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仙君蹲大牢 第65节(1 / 4)
她一边哕一边追问:“怎么回事,他不是应该在天牢吗?难道阮仙君出事了?”
暮雪尘同样不得其解:“仙界犯官,若有五曜上神担保,或可持手令外出。但阮仙君执律甚严,极少首肯。或许,她另有用意……”
“也对,阮仙君办事定有理由。随他们狗咬狗,我们伺机而动便是。”
碧虚湖受岁星殿结界保护,周围屏障重重,向仙界传递消息十分困难。
就在片刻之前,聂昭刚放出一张珍贵的通讯符,向阮轻罗说明情况,请她尽快派人抄了春晖峰老底,以免天工长老销毁罪证。
怀雪峰这边的问题,就只能靠她自己解决了。
眼前这两个男人搭了一台戏,背景特效齐全,场面煞是好看:
一边是千里冰封,一边是烈焰翻腾;
一边是师徒禁断,一边是两世纠缠;
一边是素衣如雪的苏无涯,一边是红衣似火的程……对不起,她没记住名字。
“苏长老言重了,我绝无欺压凡人之意。”
面对白方苏无涯的强势发言,红方程仙官不甘示弱,同样以灵力传音,扬声反驳:
“我与阿湘青梅竹马,早已相知相许、情定三生。我来此寻我的道侣,岂非天经地义之事?”
苏无涯不为所动:“程仙官此言差矣。若真如你所说,你待她情深义重,怎会放任她被贬下凡?她既已转世,便与你恩断义绝,又怎会是你的道侣?”
程仙官步步紧逼:“仙界之事,与你何干?我倒想问问,阿湘这般温柔纯善的好姑娘,怎会被你们扣上‘悖逆人伦’的罪名,蒙受不白之冤?她若有个三长两短,我定不会轻饶!”
苏无涯怒道:“你懂什么!湘儿误入禁地……咳,误入歧途,动了不该有的心思,为名门正道所不容。我让她离开,都是为了她好!只有这样,她才不会铸下大错!”
程仙官也怒道:“那你又懂我什么?我对阿湘一心一意,昔年贬她下凡,亦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苏无涯加倍怒道:“你有苦衷,难道我便没有吗!”
程仙官怒搬后台:“承光上神亲口允我前来,你这般无礼,是不把镇星殿放在眼里吗?”
苏无涯针锋相对:“碧虚湖世代供奉岁星殿,你兴师问罪,可曾向重华上神打过招呼?”
聂昭:“………………”
太丑陋了。
实在太丑陋了。
她得再去后台哕一会儿。
再看周围一圈吃瓜群众,天工长老看上去比当事人还着急,几次试图打断:
“别说了!苏无涯,你那徒弟大逆不道、罔顾人伦,岂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起?碧虚湖乃清修之地,不是你们吟风弄月的地方!”
这话说得义正辞严,聂昭也觉得有理。
倘若他不是为了掩盖所谓的“禁地”,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黎幽忽然道:“我明白了。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这小姑娘当真可怜。”
聂昭:“yue……我也明白了。” ↑返回顶部↑
暮雪尘同样不得其解:“仙界犯官,若有五曜上神担保,或可持手令外出。但阮仙君执律甚严,极少首肯。或许,她另有用意……”
“也对,阮仙君办事定有理由。随他们狗咬狗,我们伺机而动便是。”
碧虚湖受岁星殿结界保护,周围屏障重重,向仙界传递消息十分困难。
就在片刻之前,聂昭刚放出一张珍贵的通讯符,向阮轻罗说明情况,请她尽快派人抄了春晖峰老底,以免天工长老销毁罪证。
怀雪峰这边的问题,就只能靠她自己解决了。
眼前这两个男人搭了一台戏,背景特效齐全,场面煞是好看:
一边是千里冰封,一边是烈焰翻腾;
一边是师徒禁断,一边是两世纠缠;
一边是素衣如雪的苏无涯,一边是红衣似火的程……对不起,她没记住名字。
“苏长老言重了,我绝无欺压凡人之意。”
面对白方苏无涯的强势发言,红方程仙官不甘示弱,同样以灵力传音,扬声反驳:
“我与阿湘青梅竹马,早已相知相许、情定三生。我来此寻我的道侣,岂非天经地义之事?”
苏无涯不为所动:“程仙官此言差矣。若真如你所说,你待她情深义重,怎会放任她被贬下凡?她既已转世,便与你恩断义绝,又怎会是你的道侣?”
程仙官步步紧逼:“仙界之事,与你何干?我倒想问问,阿湘这般温柔纯善的好姑娘,怎会被你们扣上‘悖逆人伦’的罪名,蒙受不白之冤?她若有个三长两短,我定不会轻饶!”
苏无涯怒道:“你懂什么!湘儿误入禁地……咳,误入歧途,动了不该有的心思,为名门正道所不容。我让她离开,都是为了她好!只有这样,她才不会铸下大错!”
程仙官也怒道:“那你又懂我什么?我对阿湘一心一意,昔年贬她下凡,亦是有不得已的苦衷!”
苏无涯加倍怒道:“你有苦衷,难道我便没有吗!”
程仙官怒搬后台:“承光上神亲口允我前来,你这般无礼,是不把镇星殿放在眼里吗?”
苏无涯针锋相对:“碧虚湖世代供奉岁星殿,你兴师问罪,可曾向重华上神打过招呼?”
聂昭:“………………”
太丑陋了。
实在太丑陋了。
她得再去后台哕一会儿。
再看周围一圈吃瓜群众,天工长老看上去比当事人还着急,几次试图打断:
“别说了!苏无涯,你那徒弟大逆不道、罔顾人伦,岂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谈起?碧虚湖乃清修之地,不是你们吟风弄月的地方!”
这话说得义正辞严,聂昭也觉得有理。
倘若他不是为了掩盖所谓的“禁地”,那就更有说服力了。
黎幽忽然道:“我明白了。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这小姑娘当真可怜。”
聂昭:“yue……我也明白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