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津晓月(1 / 1)
等别天伤这头渐渐苏醒之后......。
明显感觉自己肿胀的有脸比之前还疼!而且从自己零散的记忆之中,自己好像是中午的时候,靠着大树睡的。但是现在是趴在大树边上,而且天色也变的昏暗,而且最主要的是,自己怎么记得睡梦中有人想要叫醒自己,当自己正迷迷糊糊的要醒的时候,又一下子睡了过去......。
别天伤迷茫的看着放在自己身边的箩筐。恩~没有了!应该是被拿走了。应该是被谷金春拿走了!拿走了?记忆慢慢苏醒,别天伤站起来后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尘土。自己睡觉这是打了几个滚啊!能滚成这样?再说我睡觉也不打滚啊?
看着眼前被萤火虫围着的两个木屋,从木屋里能看到两个人影正在有说有笑,别天伤跟着自然的一笑,然后心中想起来什么一般的自语道:“我貌似是被打晕过去的吧?”
“谷!金!春!”别天伤一瞬间从微笑变成了恨得从牙缝里喊出这三个字,紧接着从怀里拿出自己的扳指,就是那个可以从里面打开,然后成为一个刀刃的扳指,前文书也说过,这个是别天伤行医的时候,随身携带之物。紧接着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小木屋前面,这头将扳指里面的刀刃弹出,那头照着这都巨大的牡丹——金谷春晴比划一下。此刻的别天伤就好比抓到人质的犯人,把刀架到人质的脖子上一样,只不过这头是架在对方的花根上方罢了。
“你给我解释一下,我是怎么从树下衮到那么远的!”看到大木屋里的两人都看向自己,别天伤这头语气崩溃的问道。
“啊!晓月说饿了,而且你靠树上睡容易落枕,所以我就想叫醒你,可是怎么叫都不醒,我就用了大一点力气......不过你后来睡得更熟了,而且是爬着睡的,这样就不会落枕了!不过你离我本体那么近做什么?修花剪叶?寻常之物剪不断的,而且我知道该怎么长,不需要修剪枝丫的!”
看着一脸“我是为你好的”表情的谷金春,别天伤连骂她的心情都没有了!“这傻女子也傻的够瞧的,也不知道怎么活到现在的!莫非就是传说傻人有傻福?那我怎么没有?”这么琢磨着,别天伤一扭头,看见在木屋之中,谷金春身后躲着一个小姑娘。
其实说是小姑娘,今年得有个十六七岁了,要是放在现在,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还不算是成人,但是在古代女孩子一般十四五岁就可以成婚了,十六七还没嫁出去的就算是大姑娘了。其实在现在的农村,一般儿女结婚都早,虽然不都是吧,但是在作者所亲眼看到的婚礼中,男女双方甚至刚成年就结婚了,甚至有的都还未成年呢,双方的聘礼就已经下了,订婚仪式也都订下来了,基本上等到一成年,双方就操办婚礼事宜。笔者别的倒是不羡慕,就是这农村盖的二三层小洋楼是真好看,一个个就是跟别墅一般的精致,还用不了太多钱就可以建成,而且里面的装修和城市没什么区别,甚至羡慕!
言归正传,这头别天伤看着躲在谷金春背后的小姑娘,于是接着谷金春的话茬说道:“小姑娘别害怕,听她的意思,莫非你叫做“晓月”?”
别天伤说着,脑子一斜,眼神就越过了谷金春,盯着她身后的小姑娘看。最开始这小姑娘如同兔子一般,被别天伤看的时候,往后一缩,过了有一小会,才慢慢的从谷金春的肩背的位置探出一个小脑袋,看了别天伤一眼,发现别天伤还盯着自己,又赶忙缩了回去。又过了一会,小脑袋也没探出来,而是一个有些弱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说了出来:“我小命叫晓月,我大名叫做“津晓月”是我爸爸给起的!”
既然能说话,就是好事!就怕那种你问十句,连一句都不回答你的主,只要有问有答,一会这小姑娘放下戒心,再慢慢相信自己就好办!于是别天伤继续顺着话茬问道:“那个金啊?是金子的金啊?还是什么jin啊?”因为这是文字表现的,所以能知道是那个“津”,但是如果两人对话,这个“jin”就需要由两人对话来解开了!
“天津的“津”,我爸爸说这个姓氏特别的少......而且大家都叫我晓月,也都忘了我姓什么了......。”这次晓月说话就明显的吐字清晰了,看样子并不是口吃,而是第一次见到别天伤这样的生人,多少有些害怕!而通过两人慢慢的对话,渐渐的发现别天伤不会伤害到自己的时候,常年不与其他人说话的津晓月自然心中也渴望他人的关注,自然而然的和别天伤聊了起来。
“九河下梢天津卫,三道浮桥两道关。天津的“津”吗?好姓氏!“望天疑拂晓,月明似日轮。(北冥原创)”“晓月”!好名字!这么好的姓氏配上这么好的名字!看来给你起名的人还很有文采呢!”这就是夸这小姑娘死去的家人呢!没事逗话罢了,因为古代起名字,若是书香门第的另说,寻常百姓家,要是富贵人家生子,一般都会找一些有文采的书生,又或者教书匠来给孩子起名,一般也给起名的这位,会在家里翻阅书籍,找到一个典故之类的名字。像“鸿儒”,就借鉴刘禹锡《陋室铭》中的一句:“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形容这孩子以后会成为鸿儒一样的大学问家!但要说是穷人家,那名字就基本随意了,那就什么都有了,还有什么起一个贱的小名,好养活之类的,因为古代孩子夭折的较多,无非就是期望老天保佑孩子平平安安的长大罢了,而有些小名叫着叫着,就能让很多人遗忘了他的大名。不说别的,就连现代,前一阵不也出来一个嫌疑人,这通缉犯的大名附近村落认识的人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的小名叫做————傻吊。最后警方公开采集此人的违法证据时候,为了向社会公开搜集,只能在公告上附上这位嫌疑人的小名————傻吊。
总之,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叫做“晓月”,倒是挺好听的!而且晓月这孩子别看命苦,但是经过别天伤的观察,再加上自己半吊子的相面之术,能看出来这孩子是个好孩子,没有被世间的凡尘所染,别天伤猛然间想起一句话“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自己和谷金春都并非这小姑娘晓月,又怎么知道她到底是想回到那小镇之中,还是和谷金春在这世外桃源之中生活一辈子呢?自己和谷金春要改变这小姑娘的人生,却也不知是好是坏,是对是错!
其实别天伤的本性中,总有那么一丝伤感,但是如今在这晓月面前,自己可不能表达出来,于是两人继续有一搭无一搭的聊起来,也没什么话题,就是东聊几句,西说几嘴罢了,问问这个吃的好不好吃,那个糕点合不合胃口。在双方聊着聊着,渐渐的小女孩说话也不在弱弱的了,而是恢复到了原本清脆的声音,而且,也不再是躲在谷金春的后面了,而是一边拿着糕点吃着,一边和别天伤对话。
因为终究是个孩子,即便是长成了十六七岁了,但是因为不接触社会,实际年龄也就在十岁以下。而且孩子终究是喜欢好吃的,别天伤这头带了这么一大堆好吃的,晓月本身就是穷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也没吃过这么多美味,因此一下子就将别天伤身上的标签定义为——好人。
既然是好人了,沟通上也就简单了,也不再防备别天伤了。而且最主要的是别天伤的体型和那张话痨的嘴!这要是换成脸上都带着刀疤的太乐安霖,就太乐安霖那个体格,再加上本身还不善于言语!几句话能给晓月吓哭了!
而别天伤不一样,本身就好吹,跟在太乐安霖身边的时候,多说几句人家都嫌他烦,如今碰到晓月这样的“最佳听众”,那就放开嗓子的吹吧!
“跟你说!我是曾经是天上的神仙,只不过现在是附在人身之内,法力全无了!要是我回到本体,那就是法力无边!”此刻,别天伤坐在大木屋的门外,靠着大木屋,晓月在木屋里面的床铺上,说是床铺,其实都是被花朵所覆盖而形成的的“褥子”,至于什么花朵?当然是牡丹花了!不过这地方倒也神器,若是别的草丛树木之处,不是蚊虫就是蛇蝎,一到了晚上基本遍地都是。可是这地方除了带给几人光亮的萤火虫,别天伤没有看到任何蛇蝎蚊虫,自己还心里暗想呢:“这牡丹花有这么好的功效?防蚊驱虫?走之前问那“呆美人”要点回去试试!”
这么琢磨着,别天伤又开始张嘴吹了起来! ↑返回顶部↑
明显感觉自己肿胀的有脸比之前还疼!而且从自己零散的记忆之中,自己好像是中午的时候,靠着大树睡的。但是现在是趴在大树边上,而且天色也变的昏暗,而且最主要的是,自己怎么记得睡梦中有人想要叫醒自己,当自己正迷迷糊糊的要醒的时候,又一下子睡了过去......。
别天伤迷茫的看着放在自己身边的箩筐。恩~没有了!应该是被拿走了。应该是被谷金春拿走了!拿走了?记忆慢慢苏醒,别天伤站起来后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尘土。自己睡觉这是打了几个滚啊!能滚成这样?再说我睡觉也不打滚啊?
看着眼前被萤火虫围着的两个木屋,从木屋里能看到两个人影正在有说有笑,别天伤跟着自然的一笑,然后心中想起来什么一般的自语道:“我貌似是被打晕过去的吧?”
“谷!金!春!”别天伤一瞬间从微笑变成了恨得从牙缝里喊出这三个字,紧接着从怀里拿出自己的扳指,就是那个可以从里面打开,然后成为一个刀刃的扳指,前文书也说过,这个是别天伤行医的时候,随身携带之物。紧接着三步并作两步,跑到小木屋前面,这头将扳指里面的刀刃弹出,那头照着这都巨大的牡丹——金谷春晴比划一下。此刻的别天伤就好比抓到人质的犯人,把刀架到人质的脖子上一样,只不过这头是架在对方的花根上方罢了。
“你给我解释一下,我是怎么从树下衮到那么远的!”看到大木屋里的两人都看向自己,别天伤这头语气崩溃的问道。
“啊!晓月说饿了,而且你靠树上睡容易落枕,所以我就想叫醒你,可是怎么叫都不醒,我就用了大一点力气......不过你后来睡得更熟了,而且是爬着睡的,这样就不会落枕了!不过你离我本体那么近做什么?修花剪叶?寻常之物剪不断的,而且我知道该怎么长,不需要修剪枝丫的!”
看着一脸“我是为你好的”表情的谷金春,别天伤连骂她的心情都没有了!“这傻女子也傻的够瞧的,也不知道怎么活到现在的!莫非就是传说傻人有傻福?那我怎么没有?”这么琢磨着,别天伤一扭头,看见在木屋之中,谷金春身后躲着一个小姑娘。
其实说是小姑娘,今年得有个十六七岁了,要是放在现在,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还不算是成人,但是在古代女孩子一般十四五岁就可以成婚了,十六七还没嫁出去的就算是大姑娘了。其实在现在的农村,一般儿女结婚都早,虽然不都是吧,但是在作者所亲眼看到的婚礼中,男女双方甚至刚成年就结婚了,甚至有的都还未成年呢,双方的聘礼就已经下了,订婚仪式也都订下来了,基本上等到一成年,双方就操办婚礼事宜。笔者别的倒是不羡慕,就是这农村盖的二三层小洋楼是真好看,一个个就是跟别墅一般的精致,还用不了太多钱就可以建成,而且里面的装修和城市没什么区别,甚至羡慕!
言归正传,这头别天伤看着躲在谷金春背后的小姑娘,于是接着谷金春的话茬说道:“小姑娘别害怕,听她的意思,莫非你叫做“晓月”?”
别天伤说着,脑子一斜,眼神就越过了谷金春,盯着她身后的小姑娘看。最开始这小姑娘如同兔子一般,被别天伤看的时候,往后一缩,过了有一小会,才慢慢的从谷金春的肩背的位置探出一个小脑袋,看了别天伤一眼,发现别天伤还盯着自己,又赶忙缩了回去。又过了一会,小脑袋也没探出来,而是一个有些弱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说了出来:“我小命叫晓月,我大名叫做“津晓月”是我爸爸给起的!”
既然能说话,就是好事!就怕那种你问十句,连一句都不回答你的主,只要有问有答,一会这小姑娘放下戒心,再慢慢相信自己就好办!于是别天伤继续顺着话茬问道:“那个金啊?是金子的金啊?还是什么jin啊?”因为这是文字表现的,所以能知道是那个“津”,但是如果两人对话,这个“jin”就需要由两人对话来解开了!
“天津的“津”,我爸爸说这个姓氏特别的少......而且大家都叫我晓月,也都忘了我姓什么了......。”这次晓月说话就明显的吐字清晰了,看样子并不是口吃,而是第一次见到别天伤这样的生人,多少有些害怕!而通过两人慢慢的对话,渐渐的发现别天伤不会伤害到自己的时候,常年不与其他人说话的津晓月自然心中也渴望他人的关注,自然而然的和别天伤聊了起来。
“九河下梢天津卫,三道浮桥两道关。天津的“津”吗?好姓氏!“望天疑拂晓,月明似日轮。(北冥原创)”“晓月”!好名字!这么好的姓氏配上这么好的名字!看来给你起名的人还很有文采呢!”这就是夸这小姑娘死去的家人呢!没事逗话罢了,因为古代起名字,若是书香门第的另说,寻常百姓家,要是富贵人家生子,一般都会找一些有文采的书生,又或者教书匠来给孩子起名,一般也给起名的这位,会在家里翻阅书籍,找到一个典故之类的名字。像“鸿儒”,就借鉴刘禹锡《陋室铭》中的一句:“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形容这孩子以后会成为鸿儒一样的大学问家!但要说是穷人家,那名字就基本随意了,那就什么都有了,还有什么起一个贱的小名,好养活之类的,因为古代孩子夭折的较多,无非就是期望老天保佑孩子平平安安的长大罢了,而有些小名叫着叫着,就能让很多人遗忘了他的大名。不说别的,就连现代,前一阵不也出来一个嫌疑人,这通缉犯的大名附近村落认识的人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的小名叫做————傻吊。最后警方公开采集此人的违法证据时候,为了向社会公开搜集,只能在公告上附上这位嫌疑人的小名————傻吊。
总之,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叫做“晓月”,倒是挺好听的!而且晓月这孩子别看命苦,但是经过别天伤的观察,再加上自己半吊子的相面之术,能看出来这孩子是个好孩子,没有被世间的凡尘所染,别天伤猛然间想起一句话“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自己和谷金春都并非这小姑娘晓月,又怎么知道她到底是想回到那小镇之中,还是和谷金春在这世外桃源之中生活一辈子呢?自己和谷金春要改变这小姑娘的人生,却也不知是好是坏,是对是错!
其实别天伤的本性中,总有那么一丝伤感,但是如今在这晓月面前,自己可不能表达出来,于是两人继续有一搭无一搭的聊起来,也没什么话题,就是东聊几句,西说几嘴罢了,问问这个吃的好不好吃,那个糕点合不合胃口。在双方聊着聊着,渐渐的小女孩说话也不在弱弱的了,而是恢复到了原本清脆的声音,而且,也不再是躲在谷金春的后面了,而是一边拿着糕点吃着,一边和别天伤对话。
因为终究是个孩子,即便是长成了十六七岁了,但是因为不接触社会,实际年龄也就在十岁以下。而且孩子终究是喜欢好吃的,别天伤这头带了这么一大堆好吃的,晓月本身就是穷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也没吃过这么多美味,因此一下子就将别天伤身上的标签定义为——好人。
既然是好人了,沟通上也就简单了,也不再防备别天伤了。而且最主要的是别天伤的体型和那张话痨的嘴!这要是换成脸上都带着刀疤的太乐安霖,就太乐安霖那个体格,再加上本身还不善于言语!几句话能给晓月吓哭了!
而别天伤不一样,本身就好吹,跟在太乐安霖身边的时候,多说几句人家都嫌他烦,如今碰到晓月这样的“最佳听众”,那就放开嗓子的吹吧!
“跟你说!我是曾经是天上的神仙,只不过现在是附在人身之内,法力全无了!要是我回到本体,那就是法力无边!”此刻,别天伤坐在大木屋的门外,靠着大木屋,晓月在木屋里面的床铺上,说是床铺,其实都是被花朵所覆盖而形成的的“褥子”,至于什么花朵?当然是牡丹花了!不过这地方倒也神器,若是别的草丛树木之处,不是蚊虫就是蛇蝎,一到了晚上基本遍地都是。可是这地方除了带给几人光亮的萤火虫,别天伤没有看到任何蛇蝎蚊虫,自己还心里暗想呢:“这牡丹花有这么好的功效?防蚊驱虫?走之前问那“呆美人”要点回去试试!”
这么琢磨着,别天伤又开始张嘴吹了起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