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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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可能忘了她。
  怎么可能不想她。
  她喜欢吃排骨和麻婆豆腐,黎嘉洲菜谱里永远有排骨和麻婆豆腐。
  陶思眠喜欢吃麻婆豆腐,里面有肉碎。
  陶思眠喜欢吃蚂蚁上树,里面有肉碎。
  陶思眠喜欢吃炸酱面,里面有炸酱。
  黎嘉洲偶尔偷懒,做一大碗肉碎然后每个菜都放点,甚至辣椒里面也放点。
  陶思眠会惊奇地发现肉碎大小一样。
  黎嘉洲笑她:“弄又不会弄,就会叽哩咕哝。”
  陶思眠就抱着他手撒娇,格外理直气壮:“我不会但我家狗男人会呀。”
  傲娇又自得。
  每每这时,黎嘉洲总忍不住俯身亲她:“好好好,你好看说什么都对。”
  陶思眠满意地哼哼。
  陶思眠偶尔会故意吃很慢,黎嘉洲就用筷子敲碗提醒她注意时间,陶思眠不仅不在意,反而变本加厉地吃更慢,两条纤细白皙的小腿吊在椅子上晃啊晃。
  黎嘉洲先舀的那碗热汤是盛给她的,敲那两下筷子是敲给陶思眠听的,瓜子是给陶思眠剥的,陶思眠没吃,他只好倒掉。
  甚至,他躺下前先放平的都是陶思眠那边的枕头。
  黎嘉洲决口不提陶思眠,可所有所有关于她的一切都如刀刻斧凿般印在黎嘉洲的习惯、思维、情绪。
  稍稍一碰,甚至都不需用力。
  思念便能将他击得溃不成军。
  旖旎至极的那天晚上,她依偎在他怀里,温柔无边。
  她说,想要个孩子,案子结束之后她休息半年再回南方系,刚好小孩出生。
  她说,许意菱告诉她,年轻恢复得快,如果三十几岁再要,可能对身体影响很大。
  黎嘉洲不在意其他,只在意她是不是真的想要,如果只是因为时间合适,可要可不要,那么黎嘉洲可以一辈子不要小孩,也不愿她有丝毫勉强。
  黎嘉洲现在都记得,陶思眠当时想了好一会儿,说了一句话。
  “想要,很想要,”她说,“孩子是爱情的结晶,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是,我愿意承担责任、保持耐心,用生命复刻我对你的爱。”
  陶思眠说完耳根子都红了,害羞地朝黎嘉洲怀里钻。
  黎嘉洲也害羞了,笑着抱着她。
  报告单被揉成一团又被展开,又被揉成一团,又展开。
  黎嘉洲伏在床上,禁不住一个想字,嚎啕大哭。
  作者有话要说:  黎嘉洲:请给我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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