的话从醉醺醺的璇玑嘴里说出来,分外好笑的缘故。璇玑抬脚要去踩他,却被他笑着揽住肩膀,推门走了出去。
地上积雪深厚,踩在上面咯吱咯吱响,寒风嗖嗖地刮着,时不时还有细细的雪片落在脸上,路人们都恨不得把头缩进脖子里,这两个年轻却衣着单薄,丝毫不惧严寒,有说有笑地朝村口走。禹司凤脖子上倒是挂着一条皮毛围巾,就是璇玑送给他的。说实话,从来没人拿黄鼠狼的皮毛来做围巾,那毛色看上去也蠢极了,若不是禹司凤生得俊雅清贵,这围巾要给别人戴着,只怕大牙也要笑掉。他倒是毫不在意,莫说是黄鼠狼的皮毛,就算璇玑送他一个乌龟壳的帽子,他也会乖乖戴脑袋上。
二人出了村口,正要朝旁边的山路上行去,忽听空中传来一阵悦耳的啼鸣,璇玑心中一动,急忙抬头寻找,只见一道红光闪电般划过天空,似是发现了他俩,立即急冲下来,璇玑胳膊一抬,它稳稳落在上面——是红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