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们带飞的日子[种田] 第203节(1 / 4)
这不巧了么,去年丰隆镇的羊血粉丝汤小吃生意渐渐兴起,虽说跟最红火那阵子不能比,可也有不少人吃了喜欢,变成羊血粉丝汤的常客。
屠宰场开辟羊血制作的线,正好和镇上的需求对得上。
屠宰场和羊血粉丝汤店生意互相进步,现在屠宰场制动物血的技术越发稳定,羊血粉丝汤的味道也更是一家比一家好。
用银朱的话来说,镇上有几家羊血粉丝汤的味道,已经不比林煜文他们家当时做得差呢。
林煜文听后还挺稀奇:“那他们还真挺能折腾啊?”
银朱笑笑:“据说是一开始有家店花大价钱去外地请教大厨调.教制作配方和手艺,回来生意就跟冒火了似的好。后来没过一个月,镇上陆续又有两家店外出学艺改良方子了。”
到现在,镇上羊血粉丝汤硬是形成了三派鼎力的场面。
有坚定的胡椒党,汤底以浓厚的胡椒的辛辣为主,喝下去整个人浑身都是热热的、暖和起来;有坚定的原汁原味党,汤底主要突出羊的鲜美和血的嫩滑,还借用了西北人泡馍的吃法儿,在店门口树起烧饼火炉;还有现代口味党,汤底中庸,主要强调鲜香和辣,主要特点便是最后出餐时的那一瓢油润红亮的辣椒油。
这三派,有老人喜欢的多,也有年轻人喜欢的多,有口重的喜欢,也有淡口味的忠实拥趸。总之,羊血粉丝汤在丰隆镇上,简直都要被商家们玩出花儿了。
羊血味道如此丰富,各花入各眼,总有就餐者喜欢,粉丝又是本地红薯粉,味道同样不俗,再加上丰隆镇上本就有万全这一大菜场,有机蔬菜供应稳定。
到了现在,丰隆镇上不少住户,竟大多也喜欢在清晨,去到喜欢的店家,点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血粉丝汤做早餐。
林煜文听到这儿,啧啧称奇。
这谁能想到啊,当初也不过是他们家随便那么一吃,竟然还吃成丰隆镇本土美食了。
林煜文那天夜里做梦,都梦见他去镇上羊血粉丝汤店里吃饭了。
第二天正好不忙,林煜文干脆还真跑去镇上吃早餐。他现在饭量大,一口气吃了两家,但到最后还是有些撑着,林煜文打算等明天早上再来尝尝捎带着一块儿卖烧饼那家。
次日清晨,林煜文还真就跑到镇上吃了那家羊血粉丝汤。
叫他这样一个不挑食的人来说,三种风味其实都挺好,各有特色,都挺招他喜欢。
林煜文回来跟银朱分享三家店的味道,还想跟银朱改日一起去镇上吃早餐。
“你怎么都吃过了?”林煜文不置信,小表情又有些受伤。
银朱好笑反问他:“我又不是拴在家了,怎么就不能出去吃点东西?”
林煜文嘴巴一瘪,不说话了,明显瞧着是不太有兴致。
银朱却不怎么在意,反而还挺有心情,又跟林煜文分享起山上的变化:“今天我上山转转,发展蜜蜂又变多了呢!是不是小蜜蜂们又要分巢?”
“可能吧。”林煜文是有些沮丧的,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空落落的感觉。
银朱笑着催他:“你今天有空了去瞧瞧,要真是要分巢了,赶紧去买新蜂箱。”
林煜文:“嗯。”老婆交代的事,那是一定要干的。
银朱想了想,又说:“我看山上最早种的那批牧草,好像已经隐约可以看见花苞了。”
林煜文是没想到银朱观察得这么仔细,牧草也算是他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难得老婆如此关心,如此细致入微,林煜文刚还有些受伤的小心灵,瞬间就满血复活了。
“最早那批是早熟品种,为的就是快速生长成熟以减少咱们粮食的支出……”说起自己的工作领域,林煜文瞬间就来了精神。
银朱笑眯眯地听他差不多讲完,然后又把话题引到今年地里种的庄稼方面。
银朱:“我看今年种的南瓜好像挺多?” ↑返回顶部↑
屠宰场开辟羊血制作的线,正好和镇上的需求对得上。
屠宰场和羊血粉丝汤店生意互相进步,现在屠宰场制动物血的技术越发稳定,羊血粉丝汤的味道也更是一家比一家好。
用银朱的话来说,镇上有几家羊血粉丝汤的味道,已经不比林煜文他们家当时做得差呢。
林煜文听后还挺稀奇:“那他们还真挺能折腾啊?”
银朱笑笑:“据说是一开始有家店花大价钱去外地请教大厨调.教制作配方和手艺,回来生意就跟冒火了似的好。后来没过一个月,镇上陆续又有两家店外出学艺改良方子了。”
到现在,镇上羊血粉丝汤硬是形成了三派鼎力的场面。
有坚定的胡椒党,汤底以浓厚的胡椒的辛辣为主,喝下去整个人浑身都是热热的、暖和起来;有坚定的原汁原味党,汤底主要突出羊的鲜美和血的嫩滑,还借用了西北人泡馍的吃法儿,在店门口树起烧饼火炉;还有现代口味党,汤底中庸,主要强调鲜香和辣,主要特点便是最后出餐时的那一瓢油润红亮的辣椒油。
这三派,有老人喜欢的多,也有年轻人喜欢的多,有口重的喜欢,也有淡口味的忠实拥趸。总之,羊血粉丝汤在丰隆镇上,简直都要被商家们玩出花儿了。
羊血味道如此丰富,各花入各眼,总有就餐者喜欢,粉丝又是本地红薯粉,味道同样不俗,再加上丰隆镇上本就有万全这一大菜场,有机蔬菜供应稳定。
到了现在,丰隆镇上不少住户,竟大多也喜欢在清晨,去到喜欢的店家,点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血粉丝汤做早餐。
林煜文听到这儿,啧啧称奇。
这谁能想到啊,当初也不过是他们家随便那么一吃,竟然还吃成丰隆镇本土美食了。
林煜文那天夜里做梦,都梦见他去镇上羊血粉丝汤店里吃饭了。
第二天正好不忙,林煜文干脆还真跑去镇上吃早餐。他现在饭量大,一口气吃了两家,但到最后还是有些撑着,林煜文打算等明天早上再来尝尝捎带着一块儿卖烧饼那家。
次日清晨,林煜文还真就跑到镇上吃了那家羊血粉丝汤。
叫他这样一个不挑食的人来说,三种风味其实都挺好,各有特色,都挺招他喜欢。
林煜文回来跟银朱分享三家店的味道,还想跟银朱改日一起去镇上吃早餐。
“你怎么都吃过了?”林煜文不置信,小表情又有些受伤。
银朱好笑反问他:“我又不是拴在家了,怎么就不能出去吃点东西?”
林煜文嘴巴一瘪,不说话了,明显瞧着是不太有兴致。
银朱却不怎么在意,反而还挺有心情,又跟林煜文分享起山上的变化:“今天我上山转转,发展蜜蜂又变多了呢!是不是小蜜蜂们又要分巢?”
“可能吧。”林煜文是有些沮丧的,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空落落的感觉。
银朱笑着催他:“你今天有空了去瞧瞧,要真是要分巢了,赶紧去买新蜂箱。”
林煜文:“嗯。”老婆交代的事,那是一定要干的。
银朱想了想,又说:“我看山上最早种的那批牧草,好像已经隐约可以看见花苞了。”
林煜文是没想到银朱观察得这么仔细,牧草也算是他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难得老婆如此关心,如此细致入微,林煜文刚还有些受伤的小心灵,瞬间就满血复活了。
“最早那批是早熟品种,为的就是快速生长成熟以减少咱们粮食的支出……”说起自己的工作领域,林煜文瞬间就来了精神。
银朱笑眯眯地听他差不多讲完,然后又把话题引到今年地里种的庄稼方面。
银朱:“我看今年种的南瓜好像挺多?” ↑返回顶部↑