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女子的腰与腿并不外露,皆藏在步步的风韵之间,真正的高手,单单是背影便杀伤力无限。
  千娇百媚的风情楚灵犀学不来,不过她善于以智补拙,靠装备取胜,步摇步摇,一步一摇,步步生莲,即便没有媚骨水蛇腰,也足够吸引眼球。
  她不靠脸吃饭,可是胜负欲强到炸裂,着男装时要做全场最靓的崽,着女装时也不能被任何人盖过风头,衣饰不求最贵,但求夺目,气场自配耀眼王冠,一甩裙摆,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她就是女王本王,登得了基,摆得了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不接受任何质疑。
  茅石数百年来都没好意思把血淋淋的真相告诉她——
  即便她簪着金步摇,扭着水蛇小蛮腰,也很难勾得到男人的魂魄。
  因为美女夺命杀往往是温柔一刀,让男人含笑下九泉,可是楚灵犀霸名在外,就算打扮成一朵娇嫩欲滴的牡丹花,在男人眼中也还是一柄明晃晃的大刀,令人望而生畏,闻风丧胆,有多远闪多远,梦里若是出现她的身影,简直比见鬼更可怕。
  第300章 两情若是长久时
  林泽执簪返回,嘉木一把抢过,对不公平的操作深表不满:“凭什么你得的发簪更漂亮,天下竟有如此偏心眼的亲戚,若水上仙是不是老糊涂了,误把你当成了外甥!”
  林泽挑了挑眉,云淡风轻地自夸:“我原本就比你更招人疼。”
  嘉木边说边卷袖子,做出一副摩拳擦掌的架势:“小爷不动手,你就不知道什么叫真的疼!”
  女人的友谊表现在手拉手,而男人的友谊大多表现在拳对拳。
  周围几人赶忙劝架,柳芽拉住魔头,说道:“你赢的那支簪子很漂亮,我觉得比金玉步摇更好看。!
  嘉木一脸不信任的神情:“你真的这么想吗?”
  柳芽心口不一地点了点头:“我从不说谎。”
  楚灵犀在旁看戏,翻着白眼道:“不止男人的嘴是骗人的鬼,女人说起谎来也常常脸不红心不跳。”
  嘉木轻轻抚了抚徒弟的刘海:“小徒儿,你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莫名有些可爱。”
  林泽不再与魔头多斗嘴,先将步摇收入袖中,并没有注意到安歌的薄唇已因赌气而撅了起来。
  楚灵犀无奈吐槽道:“不仅打铁要趁热,送礼也要趁热,大好的秀恩爱机会,你却白白错过,真真是个不解风情的钢铁傻直男,白瞎了这幅俊俏容貌!”
  所谓秀恩爱,重点不在于恩爱,而在于秀,务必要高调地秀,张扬地秀,方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女人的虚荣心。
  只要是人,无论男人女人,不管贫贱富贵,多多少少都有虚荣之心。
  倘若男子高调示爱,女子往往会回一句尾音拖的很长的“讨厌~”,不是真的嫌弃,而是娇嗔撒娇,心里其实美着呢。
  林泽和安歌的关系,明显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就差一层薄薄的窗户纸没有捅破,此时不秀恩爱,更待何时。
  主要是林泽的性格过于沉稳内敛,不喜夺人眼球的张扬之举,他是想在独处时将步摇赠予安歌,表明心迹。
  楚灵犀瞧见他那微微上扬的唇角,便猜到其心中所想:“傻呆子,你是不是心里喜滋滋的,还自以为是个恋爱小天才?”
  通过刚刚的比武夺彩,林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华胥男神、仙界白马王子、九亿少女的梦,上至师姐,下至同窗,无一不在偷偷地瞄着他。
  女人大多敏感,安歌也不例外,此时的她对林泽有小火苗一般的爱恋情愫,自是不愿意其他女子觊觎自己喜欢的男子。
  如果林泽效仿嘉木,高调大方地表露心意,在此时为她戴上彩头步摇,那安歌便会成为七夕宴上最为亮眼的女神,引得无数佳人红眼艳羡。
  林泽智商超凡,情商却感人,脑洞王楚灵犀为他指点迷津:“滚滚红尘不适合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出家做和尚?或者干脆去练葵花宝典之类的偏门神功,索性自宫,一了百了,专心搞事业。”
  她歪着头瞧了瞧,正见凌青云偷偷望着安歌,不禁有感而发:“俗话讲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未必是凌青云有挖墙脚的硬本事,主要还是林泽你自己不争气!”
  筵席结束之后,依照华胥习俗,道生们纷纷结伴前往相忆林,赏萤火虫美景。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