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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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只是利用了人的惯性思维,便轻而易举的让你先入为主的代入了它所构造的“主线剧情”中:
  你觉得女主迟早要进宫,因而在你爹与你商议送叁妹入宗族进学时才大力赞同;
  你觉得女主定是十分乐见你与贫家子弟宿淮安的情投意合,因而你并未在叁妹面前十分刻意隐瞒;
  你之所以在“揭发事件”后果断放弃宿淮安支线,也是因为你觉得和玛丽苏女主抢男主的风险系数过高,与其撞南墙还不如及时止损·····
  马后炮的来看之前的事情,你叁妹有前世记忆应该是真的,毕竟当初她想和你在府内争宠时对阿爹和二弟的一些喜好知道得实在是有点太清楚了,但除此之外,她似乎并没有丝毫优势,便是一开始以为是她忠犬的石燕,你也在后来的套话中知道石燕只是为还清一个人情才帮她做件事的,虽石燕含糊着并未说清楚,但你至少可以确定他对你叁妹并没有丝毫的兴趣。
  这一切如果单纯的用“没有女主光环”来解释未免太牵强了,因为你叁妹一个空有一世记忆却无实物抓在手里的庶女能依照文案顺顺利利的入宫待选,这中间的每一个关键的节点却都与你为了避开文案的“炮灰结局”而做的选择息息相关,而在一开始就给了你“主线剧本”的,却恰好就是系统。
  刨除掉都是巧合的可能性,那便只能是一种情况:
  并没有什么玛丽苏女主重生的主线剧情,或者说,你的叁妹宋琼音的确是系统宠爱的“女主”,但是系统却并无法操纵这个世界的其他变量,所以卫秀才会丢开“女主”不顾,冒着被口诛笔伐的风险来为难你这个“炮灰”。
  你在系统的误导下,自以为手拿剧本的做攻略,却反而无形中完善了所谓的剧情主线,系统并没有能力统治这个世界来生成什么“主线剧情”,但是它却狡猾的在你面前钓了根诱人的胡萝卜,借用你的手去一步一步达成了目的,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其实才是真正的“女主”吧!毕竟连直接和皇帝一见钟情的戏码都发生在了你的头上,你明明拿着一把好牌,却把送分题活生生答成了高考最后一道大题,便是连误打误撞攻略下的石燕都被你自个儿搞死了,现在想来被你成功攻略的他的确是意外,难怪当时系统要给你亮红字提示,这招借刀杀人用得可真是漂亮······
  你只想着,但凡你不是那么的渴求着回家,但凡你多那么一点对这个世界的野心与眷念,你也不至于掉到了系统的坑里,你不清楚它是怎么精准的猜到你的心思的,但很明显,它赌对了,你的确间接的将文案里的描述变成了现实,你在之前居然只以为系统是个为剧情服务的无立场程序???
  “我他妈的怎么就没早点发现!艹!”
  你几乎有点怄到肝疼,这种突然意识到自己被耍了的感觉真的只想让人以头抢地,之前对文案的迷信让你失了太多先机,其实这也并不能完全怪你,尽管你一直竭力保持理智与清醒,但还是逃不开固有思想的局限,你其实在当时攻略石燕时就有点察觉,但后续处理石燕的得心应手让你忽略了这个致命问题,才又在卫秀这里栽了跟头。
  想通这关节处的你不禁打了个寒颤,环抱着搓了搓双臂泛起的鸡皮疙瘩,这才为着当时石燕的事生出种直冒冷汗的后怕,也亏得那杀手虽看似残忍凶残,但对着心上人却宛如牙牙幼童般单纯好骗,不管你说什么都一根筋的照单全收,而你当时也毫不留情的选择了最狠绝的法子,这才阴差阳错的没有出什么岔子,某方面来说你也算是天选之人了。
  如今细细揣摩,没有了上帝视角的你其实才是最为弱势的那一个,你无法摆脱ooc系统的钳制,偏还在一开始就被误导,不过现在醒悟过来还为时未晚,怎么活过眼前的麻烦才是重点。
  丢开男主女主这些错误的标签,来重新审视目前的局面,你接下来恐怕会很难过,在之前攻略“宿淮安”时你可是花了不少心思的,当时还只是觉得混官场这么锋芒毕露生有反骨,注定仕途艰难,后来确定他是皇帝卫秀后,才觉得你爹的那句“性情乖戾城府极深”的评价可谓是精炼老辣,如今结合他搞出来的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赐婚事件”,你只感觉,你如果在他睡够你之前还不能想个法子脱身,估计会死得很惨。
  所以,要顺势解开误会吗?
  解开误会,他是皇帝自然能有无数种瞒天过海的法子将你弄进宫里去,到时候改头换面,你只需要尽力的抓住他的心,虽没了体面的出身亲族依仗自走不了多高,但母凭子贵在后宫占得个一席之地想必也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要这么做吗?
  你只盯着眼前窜动的火苗,胸腔却涌起股不甘的恨意与不耐,所以就算是勘破了系统的把戏,你也只能这样顺应局势的被动选择吗?若说之前还抱着点等剧情结束回家的侥幸,看清系统嘴脸的你现在便只剩下梗在喉间咽不下的这口气了,果然是会咬人的狗不叫,之前对这个一声不吭的系统轻看了,这才跌了个狠的,回家的那点子希望怕只能是亲自去死一死才能知道有没有可能了,也许死了就真的可以回去,也许是就这么死个干净彻底。
  只如今既已在这样的残局,就这么算了吗?
  既然回家是死路,在这之前不豁出去闹他个鱼死网破又怎么甘心?
  系统想坐收渔利,如今你被困在此处,便也只能从卫秀与阮籍身上入手了,只这两个人,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偏还同穿一只鞋,实在是难搞,而且那阮籍······
  不知不觉间,天已将明,你听得外面有隐隐约约金鸡破晓的清啼,想着此时大概已有那早起的摊贩支起了茶点铺子赶个早集,便拿起桌上已将燃尽的喜烛,那流淌的红蜡滴在指间灼烧成温暖的一朵,你只眼也不抬的将那红烛往铺满软褥的床上一掷,看那火从星星的一点,燎成冲天火势,你缓步的走向离火势较远的那扇窗,将头上的一支尾端尖利的金簪拔了下来,遮身的红布再裹紧些,偏还留着颈间锁骨最重的伤露出来,直到听见外面似乎远远的喊起片:
  “走水啦————走水啦——————”
  有纷杂的脚步由远及近,才靠着墙蜷缩成个最楚楚可怜的姿势,拿起那削尖的刃往腕上一划,不需要多重,本就有一圈紫红勒痕的腕间已足够唬人,娇娇的大小姐又有几分力气呢?只需要使来人见那鲜红的血汩汩流了一地便就好了,脸上还要有未干的泪痕,你寻了个最动人的角度侧卧蜷缩着,像落难的神女,满身的伤与血是你所受的苦难,只将这种凄凄的美别有用心的展示,
  你当然不要和解,这天底下哪有这样白吃的好买卖?
  你只要把你受的难,百倍千倍的还回去,这才够解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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