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腐蛊人虫(1 / 2)
13.腐蛊人虫
一道光芒划过天际,隐藏在黑夜布帘下的万物被恶作剧般拉出躲藏的安全地带,暴露在短暂的白昼中,接着他们挣脱束缚,再次将各种扭曲面貌及不该存在这世界正常范畴下的怪异藏回幽色暗影之中。
壮汉刑警双手按桌,身子些微颤抖,内心接受了鬼魅故事中才会出现的怪异命名,同时也对眼前老友的一番说词,抱持想要一窥真相的衝动。
「快起来,你这懒鬼!跟芥诚擦身而过是什么意思?那头有三种不同面貌的怪物又是怎么回事?照你这么说,那我不就是错失救回搭档的唯一机会了吗?」
「就是如此。」不理会老同学的质问,推理作家重新坐回身子,正因为了解眼前男人的个性,所以面临此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他完全不为所动。
「记得我说过高芥诚消失在火灾现场的可能性吧?其中一点就包括了被怪物带走这个选项,或许该说,也只有这种解释是最合理的。如果要让你明白这点,现在开始我就必须将这头在黑暗中蠕动的巨大食人鬼做出剖析,至此可以将之分成几个部分。」
白夜站起身来,将落地窗前织有丁香花图腾,底色为透明灰样式的窗帘拉上,玻璃上已开始被夜雨沾湿,外头照耀着鹅黄色街灯的夜晚巷弄,有种朦胧的意境。
「就如同我刚刚所提出的『三位一体』,这头食人鬼区分为人、鬼以及……无法归类三种形式。」
「竟然还有无法归类的部分?」坤隆再次坐了下来,接过白夜递给自己的温奶茶。
「让我先就从一开始讲起。食用向人延带去的尸体是无法归类的部分,接着使高芥诚受伤及带走之的是人,最后这三种状态的结合就成了你在小道所看到的鬼。」白夜回到位置,杯中热气挡住他的慵懒神情。「也正如我方才所提过,目前被我们命名为焰鬼,且跟黄信扬接触过的那名神秘客,是左右这两起案件的重要角色,他正是担当三位一体中『人』部分的人物,我知道这样讲你还是听不太懂,那我用这个说法好了。
在综合我所举出,曾经存在黄家,也就是向人延他们口中的那具少了手脚,只有头颅、身体紧闭双眼的尸体,被称为『袋中的艺术品』的生物,从一开始它就缺少自行进食的能力,所以必须经由外力不停餵养,而餵养的食物也从狗尸现在演变为人类。黄家付之一炬后,它继续在海边小屋生活着,进食方式并没有改变,那你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怪物、尸体、火焰同时存在一个地方呢?」
「必须要……三者都同时存在,因为怪物跟尸体是可以个别独立存在的物体,所以……火焰是得由某个人点燃,一开始这名神秘客也在那间小屋内,在那间堆满尸体的房间!这也是芥诚会被袭击受伤逃至厨房,还有逼不得已开枪的理由!」
「说对了,老同学。怪物等于袭击与进食,尸体等于供养与供物者,火焰则是引发及善后,如此用替换跟串联的法则做联想,整体的结论就是:神秘客一开始是处在辅助食尸鬼进食的角色,补助手法则是将其抱在身上成了两者一体的怪物。进食期间在发现高芥诚后,想要立刻杀人灭口,所以拿了刀具或其他武器扑近面前,两者上演死里追逐的戏码,最后在背对厨房气窗当下,因为外头的灯塔、月光或是船舶的光芒,就像刚刚外头的雷光闪耀效果,使得原本抱住怪物的神秘客两者真面目现形,两张脸庞出现在高芥诚面前,又由于当下情况混乱与恐惧,令他误判了怪物头部在下,本体被光影效果而放大,于是终于朝对方开枪。」
「等一下,白夜。这样讲的话,如果抱着怪物的神秘客只是因为外头的光放大身形,那子弹打中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不是吗?」
「这当然就考虑到刑警的本能与常识了。」白夜嘴角上扬,此番话像是提醒也像在嘲弄坐在对面人物自身的认知不足。「在未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而且当事人可能也跟案情有不可否定的关係,警察很少会当场将对方击毙,即使有被反击与危及性命的可能,通常还是会以让对方负伤为前提。
在大部分器官都集中的身体部位,开枪的人会尽量将子弹射击位置瞄准在手跟腿部,先使对方的行动跟攻击力道减弱,争取接下来的反应时间,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现场找不到高芥诚那唯一一发消失的弹头跟弹壳,还有为何逃离岸边的怪物,会用缓慢的速度与你交会在丛间小道上。」
「要是我的话,应该会毫不犹豫射击头部……」
推理作家对老同学的个人见解感到不以为然,紧接着说:「然后第三部份就在此时出现了,也就是我刚才跟你提到,你所错过能救出对方的机会。」
「你该不会想说……」陈坤隆双眼慢慢睁大,联想到一个自己不敢置信的可能,语调接着微微上扬:「难道对方就这样背着我的搭档离开且经过我面前?所以在小道上我看到的那头巨大怪物,就是三者体型的累加……也就是你所说的三位一体!」
白夜点点头,刚好一道雷光闪过,数秒后雷鸣随之而来。
「可是……」
「我知道你想讲什么。如果兇手一开始就想灭口的话,那就让高芥诚昏死在火灾中被烧成焦尸就好了,另外中弹的身躯有可能搬动175公分身型的刑警吗?为何不让食尸鬼安静的把对方吃掉就好?
那现在我换个说法。比起留下更多的蛛丝马跡,连同尸体都处理得一乾二净,会不会来得更加安全?只是如此一来,火灾跟消失的刑警就会成了矛盾,所以此处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那间房子是不可以曝光且必须将之完全摧毁的,其中必定隐藏了什么足以查明与之相关的线索,相信火迷宫一案的目的也是在此。这两场暗夜之炎,都是为了隐藏某个祕密而引发,中间当然也牵扯到日后你可能成为被追杀的目标,还有放在我们面前这个铁盒子的秘密。
无法让食尸鬼吞下肚的原因,这点尚不清楚,但从受伤仍可以搬动一名刑警这点来看,神秘客的性别确定为男,身高约莫一百八十公分以上,且受过一定的重量训练或曾经学过紧急救助的医学知识,意外的情况也可以设想子弹未伤及重要部位,但从以上都可以判定,对方在与你一对一的情况下,仍保有胜算的可能。而且,既然他带走了高芥诚刑警,自然手枪会落到他手中,这点请你日后谨记也须提防,也是我一开始提到,你可能会被自己所熟悉且是高芥诚身上的某样物品所伤的原因。」
坤隆不甘心的将热奶茶一饮而尽,脸色始终没有好点,宛如可以随时上场杀敌的古代武将。
「所以我要在这里重申一点,无论是我们出马,还是等待警方带来的消息,高芥诚成功生还的机率可能不过百分之三十,即使神秘客是因为某种目的保留对方性命,但时间拖得越长,高芥诚的生命就越没有保障,说不定现在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你倒是说得一派轻松……我相信警方现在也一筹莫展吧!」坤隆突然念头一转,捱近身子质问:「白夜,你为什么这么肯定这头怪物不会活活咬死芥诚?如果神秘客日后想以『不可避免怪物的失控』此说脱罪或减轻罪刑,那……」
「不会的,老同学,这一点是不可能的。」一脸充满自信的青年与刑警四目交接:「你可以想想,自火迷宫案开始,那头食尸鬼吃下了什么东西?无论是黄信扬委託向人延的供尸,还是之后你们在海边小屋看到的学童尸体。」
「都是吃尸体……白夜!人少了四肢真的还可以生存下去吗?还有,真的会有以吃人维生的怪物?」
刑警在恍然大悟同时,提出这个不似原本崇尚科学办案的他会问的问题,从语气也可以听出那藏在坚强外表下的不安。 ↑返回顶部↑
一道光芒划过天际,隐藏在黑夜布帘下的万物被恶作剧般拉出躲藏的安全地带,暴露在短暂的白昼中,接着他们挣脱束缚,再次将各种扭曲面貌及不该存在这世界正常范畴下的怪异藏回幽色暗影之中。
壮汉刑警双手按桌,身子些微颤抖,内心接受了鬼魅故事中才会出现的怪异命名,同时也对眼前老友的一番说词,抱持想要一窥真相的衝动。
「快起来,你这懒鬼!跟芥诚擦身而过是什么意思?那头有三种不同面貌的怪物又是怎么回事?照你这么说,那我不就是错失救回搭档的唯一机会了吗?」
「就是如此。」不理会老同学的质问,推理作家重新坐回身子,正因为了解眼前男人的个性,所以面临此种剑拔弩张的气氛,他完全不为所动。
「记得我说过高芥诚消失在火灾现场的可能性吧?其中一点就包括了被怪物带走这个选项,或许该说,也只有这种解释是最合理的。如果要让你明白这点,现在开始我就必须将这头在黑暗中蠕动的巨大食人鬼做出剖析,至此可以将之分成几个部分。」
白夜站起身来,将落地窗前织有丁香花图腾,底色为透明灰样式的窗帘拉上,玻璃上已开始被夜雨沾湿,外头照耀着鹅黄色街灯的夜晚巷弄,有种朦胧的意境。
「就如同我刚刚所提出的『三位一体』,这头食人鬼区分为人、鬼以及……无法归类三种形式。」
「竟然还有无法归类的部分?」坤隆再次坐了下来,接过白夜递给自己的温奶茶。
「让我先就从一开始讲起。食用向人延带去的尸体是无法归类的部分,接着使高芥诚受伤及带走之的是人,最后这三种状态的结合就成了你在小道所看到的鬼。」白夜回到位置,杯中热气挡住他的慵懒神情。「也正如我方才所提过,目前被我们命名为焰鬼,且跟黄信扬接触过的那名神秘客,是左右这两起案件的重要角色,他正是担当三位一体中『人』部分的人物,我知道这样讲你还是听不太懂,那我用这个说法好了。
在综合我所举出,曾经存在黄家,也就是向人延他们口中的那具少了手脚,只有头颅、身体紧闭双眼的尸体,被称为『袋中的艺术品』的生物,从一开始它就缺少自行进食的能力,所以必须经由外力不停餵养,而餵养的食物也从狗尸现在演变为人类。黄家付之一炬后,它继续在海边小屋生活着,进食方式并没有改变,那你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怪物、尸体、火焰同时存在一个地方呢?」
「必须要……三者都同时存在,因为怪物跟尸体是可以个别独立存在的物体,所以……火焰是得由某个人点燃,一开始这名神秘客也在那间小屋内,在那间堆满尸体的房间!这也是芥诚会被袭击受伤逃至厨房,还有逼不得已开枪的理由!」
「说对了,老同学。怪物等于袭击与进食,尸体等于供养与供物者,火焰则是引发及善后,如此用替换跟串联的法则做联想,整体的结论就是:神秘客一开始是处在辅助食尸鬼进食的角色,补助手法则是将其抱在身上成了两者一体的怪物。进食期间在发现高芥诚后,想要立刻杀人灭口,所以拿了刀具或其他武器扑近面前,两者上演死里追逐的戏码,最后在背对厨房气窗当下,因为外头的灯塔、月光或是船舶的光芒,就像刚刚外头的雷光闪耀效果,使得原本抱住怪物的神秘客两者真面目现形,两张脸庞出现在高芥诚面前,又由于当下情况混乱与恐惧,令他误判了怪物头部在下,本体被光影效果而放大,于是终于朝对方开枪。」
「等一下,白夜。这样讲的话,如果抱着怪物的神秘客只是因为外头的光放大身形,那子弹打中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不是吗?」
「这当然就考虑到刑警的本能与常识了。」白夜嘴角上扬,此番话像是提醒也像在嘲弄坐在对面人物自身的认知不足。「在未确定对方身份的情况下,而且当事人可能也跟案情有不可否定的关係,警察很少会当场将对方击毙,即使有被反击与危及性命的可能,通常还是会以让对方负伤为前提。
在大部分器官都集中的身体部位,开枪的人会尽量将子弹射击位置瞄准在手跟腿部,先使对方的行动跟攻击力道减弱,争取接下来的反应时间,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现场找不到高芥诚那唯一一发消失的弹头跟弹壳,还有为何逃离岸边的怪物,会用缓慢的速度与你交会在丛间小道上。」
「要是我的话,应该会毫不犹豫射击头部……」
推理作家对老同学的个人见解感到不以为然,紧接着说:「然后第三部份就在此时出现了,也就是我刚才跟你提到,你所错过能救出对方的机会。」
「你该不会想说……」陈坤隆双眼慢慢睁大,联想到一个自己不敢置信的可能,语调接着微微上扬:「难道对方就这样背着我的搭档离开且经过我面前?所以在小道上我看到的那头巨大怪物,就是三者体型的累加……也就是你所说的三位一体!」
白夜点点头,刚好一道雷光闪过,数秒后雷鸣随之而来。
「可是……」
「我知道你想讲什么。如果兇手一开始就想灭口的话,那就让高芥诚昏死在火灾中被烧成焦尸就好了,另外中弹的身躯有可能搬动175公分身型的刑警吗?为何不让食尸鬼安静的把对方吃掉就好?
那现在我换个说法。比起留下更多的蛛丝马跡,连同尸体都处理得一乾二净,会不会来得更加安全?只是如此一来,火灾跟消失的刑警就会成了矛盾,所以此处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那间房子是不可以曝光且必须将之完全摧毁的,其中必定隐藏了什么足以查明与之相关的线索,相信火迷宫一案的目的也是在此。这两场暗夜之炎,都是为了隐藏某个祕密而引发,中间当然也牵扯到日后你可能成为被追杀的目标,还有放在我们面前这个铁盒子的秘密。
无法让食尸鬼吞下肚的原因,这点尚不清楚,但从受伤仍可以搬动一名刑警这点来看,神秘客的性别确定为男,身高约莫一百八十公分以上,且受过一定的重量训练或曾经学过紧急救助的医学知识,意外的情况也可以设想子弹未伤及重要部位,但从以上都可以判定,对方在与你一对一的情况下,仍保有胜算的可能。而且,既然他带走了高芥诚刑警,自然手枪会落到他手中,这点请你日后谨记也须提防,也是我一开始提到,你可能会被自己所熟悉且是高芥诚身上的某样物品所伤的原因。」
坤隆不甘心的将热奶茶一饮而尽,脸色始终没有好点,宛如可以随时上场杀敌的古代武将。
「所以我要在这里重申一点,无论是我们出马,还是等待警方带来的消息,高芥诚成功生还的机率可能不过百分之三十,即使神秘客是因为某种目的保留对方性命,但时间拖得越长,高芥诚的生命就越没有保障,说不定现在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你倒是说得一派轻松……我相信警方现在也一筹莫展吧!」坤隆突然念头一转,捱近身子质问:「白夜,你为什么这么肯定这头怪物不会活活咬死芥诚?如果神秘客日后想以『不可避免怪物的失控』此说脱罪或减轻罪刑,那……」
「不会的,老同学,这一点是不可能的。」一脸充满自信的青年与刑警四目交接:「你可以想想,自火迷宫案开始,那头食尸鬼吃下了什么东西?无论是黄信扬委託向人延的供尸,还是之后你们在海边小屋看到的学童尸体。」
「都是吃尸体……白夜!人少了四肢真的还可以生存下去吗?还有,真的会有以吃人维生的怪物?」
刑警在恍然大悟同时,提出这个不似原本崇尚科学办案的他会问的问题,从语气也可以听出那藏在坚强外表下的不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