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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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若兰知道自己死定了,但是人想要活命的本能在激发她所有的潜能挣扎自救。
  一周,整整一周她都躲在房间。她不敢去学校,也不敢出门。害怕脑袋伸出家门的那一瞬间就被咔嚓一声,身首异地。
  只是她没有等来想象中的那群凶神恶煞的人。没有人揪住她头发往墙上撞,也没有人抬起脚往死了踹她肚子,也没有人给她下毒。
  但是,她等来了一张法院传票还有一个以她为女主角的性爱视屏。
  陈醉要以诽谤罪告她,告到她身败名裂,告到她坐牢,告到她家破人亡。
  她以为只要躲在人群中,她捏着嗓子喊的那一声谁都不会发现,结果,她还是被揪了出来。
  但是,她不怕,她开了视频直播,只要陈醉的人敢碰她,全国人民都会为她喊冤——没有人可以越过法律的权杖私自用刑。
  对方律师今晚就要来。
  池藻藻摁响了门铃,接过陈二递给她的一束艳红的野玫瑰,密密麻麻的刺布满了长长的茎梗。
  很扎人。
  香气浓郁。
  张母打开了门,看见门外的池藻藻,一时觉得恍惚,当初那个一脸巴掌印的小姑娘居然出落的这么好看。又看见旁边一身西装革履气势逼人的律师,竟吓得忘记叫他们进门。
  “不请我们进去吗?”
  张母侧开身,让他们进去。她撩起围裙擦着手上的汗,端起水壶就要给他们倒水,想要套近乎,
  “藻……藻啊,阿姨这里也没什么好招待的……”
  她念起她的名字充满了疏离和拗口。
  “您不会不知道我们来这里干什么吧?”池藻藻懒得跟她客套,看了眼随行的律师,让他跟她谈。
  张母捧着水杯的手顿在半空中,她知道她的女儿胡乱说了话,人家要告她诽谤罪。陪笑着,
  “兰兰还小,还是个孩子。她就是随便说说,跟你闹着玩儿的,话也不过脑子。你大人有大量……”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怎么就扯到犯罪了呢?”张母一听刑法两个字就急了,哐当一声放下手里的水壶,扯大了嗓门,“别欺负我没文化啊,我看电视里说了,杀人放火那样的才叫犯罪!”
  律师微微一笑,知道点法律又不懂法的人总是喜欢走钢丝。况且,他想起了陈醉给他的交代:对待泼妇可以恶霸。
  “是,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岁,刑事责任从轻处罚,不过——”
  “我觉得我有必要给您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首都大英律师事务所的金牌律师。您可以理解为,全国第一里的第一。您要是想找律师跟我打官司,建议您先去国外。国内我独孤求败。”
  看着张母微微张大的嘴,律师心里顿时生出几分骄傲,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子介绍自己。
  有点爽。
  “我的当事人会以‘诽谤罪’对您提起诉讼。我相信您已经收到了传票。”
  “根据我国刑法第246条诽谤罪只得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别跟我提那些没用的。你们到底想干什么!”
  张母握紧了拳头,哪里有原告律师跑上门来解释法律的,他们就是想吓吓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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