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板砖斗劫匪(1 / 4)
原本打算带着杜小玥去随心所欲的消费一番的,可杜小玥还是觉得太张扬,提议先回家。
夜里十二点,城中闹市区霓虹闪烁,热闹非凡,可城中村却是一片昏暗,村民们此时早已熟睡,漆黑一片的小道上,空无一人。
杜小玥把两个箱子抱在胸前,大气都不敢喘。
忽而间,楚夜拉住了她,把她吓了一跳,杜小玥宛如惊弓之鸟一般问道:“怎么了,是不是赌场的追来了?”
一想到三年前的事情,她就不安稳。
楚夜摇了摇头道:“不是赌场的人,但的确是有人来了。
话音刚落,就冲出来五个混子,一下子他们前后拦住,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刀子,故作狠厉道:“把钱交出来!”
这帮人,从楚夜出赌场就一直跟着了。
他们时常混迹于赌场,并不赌钱,但是一旦发现有人赢了钱而且还孤身一人的话,他们就会尾行上去,趁机抢劫。
楚夜和杜小玥是两个人,可在那帮混子眼里,杜小玥可以忽略不计。
杜小玥心脏直跳,有些埋怨道:“我都说不要太张扬了。”
楚夜淡然的笑了笑,道:“一切有我。”
旋即,他看向那几个混子,沉声道:“几位,你们发这种横财,就没有想过哪天会遭报应?”
“少废话,快把钱交出来,否则别怪哥几个不客气!”
为首一人狠狠的威胁道。
另一人道:“我们也不会赶尽杀绝,把你们手里的箱子扔过来两个,我们就放你们走,否则刀子可是不长眼的!”
这帮人还算聪明,别人赢了钱,他们只抢一半,也算是给人一条活路,毕竟这些都是赢来的钱,其中会有很大一部分人不会报警。
原因很多,有人嗜赌,但家里人却不知情,所以不敢公开。也有人原本赌钱的本金就有些来路不明,所以不敢报警。
但是这一次,他们注定要失败,谁叫他们不开眼的盯上了楚夜呢,也不用脑子想想,敢用五块钱而且能用五块钱在鸿升赌场赢走四百多万的人,会是那么好惹的吗?
楚夜弯身,把箱子放在地上用脚踩着,然后在路边捡了一块搬砖拿在手里,目光冷厉道:“不怕死的,就过来试试。”
“呵,还真有不怕死的,哥几个,给他点厉害瞧瞧!”
顿即有两个混子拿着刀上前,嚣张道:“不给你放点血,你还当我们是闹着玩儿的!”
啪!
明晃晃的刀子刺出去,楚夜身子一偏就躲过了,反手一记板砖拍在对方脑门。
楚夜的力道很足,拍的对方眼冒金星,天旋地转,晃荡几下,一头撞在了墙上。
混子们一愣,旋即喝道:“一起上!”
登时,几个人从几个方向围攻楚夜,楚夜把杜小玥护在身后,手里的板砖一次又一次的拍出。
出手凌厉如风。
啪啪啪!
小道里响起一阵闷响,几个呼吸间,所有人的混子就都倒在了地上,额头鼓着一个大包,两眼冒金星。 ↑返回顶部↑
夜里十二点,城中闹市区霓虹闪烁,热闹非凡,可城中村却是一片昏暗,村民们此时早已熟睡,漆黑一片的小道上,空无一人。
杜小玥把两个箱子抱在胸前,大气都不敢喘。
忽而间,楚夜拉住了她,把她吓了一跳,杜小玥宛如惊弓之鸟一般问道:“怎么了,是不是赌场的追来了?”
一想到三年前的事情,她就不安稳。
楚夜摇了摇头道:“不是赌场的人,但的确是有人来了。
话音刚落,就冲出来五个混子,一下子他们前后拦住,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刀子,故作狠厉道:“把钱交出来!”
这帮人,从楚夜出赌场就一直跟着了。
他们时常混迹于赌场,并不赌钱,但是一旦发现有人赢了钱而且还孤身一人的话,他们就会尾行上去,趁机抢劫。
楚夜和杜小玥是两个人,可在那帮混子眼里,杜小玥可以忽略不计。
杜小玥心脏直跳,有些埋怨道:“我都说不要太张扬了。”
楚夜淡然的笑了笑,道:“一切有我。”
旋即,他看向那几个混子,沉声道:“几位,你们发这种横财,就没有想过哪天会遭报应?”
“少废话,快把钱交出来,否则别怪哥几个不客气!”
为首一人狠狠的威胁道。
另一人道:“我们也不会赶尽杀绝,把你们手里的箱子扔过来两个,我们就放你们走,否则刀子可是不长眼的!”
这帮人还算聪明,别人赢了钱,他们只抢一半,也算是给人一条活路,毕竟这些都是赢来的钱,其中会有很大一部分人不会报警。
原因很多,有人嗜赌,但家里人却不知情,所以不敢公开。也有人原本赌钱的本金就有些来路不明,所以不敢报警。
但是这一次,他们注定要失败,谁叫他们不开眼的盯上了楚夜呢,也不用脑子想想,敢用五块钱而且能用五块钱在鸿升赌场赢走四百多万的人,会是那么好惹的吗?
楚夜弯身,把箱子放在地上用脚踩着,然后在路边捡了一块搬砖拿在手里,目光冷厉道:“不怕死的,就过来试试。”
“呵,还真有不怕死的,哥几个,给他点厉害瞧瞧!”
顿即有两个混子拿着刀上前,嚣张道:“不给你放点血,你还当我们是闹着玩儿的!”
啪!
明晃晃的刀子刺出去,楚夜身子一偏就躲过了,反手一记板砖拍在对方脑门。
楚夜的力道很足,拍的对方眼冒金星,天旋地转,晃荡几下,一头撞在了墙上。
混子们一愣,旋即喝道:“一起上!”
登时,几个人从几个方向围攻楚夜,楚夜把杜小玥护在身后,手里的板砖一次又一次的拍出。
出手凌厉如风。
啪啪啪!
小道里响起一阵闷响,几个呼吸间,所有人的混子就都倒在了地上,额头鼓着一个大包,两眼冒金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