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之二(嗨~宝贝,你知道我最爱你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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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宝贝~你知道我最爱你了!」金斯开着自已的名贵保时捷,穿着白衬衫与铁灰色西装,慵懒悠哉的手插裤袋,轻倚着自已的车门,对着咏云绽放最友善的微笑。
  还穿着正式套装的咏云,一见金斯那副帅气无双的模样,内心有无限的感慨:「是啊…是啊…我也好爱你哦!」刚下班的咏云有些疲惫,有口无心地虚应敷衍着。
  金斯十分绅士地帮咏云拉开车门,让咏云上车:「请吧!我尊贵的小公主」
  「我先带你去香奈儿买几套衣服,然后回我家吃晚饭…好吗?宝贝」金斯系着自已的安全带,小心翼翼地徵询着咏云的意见,像咏云这般身价非凡的望族千金,竟然愿意浪费时间,跨刀相助地陪应酬、陪吃饭,让他们这票有苦难言的同伴们,视为珍宝。
  每个人见了咏云,都是宝贝、宝贝的叫,因为善良的咏云不会算计他们,还守口如瓶绝不洩漏秘密,外貌出眾的她气质清新,在酒席宴会间举止大方得体,在长辈面前亦是十足的好媳妇模样,让那些催婚的长辈们,看得顺眼又满意,着实是他们的最佳挡箭牌。
  「又买…你们很爱把我当芭比玩耶!上次阿刚买了一堆迪奥给我耶!」咏云皱着浓淡皆宜的柳眉,略为不满地扁着小嘴,一手撑着下巴,看着路边飞逝的街景。
  「宝贝~别这么介意嘛!这是我们唯一能回馈你的方式呀!呵呵」金斯熟练地运转着方向盘,他们这票家伙,除了买买衣服、送送首饰送给咏云之外,也不晓得该怎么讨好咏云了,依咏云的家世背景,哪有什么东西,是她自已没办法买到的。
  只可惜咏云最想要的,真的是用钱买不到的。
  「呵~你们爱送就送呀!等我要去环游世界的时候,就通通卖了它们当旅费!呵呵~」咏云一想起自已的心愿,突然回眸一笑,若有所指的与金斯四目相交,似乎暗示着金斯什么。
  「好~我知道!我怎么会忘记宝贝交待我的呢?一通电话,任你差遣!」金斯学生时代在南非待过几年,咏云曾经央求过金斯,如果自已到了南非旅游,要金斯找地陪为她带路、导游。
  咏云靠着这阵子当挡箭牌,着实累积了不少人脉,将来她若是想去週游列国的话,美国、巴西、日本、澳洲、南非,她都有当地的朋友可以叨扰、暂居,不用担忧人生地不熟的自已,会有流落街头的一天了!
  经过一连串的应酬与假扮好媳妇的戏码,咏云已经成功地收买金斯家里所有长辈的心,金斯的奶奶硬是送了一串翡翠项鍊给她当见面礼,让微笑到脸都快僵掉的咏云,顿时好生亏欠,真怕金斯的奶奶看穿她的偽装。
  金斯只是意味深远地瞟了咏云一眼,示意咏云不必客气,低调啜饮着自已的红酒,唇畔是藏不住的骄傲与安心,咏云这么陪他回家吃一顿晚饭,他的耳根子又能清静好几个月。
  「臭金斯,你是想独佔我对吧!你奶奶又想送我家传玉鐲的时候,你在一边是暗爽个什么劲儿啊?」穿着香奈儿小礼服的咏云,听话地让金斯牵着手,走进一间人声鼎沸的pub里,金斯的男朋友是这间pub的老闆,金斯想介绍咏云给他认识。
  「呵呵~我是有这个意图啦!不过可惜宝贝不赏脸呀!宝贝,考虑一下…嫁给我嘛!」金斯俊美无儔的脸庞扬起一抹坏笑,若是咏云肯嫁给他,当他专用的挡箭牌,那还真是老天爷赐给他的福气呀!
  「哦~是这样嘛?那我打电话给阿刚、则士、丹尼他们问一问,如果他们都同意,我就嫁…现在立刻!」咏云杏眼圆瞪,怒视着落坐在吧檯边的金斯,这堆该死的傢伙,每个都跟她求过婚,但每个都是居心不良。
  「宝贝,你真的不能专属于我吗?我会好好待你一辈子的,你除了入籍以外,其它的自由,你都能享有!」金斯轻执起咏云的柔荑,可怜兮兮的恳求着咏云,他在咏云的手背上,轻轻啄吻,让被多次求婚的咏云,是愈看愈伤心。
  这票该死的!一个比一个还帅、还温柔…叫人怎么能不动心呢?咏云略为撩起裙摆,把金斯的手搁在自已的白皙大腿上:「金斯…我们是同类,我想要的,你无法给…」金斯只是傻愣愣地张望着咏云,眼眸里堆满不解。
  「简单的来说就是,等你哪天转性了…再来谈吧!」咏云无奈地翻翻白眼,她要怎么对着一个“弯得混然天成”的帅哥过一辈子呢?叫她嫁给金斯以后,成天看着他与男朋友亲暱爱恋打得火热吗?她还没那么笨。
  咏云放开金斯的手,侧身轻倚着吧檯,要服务生给她来一杯香檳,好藉酒消愁一下,「宝贝…怎样的男人,才能让你奋不顾身呢?」金斯明瞭自已哀兵政策无效,很适相地收起自已的私慾,免得惹恼了咏云,以后不能拜託她安抚家里的长辈。
  咏云端起高脚杯,小口轻啜饮着,仔细端详着场中的人群:「嗯…」
  「那个!」咏云漂亮的手指,指着台上裸着半身的电吉他手,一头金发的他,混身肌肉结实紧致,正抱着一名女粉丝,热情舌吻给大家看,若无旁人的大搞曖昧。
  「啊?」金斯顺着咏云手指的方向望过去,那个看起来很不入流的摇滚乐手吗?并不特别俊俏出眾,他急切好色的模样,甚至让金斯有些反感,觉得他不尊重女性。
  「你喜欢玩音乐的人呀?」金斯突然背脊发凉,他连音符也不会看。
  「嗯~你不觉得,像他那样,敢爱敢恨敢秀很了不起吗?玩音乐的有什么不好!」嗯…最重要的是他肯定是喜欢女人的呦!瞧他一只迫不及待的急色狼手,正在来回抚摸那名女粉丝的俏臀。
  「哦~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呀!」金斯有些领悟地点点头,难怪他们这票人使尽混身解数,都无法说服咏云,原来咏云喜欢粗獷外表、热情奔放的男人,像他们这种斯文有礼的绅士牌,连放在家里仅供摆饰,咏云都看不入眼。
  「哇~好敢哦!」瞠目结舌的咏云,情不自禁地低呼,眼睛都发亮着。
  那名乐手正大方地解着那名粉丝的胸罩,现场的气氛被他吵热到了一个极致:「爱恨分明,为了心所嚮往,不顾一切的…我最喜欢了!」咏云看得眼睛都发直了!原来pub是如此精彩可期的呀!她以后要常来。
  那名金发的吉他手,率性地将女粉丝的胸罩掛在脖子上,开始卯足全劲的乐音狂飆,他的热情与感染力,渲染了全场,包括随着音乐摇摆的咏云:「好棒哦!我都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带劲的音乐耶!」咏云自小只听过莫札特、巴哈、萧邦,这是她第一次看摇滚乐团现场表演。
  「喜欢就常来呀!我发vip给你…」金斯的男友突然登场,站在咏云的身后,对着咏云小巧玲瓏的耳朵,温柔的低声絮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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