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 第9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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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麻叶这东西,准确来说是一种麻痹精神,制造幻觉的药品。
  段鸮会大致清楚这些,也是因为他自己就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疾病。虽然他常年都有仔细规避此类药物,并且一直没有在人前有过发作的迹象。
  但毋庸置疑,这种药物不止是对他这样的人,对任何一个常人来说,都是极其危险和凶险的存在。
  据说,过往民间私自提炼者,均是将其用结晶提取的办法再度提高纯度,它的制药过程中,严格来说和很多常规药材不同。
  世面流通的麻叶制品多是以烟土和粉末两种形式共存的。
  可无论是烟土和粉末,这两种二次加工后,麻叶制品都不是常人所能掌握的制作和提炼方式。
  因从种植,到私炼,再到长途售卖都是需要一个成熟的锁链的。
  而一旦人常年吸食,虽最初会觉得有极大的愉悦和享受,但久而久之,体质会下降,开始变得虚弱无比。
  这样的人从体质改变来说,会出汗非常大。
  正常的身体会被被完全性的腐蚀,宛若行尸走肉,被精神药品摧残后的身体毛孔中自然而然就会带上这种体味。
  加上,大多数麻叶成瘾者的口腔和腋下又会因为常年出汗而很臭。
  还有牙齿后期会烂掉的风险,所以为了不令人发现这点,这种人出门在外时也会涂抹有香味的东西以作掩盖。
  这一刻,一旦遇上案子就从不分心的的富段二人心里倒是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些什么——
  但随后,他们却也没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对此直接下定论,只一起先配合着金若云那边继续着城内调查和搜集物证。
  期间,畸形死婴一案的调查还在继续。
  官府的人在临安县内,按照犯罪肖像上的模拟特征,排查着周边的人,起初只是挨家挨户地问一问,但从天目山一带这么问下来。
  沿途村庄的从老幼到妇孺,却没有一个人说自己见过肖像上的人。
  可这一次地面排查,主要就集中在,出临安县内到天目山周边的数个村庄。
  照理来说,临盆的产妇和城门的茶商三人组若是事后进了山,肯定会有人见过,这一点却也令人匪夷所思起来。
  难不成,抛婴之人乃是外地人士?
  如今已经不在杭州了?
  这一想法,负责此案的杭州官府却也并非空穴来风。
  因为天目山上找不到,他们就开始怀疑会不会是外地人士,可目睹了这两天案子的全过程,有两个人却不这么认为。
  那就是。
  富察尔济和段鸮。
  因为在此之前,关于那古怪的‘四乳孕妇’一事,还没定论。
  这一次,二人选择了分头行动。
  前天夜里,还住在杭州府那老客栈里头想着这回这事的两个人都莫名一夜未眠,却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因死婴如今尸骨未寒,加之涉案者随时可能借此彻底逃脱,若是再无法从这一次天目山的线索中找到人,怕是一切都要功亏一篑。
  所以隔天,两个人却也一早就办正事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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