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当然(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听这话,沈维夏乐了。
  这年头,谁说撩你,就是喜欢你?“哈!就他那条件,我们不要差太多好吗?我唯一拿的出手的就是年龄,可我比他小10岁,这也是代沟啊!”更何况,陈西炜对她只能称得上友善、照顾,还没有到那个地步吧!万一自作多情,多丢人。
  那头的陶乐乐恨不得拿个榔头敲醒她,“ 无缘无故,他吃饱撑得!”
  “我说陶陶,我搞定陈西炜,那你岂不是更有机会搞定季臣了!”
  手机那头一阵激动,“对啊对啊对啊!”
  还真是痴心绝对,“我没打算搞定他,你自己加油!”说实话,真的佩服陶乐乐,就为能靠近季臣费了多大劲顶了多少压力才转行做了编辑,拼命努力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自信的和喜欢的人牵手。这一比,真觉得自己挺没劲的,要让她喜欢陈西炜这样的,真是压力山大,这人太耀眼了。唉?有人猜陈西炜特喜欢《可惜不是你》这首歌的原因是什么来着?好像是因为初恋女友。
  “喂喂喂,沈维夏,怎么没声了?”思绪被拉回到手机上,刚刚可能想多了,“在,在!我听着呢!”
  “我刚刚说得什么?”
  她刚刚说得什么来着,好像是“你这叫目标明确意志坚定。”
  “恩,只要坚持一定会成功的。”
  “哦好好,那问题来了,我明天到底要不要和他一块儿去看房子呀!”
  陶乐乐一听,原来选择困难症又犯了。沈维夏一遇到这种“要不要”“去不去”“买不买”等类问题永远也不会yes or no 明确回答。
  对付她这种“顽疾”就得始终坚定不移的认同一点绝不改变。最好的就是直接替她选择,决不给她选择的机会。不过今天这个问题性质不一样,她不想替她做决定也不想给她任何意见,去不去还是她自己知道。“你自己看着办吧!不跟你聊了哈。”
  “喂,给点意见也行啊!”回答她的是无情的忙音。
  到了第二天早晨,沈维夏依旧没有决定要不要去。陈西炜的电话——已经打过来了。一定要拒接,一定要拒绝,一定要拒绝,默念三遍后还是接通了电话。
  沈维夏先声夺人“ 昨天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就只有两家了我自己可以去看的。”说完了,怎么没人说话,“喂?”
  一阵轻笑后,如沐春风的爽朗浸着磁性的声音传来,“我是想跟你说,我一个同事她准备结婚了,房子刚好空下来,我想带你去看看!等着,我去接你。”
  嘟嘟嘟,挂了?根本就不给说不的机会,故意的吧!
  陈西炜坐在车上,透过车窗看见不远处走来的身影,格子衫、背带裤、帆布鞋,清新亮眼,右手还拿着牛奶。不过,这纠结的小表情是什么意思?呦?改视死如归了。看见了他,那张小脸终于正常了。
  沈维夏上车,坐好,正摸索安全带呢。
  “没吃早饭?”反问句。
  “没来得及。”她都不好意思答,她向来都是吃早午饭的。
  陈西炜意会的笑了笑,“ 没事,我也没来得及。咱一块去吃点。”
  沈维夏发现最近他跟她说话从来不用“要不要”“去不去”这种字眼。要不就是肯定句,要嘛,就是表肯定意义的反问句式。可能是他说话声音太温柔竟让她没有一点被强迫感。
  算了,与其多心,不如少根筋。
  蠢呐!沈维夏。他可是做了10年推广策划的人,公关传播方面的专家,最擅长的可不就是让人心满意足的接受?公关从不强人所难。
  习惯到理所当然
  跟帅哥吃饭,是不是要小口轻抿,细嚼慢咽?可要是一开始忘了直接把一个包子扔嘴里了,那接下来还要不要细嚼慢咽?美食和形象,选哪个?
  哎!都一个包子塞满嘴了,还要什么形象?
  美食绝不能被辜负!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