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大事件(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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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到了!”
  时间回到一周后。
  金铺门口。
  总署的冲锋队警笛响起,冲锋队督察“张志恒”拉开车门,穿戴着头盔,背心,率队冲向金铺门口。
  冲锋队为总署设立的巡逻队,每辆车一组,每组配备五人,专门在固定区域巡逻。
  另外,三辆车为一支小队,每支小队采取三班倒制度,二十小时执勤。也就是说每队只会有“一辆车”在街上开,而每辆车里,则有一名组长、一名车长、一名便衣、一名巡逻警员、以及一名通讯警员。
  张志恒作为督察警官,既是一支小队的小队长,也是“白班车”,编号“nst71”的车辆组长。
  “nst71”车便负责九龙区域的巡逻。
  张志恒在收到总台传来旺角发生的金铺劫案后,恰好巡逻至附近,旋即开着警车,鸣警笛,三分钟内赶到案发现场。
  “上!上!上!”只见张志恒戴着钢盔,手持冲锋枪,穿戴着整齐的防弹北京,表情悍勇,快步冲向金铺。
  冲锋车的车长既“司机”,则是按照条例留在车上待命,其余的便衣、军装、通讯警员全部戴着钢盔、背心、手持枪械跟随长官冲锋。
  “哒哒哒!”两名靠近金铺门口的劫匪,当即察觉到动静,迅速回头举起ak步枪,哒哒哒,抖动着枪口,朝着门口射出一梭子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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