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穿之我爹是朱标 第180节(2 / 4)
看到出面的这一位十二三岁的女少时, 朱至打量的视线落在她的身上, 何尝不是在等着她的下文。
“我们身为人子,家道中落, 父母无以为生,只得将我们卖了, 今蒙太孙郡主相救,逃过一劫,不至于叫我们为奴为婢,或落入那烟花之地,再有下一次, 我们却未必有这等好运。故, 但求太孙郡主庇护。”这一位不负朱至所望, 先是肯定朱雄英和朱至救了她们的恩情,是他们的幸运, 可是这份幸运却未必能够一直沿续下去。
朝廷是明令禁止贩卖人口的。但是, 父母对儿女有着所有权。自小到大,他们所接受的教育都是, 父母之命不可违。
更何况, 但凡不是家里穷得实在过不下去了, 一般人都不会做出卖儿卖女的事。
卖儿卖女。于朝廷而言, 如果不是别无他法, 也不会同意这事。但非想把事情杜绝了,谁都清楚不可能。毕竟早些年,汉高祖刘邦就曾鼓励人卖儿卖女。
《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有一年闹□□,一石米卖五千钱。非常贵,灾民中饿死了一半,以致出现“人相食”的人间惨剧。
不得已之下,刘邦下令民间卖孩子,以换取活命的粮食,此即所谓“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所以,要用卖儿卖女来衡量对错,朝廷也明白知道不能绝对。
为人父母被逼得不得不卖儿卖女,何尝不是认为这或许可以为儿女们争得一个活命的机会。
纵然为奴为婢,至少人活着,也能为家里争得一条活路,他们会庆幸。
当然他们也曾怀抱美好的梦想,觉得度过了一个难关,将来未必不能再次将儿女们买回来。
“不瞒太孙和郡主,如妾等相貌出众之人,已然定下去向,正是这烟花柳巷之地。妾等不愿,却也莫可奈何。”少女低下头,双眼含泪,却咬着唇不欲泪珠落下。
卖儿卖女,让他们为奴为婢,多是莫可奈何。只是,将女儿卖入烟花柳巷之地的父母,那是真真半点活路都不给孩子了。
朱雄英不是不知道大明的百姓多苦,可是真正看到眼前这些被卖的女人孩子,朱雄英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求救无门。
作为一个正常人,他并没有立刻想到用律法解决问题,朱雄英了解大明律法,却也清楚律法之下的情理。
卖儿卖女,不过都是迫不得已。但凡他们有第二个选择,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因此,他未必能解决问题。
“你们觉得我们能庇护你们?”朱雄英心里沉甸甸的,朱至却反问一句,透露出来的意思竟然不想庇护她们吗?
“我们途经西安,并不在此处久留。难道你们要随我们一道回应天?”朱至继续提问,凡事还是现实一点的好,朱至纵然有心要庇护她们,也得看是怎么样的庇护。
开口的少女一顿,挪了挪步子道:“不求郡主将我们带在身边,只求郡主收下我们的卖身契,让我们可以挂在郡主的名下,往后再也没有人能卖了我们。”
此话落下,朱至眼中闪过赞许,但并不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
“卖身为奴,你们自此将入贱籍。你确定?”朱至必须提出问题所在,让她们做出选择。
“若卖身为奴方能得一线生机,我愿意。”少女没有一丁点犹豫开口。朱至已经注意到她的不同。一身淡青色儒裙,上衣也是同样的花色,身板挺直,一看就是学过规矩的。只是站得久了身体摇摇晃晃,唯有扶起一旁的人,以保证自己不会摔倒。
“你裹了脚。”朱至观察之后得出结论,这不是询问。
少女垂下眼眸,终是如实答道:“是。”
一个是字,朱至听着感叹道:“你与他们不同。”
“是不同,他们比我幸运。被卖身时,纵然我有无数次逃脱的机会,因为这双小脚,我错过一次又一次。这天下的男人何其狠啊,竟然要折断我们女人的双脚,让我们逃不了,跑不掉,终此一生只能任由他们摆布。”少女眼中流露出了恨意,恨不得让天下的男人都偿偿裹脚的滋味。
朱至就想起早年的旧事了,毕竟裹脚一事已然流传甚广,甚至就连马皇后有一双天足,也为世人所取笑。为这事据说朱元璋当初还生了气。
因此,朱至上四五岁的时候,常氏这个当娘的也曾问太子,要不要给朱至裹脚?这事朱至能答应吗?
裹脚这种断人骨头,再将骨头揉碎包裹的非人折磨,谁要受?
刚听常氏提及这个话题,朱至当即表示,裹脚是不能裹的,常氏要是非要她裹,头可断血可流,脚绝不能裹。 ↑返回顶部↑
“我们身为人子,家道中落, 父母无以为生,只得将我们卖了, 今蒙太孙郡主相救,逃过一劫,不至于叫我们为奴为婢,或落入那烟花之地,再有下一次, 我们却未必有这等好运。故, 但求太孙郡主庇护。”这一位不负朱至所望, 先是肯定朱雄英和朱至救了她们的恩情,是他们的幸运, 可是这份幸运却未必能够一直沿续下去。
朝廷是明令禁止贩卖人口的。但是, 父母对儿女有着所有权。自小到大,他们所接受的教育都是, 父母之命不可违。
更何况, 但凡不是家里穷得实在过不下去了, 一般人都不会做出卖儿卖女的事。
卖儿卖女。于朝廷而言, 如果不是别无他法, 也不会同意这事。但非想把事情杜绝了,谁都清楚不可能。毕竟早些年,汉高祖刘邦就曾鼓励人卖儿卖女。
《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有一年闹□□,一石米卖五千钱。非常贵,灾民中饿死了一半,以致出现“人相食”的人间惨剧。
不得已之下,刘邦下令民间卖孩子,以换取活命的粮食,此即所谓“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所以,要用卖儿卖女来衡量对错,朝廷也明白知道不能绝对。
为人父母被逼得不得不卖儿卖女,何尝不是认为这或许可以为儿女们争得一个活命的机会。
纵然为奴为婢,至少人活着,也能为家里争得一条活路,他们会庆幸。
当然他们也曾怀抱美好的梦想,觉得度过了一个难关,将来未必不能再次将儿女们买回来。
“不瞒太孙和郡主,如妾等相貌出众之人,已然定下去向,正是这烟花柳巷之地。妾等不愿,却也莫可奈何。”少女低下头,双眼含泪,却咬着唇不欲泪珠落下。
卖儿卖女,让他们为奴为婢,多是莫可奈何。只是,将女儿卖入烟花柳巷之地的父母,那是真真半点活路都不给孩子了。
朱雄英不是不知道大明的百姓多苦,可是真正看到眼前这些被卖的女人孩子,朱雄英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求救无门。
作为一个正常人,他并没有立刻想到用律法解决问题,朱雄英了解大明律法,却也清楚律法之下的情理。
卖儿卖女,不过都是迫不得已。但凡他们有第二个选择,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因此,他未必能解决问题。
“你们觉得我们能庇护你们?”朱雄英心里沉甸甸的,朱至却反问一句,透露出来的意思竟然不想庇护她们吗?
“我们途经西安,并不在此处久留。难道你们要随我们一道回应天?”朱至继续提问,凡事还是现实一点的好,朱至纵然有心要庇护她们,也得看是怎么样的庇护。
开口的少女一顿,挪了挪步子道:“不求郡主将我们带在身边,只求郡主收下我们的卖身契,让我们可以挂在郡主的名下,往后再也没有人能卖了我们。”
此话落下,朱至眼中闪过赞许,但并不觉得这是最好的办法。
“卖身为奴,你们自此将入贱籍。你确定?”朱至必须提出问题所在,让她们做出选择。
“若卖身为奴方能得一线生机,我愿意。”少女没有一丁点犹豫开口。朱至已经注意到她的不同。一身淡青色儒裙,上衣也是同样的花色,身板挺直,一看就是学过规矩的。只是站得久了身体摇摇晃晃,唯有扶起一旁的人,以保证自己不会摔倒。
“你裹了脚。”朱至观察之后得出结论,这不是询问。
少女垂下眼眸,终是如实答道:“是。”
一个是字,朱至听着感叹道:“你与他们不同。”
“是不同,他们比我幸运。被卖身时,纵然我有无数次逃脱的机会,因为这双小脚,我错过一次又一次。这天下的男人何其狠啊,竟然要折断我们女人的双脚,让我们逃不了,跑不掉,终此一生只能任由他们摆布。”少女眼中流露出了恨意,恨不得让天下的男人都偿偿裹脚的滋味。
朱至就想起早年的旧事了,毕竟裹脚一事已然流传甚广,甚至就连马皇后有一双天足,也为世人所取笑。为这事据说朱元璋当初还生了气。
因此,朱至上四五岁的时候,常氏这个当娘的也曾问太子,要不要给朱至裹脚?这事朱至能答应吗?
裹脚这种断人骨头,再将骨头揉碎包裹的非人折磨,谁要受?
刚听常氏提及这个话题,朱至当即表示,裹脚是不能裹的,常氏要是非要她裹,头可断血可流,脚绝不能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