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凌祈宴的唇贴上去,小心翼翼地亲了一口温瀛的眼睛,再蹭着他面颊往下挪,摩挲过高挺的鼻尖,最后落在那张薄唇上,轻轻一咬。
  温瀛不再出声,安静看着他。
  凌祈宴贴着他的嘴唇笑:“穷秀才,你长得真好看。”
  “我这么亲你,好似占你便宜一样。”
  “只有我能亲你,你可不许让别人碰,知道吗?”
  温瀛抬手,捏住他后颈,撬开他的唇齿,深吻。
  第70章 喜欢何意
  翌日,凌祈宴又一次出门。
  他闲不住,总想出去玩,昨日那条街上还有一半的铺子没逛,趁着温瀛忙公务,就又去了外头。
  街上一日比一日热闹,看到大成兵出现,那些巴林顿人虽有畏惧,但已不会像他们刚进城时那样避而不出,甚至在凌祈宴走进间皮毛铺子看货时,还有人主动来求见。
  来者是个三十几岁,看着面相憨厚的汉子,自我介绍是对面铺子卖马具的,讨好地与凌祈宴问起,能否归还他被缴去的一柄短刀。
  这人会些大成话,小心翼翼地与凌祈宴说:“只要刀柄和刀鞘就行,那柄短刀对小人十分重要,能否请贵人通融一二,将之还给小人?”
  凌祈宴闻言有些意外,大成兵马进城后,就将这些平民手中的利器都缴了,敢来讨的,这还是第一个。
  且这人似乎是看凌祈宴长得好,身上没有兵匪气,以为他是个好说话的,直接找上了他。
  凌祈宴没有当即说行是不行,只问:“卸去刀身,只留刀柄和刀鞘有何用?为何一定要讨回去?”
  那汉子黝黑的面庞上一阵红,磕磕巴巴地解释,说这短刀是他妻子未出嫁之前送与他的定情信物,这么多年他一直随身带着,从未离身,没了刀身他也想留着刀鞘和刀柄,做个纪念。
  “定情信物?”凌祈宴顿时来了兴致,竟有人送刀做定情信物的?
  那汉子红着脸道:“是巴林顿这里的习俗,随身佩的短刀只送给倾心爱慕之人,被赠刀的那个收下了,就代表回应了对方的爱意,到死刀都不能离身。”
  那个会巴林顿话的侍卫知道不少这边的习俗,也与凌祈宴解释:“巴林顿人确实有这样的风俗,他们不常用剑,惯于用刀,互赠随身戴的短刀是情谊深厚的表现,男女之间更常以之做定情信物,男子可以送女子,也有女子送男子的,不单是这边,漠北那边的部落也有这样的习俗。”
  凌祈宴听得稀奇,心念一转,猛然间想起当年那姜戎去京中,也送了他一柄随身佩戴的短刀来着……
  当时他只图那刀锋利好看,高高兴兴地收了,然后转手就送了温瀛,后头刀呢?
  不记得了,好似不见了,又或许是被温瀛带走了?
  所以姜戎为何要送刀与他?分明他们那时只喝了两回酒,堪堪几面之缘而已,要说情谊深厚,实在算不上。
  凌祈宴思来想去,依旧不明所以,想不通干脆丢去脑后不想了,没再多问,吩咐人带那汉子去取刀。
  晌午时分他才回去王府。
  温瀛不在,他今日一早就出城去了军营,估摸着要到傍晚才回。
  用过午膳又睡了一觉,申时凌祈宴再次出门,骑着他的小妖精去外放风。
  后头就干脆出了城,小妖精野性难驯,一直关在城中实在憋屈得慌,凌祈宴领着它去了城外的草场上。
  来回狂奔近百里,小妖精终于畅快了,停在一处溪边吃那丰腴的水草,凌祈宴自马上跳下,嘴里也衔了根草,在溪水边坐下。
  天际暮云合璧、落日熔金,正值夕阳西沉时。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