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躁夫郎带回家(女尊) 第27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陶青对人的确友善,但她的善良有限,可从未像这次一般,又是亲自做饭,又是时常补贴。
  “这我自然分辨得出。”
  周福临蹲下/身,帮陶青将装了药材的纸包缠起来,“我就是随口一问,你不必解释得这么清楚。”
  陶青信他才怪,她每回听到福临问别的男子的事,心里都发毛。
  因为周福临不会像对待金四儿那般,生气了冷冰冰望着对方,无论是打也好骂也罢,总归能让人感觉到怒意;与之相反,他总在陶青面前抑制真实的情感,这种纠结的性子,不由得让人多想。
  她将交谈的内容转移到搬迁上:“胡大爷肯走吗?”
  提到这事,大家还有些发愁。
  胡大爷听说周福临打算搬到城东,很是高兴,一旦让他收拾东西跟着去住,就连声拒绝:“不成,我个老头子去城东作甚,一把年纪了,早就不奢求什么享福,我就住在柳巷,安安静静等死,死后同妻主葬在一处。”
  任凭周福临等人怎么劝说,他都不肯让步,抱着妻主的牌位,总是催他们快些搬。
  陶青懂胡大爷的感受。胡家是胡大爷嫁给他妻主后,一起度过了三四十年的地儿,年轻时在家做点绣活儿等着妻主归来,偶尔到朋友家串门,听听八卦,老了看着家里一草一木,回忆往昔。
  就如同陶青的“陶家医馆”。
  陶青的祖母是自学成医,属于野医,那会儿的“陶家医馆”只是一面随风摇荡的旗帜,她祖母就走在乡间小路上,给邻里乡亲看病。
  到了陶青的母亲这一代,由于上过一段时间的私塾,加之从小练习,又四处拜师,收集民间药谱、医书,三十五岁便自成一派。
  “我们阿青以后是要继承陶家医馆的。”闲暇之余,她娘就拍着她肩膀道。
  不求在乱世中济世救人,只是很纯粹的愿望:让陶家医术流传下去。
  故而陶青每到一处,就开一家“陶家医馆”。赚诊费只是顺带,更多的意义在于……
  这是母亲留给她的一个念想。
  证明了这此人曾经来过。
  “不急,时间还长。”
  陶青从袖中摸出一个袋子,里面是一颗颗酸梅干。
  她取出一颗递给周福临:“不是说近日吃东西总觉得腻?试试这个。”
  周福临并不想吃。他不忍拂了陶青的好意,仍是尝了尝。
  酸梅干是真的很酸,一入口,周福临就直皱眉,勉强吞下去,端起桌上茶壶倒了一杯茶水漱口,有些怀疑陶青又在戏弄自己。
  很快他就发现,胃里那股腻人的感觉消失了。
  “你何时做的酸梅干?”他问。
  定亲后,周福临和陶青待在一块儿的时间不短,只知她要诊治病人,偶尔要进新的药材,每日还跑到胡家变着花样儿地做菜,怕他不高兴,便做了桃花酥……
  周福临猜测,酸梅干也是出自陶青之手,因为她很少买集市上的吃食,说是担心不干净。
  是的,经过周福临的长期观察得知,陶青其实是个非常爱干净,甚至有些过度的人。
  她爱穿白衣,诊治完病人之后一定要洗手,一天得洗好多回,只要衣服沾染一点灰尘,就会心情不佳,回去后立马换上新的,之前给他们买糖葫芦,也是确认了小贩卖的东西干净新鲜才掏钱。
  这就叫做洁癖吧。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